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针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不断上升的现状,分析纺织品反倾销发展趋势及纺织品反倾销产生的原因,得出要降低反倾销对我国出口纺织品影响的三点启示。 一、前言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具体言之,反倾销是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受到损害的国内工业的申诉,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进口国进行销售的、并对进口国生产相似产品的产业造成法定损害的外国产品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和措施。可见,反倾销的过程是一个法律诉讼过程。反倾销是《关贸总协定》和现在的世界贸易组织所承认的用以抵制不公平国际贸易行为的一种措施。
2010年4月21日,墨西哥政府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牛仔布(税号52094201、52094299、52114201、52114299)展开反倾销调查,这是继阿根廷完成对中国产牛仔布的反倾销调查后,美洲国家再次出手对中国产牛仔布展开反倾销调查。常州地区出口墨西哥的牛仔布以涤/棉牛仔布为主,约占92%,为法检目录外产品,以中低端为主,价格在1.3~1.4美元/码。此次墨西哥对我国的反倾销从商务部数据显示(涉案税号下),2009年我国牛仔布出口到墨西哥出口额为4,700多万美元,在排名前40位企业中常州占据了9席,涉案金额约800万美元,其中常州嘉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占了500多万美元,常州凯澜纺织品有限公司占近100万美元。牛仔服装因具有耐磨、挺括、穿着舒适、风格时尚等独特的魅力风靡全球,适合各年龄层次的消费者,市场需求大。常州是牛仔布生产制造的基地,全市形成了以黑牡丹集团为龙头,众多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拥有完整的牛仔布生产体系和庞大的就业群体,全市牛仔布产量超过全国的20%。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常州牛仔布出口一度受阻,2010年形势好转,2010年1季度常州出口牛仔布1,400多批,金额7.5亿美元,常州地区有牛仔布生产厂家近50家,2009年出口批次高达5,000批,近20亿美金。 二、反倾销的发展趋势 (一)我国纺织品出口贸易面临的反倾销摩擦外部环境将长期存在。全球纺织品实现一体化后,国际市场竞争加剧,我国纺织品以其比较优势,出口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使一些国家的纺织工业受到冲击,这些国家纷纷对我国的纺织品设限。根据我国加入WTO的议定书,我国加入WTO后的15年后,才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即直到2016年底,某些WTO成员国仍然可以把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而非市场经济地位是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重要原因。除了传统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各种重要的国际标准,如ISO9000、ISO14000、SA8000族系等,还有技术壁垒、绿色壁垒、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也成为反倾销的借口。各种制约因素的长期存在,使我国纺织品长期处于各种贸易摩擦的环境中。
(二)在各国对我国纺织品反倾销中,发展中国家将越加频繁。我国在成本、规模和质量等方面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优势。为了遏制我国纺织品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纺织产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国家,从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竞相对我国出口的纺织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如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对我国纺织品提起的反倾销趋势已见端倪,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队伍中。 (三)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的意识增强。近年来,随着我国许多企业应对外国反倾销的胜利,企业意识到积极应对外国的反倾销是在国际市场上立足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应对反倾销的行列里来。2004年6月17日欧盟对我国“第35类纺织品”提起反倾销诉讼,6月底就有20多家企业表示积极应对。我国的纺织企业已经完成了由放弃应对到积极应对的转变,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的意识增强,有助于为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铺平道路。
(四)国际上反倾销出现了新的形式,即数量反倾销。我国纺织品长期的低价竞争,使得出口的纺织品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利润日趋微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纺织品行业不断地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发展。国外对我国纺织品的反倾销除了传统的以价格为基础的反倾销将会长时间存在以外,也出现了以数量为基础的反倾销形式。这种形式是由于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过度出口而引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纺织品大量出口至发达国家市场,引起了发达国家同类产业的恐慌。目前,国际反倾销立案中每年有大约1/3的案件被归于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过度出口所引起的数量反倾销案例,而这种趋势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以价格和数量为基础的反倾销将会并存。 三、反倾销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
1、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发展总体不平衡,加之经济危机的加深和蔓延,使得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了经济“滞涨”阶段,国内经济萎靡不振,随之全球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全球有将近2亿失业者,从而使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纺织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是就业的重要力量,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外国的纺织品排挤出本国市场。美国、欧盟是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国家,也正是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两个主要的国际市场。WTO协议后各国普遍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及纺织品配额,使得反倾销成为贸易保护主义国家频频用来限制我国纺织品进入其国内的重要手段之一。 2、国外反倾销政策对我国的歧视。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90%以上的商品实现了市场定价,而大多数国家仍然无视我国经济体制已经发生的根本性变化,或继续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或通过立法将我国视为“市场经济转型国家”。对我国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待遇,认为我国国内产品的价格受政府操纵,给我国产品戴上“非正常价格”水平的帽子,这种歧视性政策,造成了人为地、频繁地反倾销。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得到普遍承认,纺织品公司在“市场经济地位”方面也不符合欧美的条条框框,使得我国在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时处境极为不利,不但败诉率高,而且被裁定的倾销税率也难以承受。根据中美达成的世贸协议,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美国仍然可以将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欧盟1998年7月修改了反倾销原则,虽然把我国排除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名单之外,但仍然规定了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五条标准”和“八项事件”,事实上仍把我国拒之于市场经济国家门外。“非市场经济地位”带有很强歧视性,加大了出口产品被裁定倾销的概率,成为各国对中国纺织品公司出口的纺织品进行打压的重要借口。
