周世俭 原外经贸部反倾销指导小组成员、五矿商会副会长 生产企业现在都是可以自主出口的,我觉得纯粹的外贸代理公司早晚会消失。问题的关键在于,协会是不是真正了解反倾销诉讼,不要总想着争这个权。
何伟文 前驻美商务参赞 协会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的开发创新、行业协调上,而商会可以更多地关注国际纠纷。进出口商会也要吸纳更多的生产企业,不要总认为外贸企业才是自己的嫡系。
冯军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部主任 国家撤去经贸委、成立商务部已经好几年了,但是有很多的旧的机制并没有随之改变。希望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更多地通过利益机制去促使商会和协会做事。
尽管几家中国企业仍然在布鲁塞尔为行业的命运辩护,但是欧盟皮鞋反倾销案对于大部分中国企业来说,已经成为2006年的回忆。
“这个案子时间长、涉案企业多、影响大,集中了中国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国皮革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是时候大家坐下来认真总结经验了。”
欧盟去年10月做出对中国皮鞋征收16.5%反倾销税的决定之后,只有四个中国企业于当年年末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指出欧盟在界定中国皮鞋造成产业损害的过程中,有不符合WTO规定和欧盟法律的做法。在这四家企业背后,是1200多家选择沉默的中国制鞋企业。漫长的讼诉期、高昂的诉讼费用、专业的法律规则,以及不可预测的结果,使大部分企业对法律过程失去信心。
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协会、商会的代表性不足,外经贸系统与产业系统缺乏沟通,导致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之间容易发生矛盾。这种各自为政的局面,也直接导致涉案企业一方面无法和商务部沟通,另一方面感觉不到行业提供的支持,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难免有孤军奋战之感。
熟悉反倾销事务的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商会指责协会不懂涉外事务”、“协会指责商会不了解行业情况”的争论只是表象。问题的实质是,在这种积垢已久的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制度安排下,行业和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针对上述问题,原外经贸部反倾销指导小组成员、五矿商会副会长周世俭,前驻美使馆商务参赞何伟文,以及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咨询部主任冯军分别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何伟文表示,反倾销应诉就好像一台戏,花旦青衣小生,少了谁都不行。商会可能对于进出口价格更有发言权,而协会对于产业损害问题更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会可以提供更多的有关国际市场、包括贸易摩擦的信息,而协会可以主导企业规范,提倡行业自律,避免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 “主内”和“主外”
《21世纪》:我们在欧盟皮鞋反倾销案中,听到很多企业有意见,比如认为商会和协会不作为,还有的说商会和协会的配合不好。有一种说法是,传统的外经贸系统不了解行业,所以没有资格来代表中国的企业。实际情况是这样吗?
何伟文:我认为行业协会和商会不是这么截然分开的,两者其实也有很多交叉的地方。比如现在的行业协会也非常关注国际市场,进出口商会也邀请了更多的生产企业入会。自从生产企业拥有了自主外贸权之后,外经贸和制造业的联系更加紧密了。
周世俭:这个问题没有这么严重,因为生产企业现在都是可以自主出口的,我觉得纯粹的外贸代理公司早晚会消失。
《21世纪》:那么为什么在历次反倾销案的应诉过程中,不同的商会和协会都会产生矛盾,甚至闹得不可开交,难道是因为双方重合部分越来越多,导致职能没有区分?
周世俭:进出口商会是对外的,和外边联系比较多,而工业协会和行业的联系比较多,两者各有长处,互相配合。比如中国和美国打钢铁官司的时候,五矿商会就是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一起去的,效果很好。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协会是不是真正了解反倾销诉讼,不要总想着争这个权。
何伟文:两者当然有区别,协会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的开发创新、行业协调上,而商会可以更多地关注国际纠纷。进出口商会也要吸纳更多的生产企业,不要总是认为外贸企业才是自己的嫡系。
《21世纪》:在反倾销过程中,似乎只能有一个协会,代表行业与外国政府接洽,主导应对工作。
何伟文:具体到反倾销应诉,就好像一台戏,花旦青衣小生,少了谁都不行。我们更多地应该探讨双方如何合理分工,而不是谁覆盖谁的问题。在反倾销问题上,商会可能对于进出口价格更有发言权,而协会对于产业损害问题更了解。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会可以提供更多的有关国际市场、包括贸易摩擦的信息,而协会可以主导企业规范,提倡行业自律,避免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
商会和协会“1+1<2”?
《21世纪》:商务部去年已经发过文,肯定行业协会和商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地位,但是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商会和协会“1+1<2”的情况好像还是没有改变。
何伟文:这和商会、协会“半官方”的背景有一些关系,这一点需要改革。行业协会和商会不应该成为政府部门的某种延伸。比如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不应该由一些政府退休官员担任,而应该由行业内的领袖企业的领导出任。而在他们之外,再设立一些专职人员,比如秘书长,来负责日常的工作,这些专职人员可以是有政府背景的人。
现在我们看到,很多地方上新成立的协会都是这样做的,但是在中央还存在刚才提到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把行业协会搞成一个“二政府”,比如现在的进出口商会,除了正常工作之外,还承担了很多政府职能,比如配额管理之类,这些做法都是有问题的。
冯军:事实上这种商会和协会的划分,都是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现在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是旧有的管理模式却并没有得到改革。比如这些协会、商会的领导都是由政府指派的,即便企业不满意,他们也不会受到任何利益损失,因此他们很难代表企业的利益。在国外的很多行业协会中,董事会由企业领袖组成,如果管理层的工作令大家不满意,就会下课,但是目前在中国这还很难实现。
《21世纪》:就是说归根结底还是机制问题,如果有一些其它的安排,可能双方工作的情况都会好很多。 何伟文:对,即使在现有机制下,如果有更多的生产企业在商会和行业协会取得更多的权利,那么双方的基本利益就会更加倾向一致,矛盾也会少很多。
在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企业在应对涉外纠纷时,昂贵的法律费用不但在中国是一个问题,在美国也是一个问题。曾经有一个分析报告指出,美国制造业竞争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高昂的法律规章成本。所以如果有一个能更好地代表行业的协会,通过协会来聘请律师,企业就可以用更低的成本享受到更好的法律服务。
冯军:国家撤去经贸委、成立商务部已经好几年了,但是有很多的旧的机制并没有随之改变。我们希望可以看到一些改革,更多地通过利益机制去促使商会和协会做事,从而取得更有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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