3、国际上“中国威胁论”使得各国对我国的发展感到巨大的压力。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很多领域正以一个日益强有力的挑战者角色出现在国际市场的既有格局中,出口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中国威胁论”出现在各个领域内。我国纺织品在全球地位逐年上升,每年出口以20%的速度增长,与各国的贸易顺差拉大,对进口国的纺织产业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同时使一些国际上的竞争对手也感到有压力。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与我国纺织品竞争激烈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运用反倾销手段来抑制我的纺织品发展,使我国的纺织品成为全球反倾销的众矢之的。
(二)内部原因
1、产品价格存在比较优势,本身存在倾销之嫌。我国的纺织业拥有完整的供应链和充足的生产原料,资源相对丰富,是全球最大的产棉国,也是化纤原料最大的供应国。特别是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13亿人口是我国纺织产业劳动力资源的源泉,劳动力成本是美国、欧盟和日本的1/20,是墨西哥、新加坡、韩国的1/10。纺织产业的低成本优势,相对来说进入国际市场比较容易,具有自身的成本优势,再加上75%纺织品公司大多数出口产品以低端“大路货”为主,公司研发投入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低价竞争仍是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主要手段,其低价格优势是许多国家及国际上的竞争对手是无法匹敌的,因此,我国的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便有了倾销之嫌,容易引起他国的反倾销诉讼。
2、出口集中度过高,贸易顺差规模扩大。我国约有75%的出口产品集中在北美和欧盟地区。以资源要素为基础的国际分工的深化,使我国纺织品的主要市场集中于各主要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工业已趋于“夕阳产业”,特别是日本、美国和欧盟地区的国家。2010年1~5月份,常州地区出口市场前五位分别是欧盟、日本、美国、中国香港、俄罗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常州企业出口轻纺产品稍有下降,2010年纺织服装出口形势明显变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出口金额分别增加了28.9%和41.5%。可见,我国纺织品出口市场集中度过高,我国贸易顺差规模扩大,必然引起这些主要市场国家的贸易逆差的加大,造成了对全球性失衡的担忧。常州地区出口的国际市场相对狭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几个市场,如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欧美地区,并且与我国宏观的出口市场基本一致。很多国家坚持认为贸易逆差是对其本国经济的威胁,在这种国家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下,更会强化反倾销措施来控制进口。对我国纺织服装的反倾销自然也就成了其控制的手段。
3、国内行业投资过热,出口企业行为不规范。世界范围内纺织服装生产过剩,行业利润空间很小,在配额限制取消和遭遇世界经济增长乏力时,过度竞争很难避免。我国纺织行业近年来投资过热,规模以上企业39,232家,占60%以上,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多达38,400家,有限的市场容量与高速增长的企业数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我国纺织市场不规范、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存在过度竞争、出口秩序混乱等现象,导致了大量盲目竞争,市场也就出现了大量过剩产品。企业为了生存,在其国内和出口的销售策略上竞相采取低价策略。
4、企业缺乏应诉意识,反倾销人才匮乏。我国出口企业不积极应诉是导致国外对华反倾销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之一,并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应对国外反倾销企业要花费大量的经费,耗费很长的时间,很多中小纺织企业不堪负重,80%的败诉率也使我国企业对应对反倾销望而却步,不战而退。很多纺织企业都存在“搭便车”的现象,使我国纺织企业应诉的积极性不高。这导致了外国企业对我国纺织企业的反倾销变本加厉,无形中助长了其扼制我国纺织产品的气焰。我国作为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在应对反倾销上虽然有了一定的经验,也培养一些应对外国反倾销法律等各方面的人才,但还是供不应求。 四、启示 (一)应对反倾销需多方努力。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建立反倾销信息系统和预警机制,需要政府、各级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内共同的努力与协调,准确把握国际经济形势大局,形成一个包括政府、各级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多层次、联合的、对外的、广泛的反倾销统一体系,这也是一个高效的信息沟通与交流体系,对可能发生的反倾销诉讼及时分析、提前预警,采取对策。同时,使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有政府、各级部门、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在人、财、物方面的支持,做到未雨绸缪,争取主动,将反倾销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行业及国内产业。 (二)规范经营提高竞争力是企业防范国外反倾销的必由之路。我国一些纺织企业在经营上缺乏规范的管理体制。企业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遵守出口经营秩序,加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合理提高员工工资及福利,理顺价格体制,合理定价,健全财务制度,达到规范化经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的前提,从而有效地防范国外反倾销,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保持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企业保持应诉的积极性最为重要。在反倾销多发的现代国际市场上,企业要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只有保持积应对,才是取得反倾销的关键。企业积极应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多方面构筑纺织品反倾销防范体系,据理力争,要重视对相关国家有关法律的了解,掌握对方国家的情况,增强自身应诉的能力和水平。企业在反倾销面前坐以待毙结果就是失去市场,因此积极应对反倾销,防止外国对我国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我国产品失去竞争力,以至于退出市场。总之,企业只有有理有据地应对国外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从而赢得市场。 主要参考文献:
[1]蔡春林,高维新,杜耀武,陈炳瑞主编.贸易救济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8. [2]李毅.李晓峰等著.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与特保措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1. [3]蔡玉文,肖文胜.我国出口企业遭受国际反倾销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价格月刊,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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