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已然如此,而最刺激的说法是,目前在中国经营的企业,再选择合资是极不明智的做法
日立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员工巴雅正准备将2004年的取暖费发票交给FESCO报销,她不无遗憾地说,这是最后一次了。
2005年4月1日,日立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将正式更名为日立(中国)有限公司,那时,FESCO也就不会给巴雅报销取暖费了。
今年2月1日,日立(中国)总代表塚田实正式到任,其任务是整合日立在中国的业务,并建立一个统一的“独资企业”。
日立在中国有近100家子公司,即使在日立工作多年的巴雅对日立在中国各地的合资公司也一直没有头绪。她只知道公司的北京代表处在签订协议、合同时,所使用的公章都是香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日立在中国的销售都是由香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负责,而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的日立代表处的业务也隶属于香港日立(中国)有限公司。现在,日立已决定将其转到新的公司。
据巴雅说,日立以前在中国内地从没设立过总代表职位,各子公司是分立的。
与日立情况相似的西门子公司目前已在中国建立了45家合资企业和11个独资企业,几乎涵盖了西门子涉足的所有领域。跨国公司研究专家认为,过多的子公司必然会导致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从而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这也正是日立派驻总代表,设立独资企业的缘故。
事实上,西门子和许多跨国公司一样,在等待中国加入WTO后的5年期限。到时候,一个个独资公司将取代众多的合资公司,成为跨国公司角逐中国市场的主力军。正如西门子中国公司总裁贝殷思所言,单纯从运营成本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独资公司就能做所有的业务,公司运营成本是最低的。
据商务部最近针对未来一段时间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倾向的调查显示,57%的跨国公司都倾向于独资新建,有37%的跨国公司愿意与具备一定技术和生产资源或能力的企业合资,而倾向于通过并购相关生产工厂来投资的跨国公司的比例为28%。
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企业的独资化倾向日益明显,它们或是通过并购扩大在华的业务,或是加紧增资扩股完成对企业控股。例如,2003年底,恒生银行与世界银行属下的国际金融公司共同出资25亿元人民币(1美元约合8.27元人民币)收购了福建兴业银行24.98%的股权,随后,英国最大的连锁零售商特易购以1.4亿英镑(1美元约合0.53英镑)收购了顶新集团旗下乐购卖场50%的股权,找到了进入中国市场的一条快速通道。2004年8月,在通信行业赫赫有名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宣布更名为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西门子持股比例从40%上升到67%,企业性质也由合资公司变为外商控股企业。3个月后,持有东芝电脑上海有限公司90%股份的日本东芝以92万美元取得了其中方合资者10%的股份,从此将公司变成了日方独资企业。
泰国正大集团投资的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是最近表态的,表示年内铁定全面独资。眼下,易初莲花广州分公司与中方的回购股权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洽谈中。事实上,易初莲花早在去年12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了独资工作的筹备,而易初莲花在济南的独资超市已经开业。此外,沃尔玛、福特、丰田、联合利华等许多世界500强企业也都制订了收购计划。
独资的运作形式被跨国公司认为是提高企业在中国市场决策和反应速度的最佳选择。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冼国明分析,从推行公司战略的角度来讲,合资只是一种次优的选择,因为双方要花很大气力来协调管理风格和管理制度,成本很大。
早在两年前,美国爱克赛公司就在上海建立了首家在中国的独资企业爱克赛电源(上海)有限公司,而另一些行业里涌现的独资潮更早。
在2002年的家电行业,先后有日本松下与美国惠而浦通过收购完成了在华企业的独资化;在家用日化领域,德国汉高、美国庄臣、美国宝洁分别从天津汉高、上海家化、广州宝洁手中将中方股份几乎悉数买断,如愿以偿地走上了独资道路。
有数据表明,自1997年以来,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项目数就已开始多于合资企业,而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也已经多于合资企业。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方面,从2000年起外商独资企业也超过了合资企业。
在中国市场向外资开放的最初几年,合资一直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基本模式,这有时是限于国家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中方控股。但是跨国公司确实对中国市场不了解,需要一个中方伙伴来帮助打开市场。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政策的限制减少了,同时跨国公司也积累了在中国市场的经验,原来被压制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而独资经营不仅可使跨国公司保守其技术秘密,规避中外企业在制度、文化、经营理念等方面的摩擦和矛盾,而且可使其在华投资更好地融入其全球战略,更好地体现母公司的意图。
以西门子控股的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为例,从2003年起就是国内交换机市场霸主的该公司陷入了市场饱和带来的严重亏损,但困于合资企业的身份,其转型之路异常艰难,而等到它真正进入数据通信市场时,华为、中兴等竞争对手早已大笔获益。这使西门子决定通过控股拿回它的管理权。
另一些合资公司也差不多,不但没能像预期那样引入外方的先进管理手段,两种企业文化间甚至还出现了内耗。
以往的看法是合资可以让中方企业近距离学习跨国公司的经验和能够有机会将先进技术引入中国。然而,跨国公司对拥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往往设置了严密的保护措施,对合资公司特别是外方没有控股的合资公司根本不会进行技术转让。同样以西门子控股的北京西门子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为例,由于设置了技术保护,要想向公司注入新技术必须由西门子增资控股,而这一点正是最终中方同意西门子控股的重要原因。
不难发现,随着中国入世年龄的增加,中外企业合资格局的变数正逐渐增大,独资和控股两种新投资方式正逐步取代原有的合资方式。可以说,外资寻求独立乃是中国政策环境变化的必然结果。在过去,中国政府设置了诸多政策壁垒,限制外资公司在华投资的领域、形式、比例、规模、经营范围等,以保护本土产业。然而政策上的缺口慢慢允许某些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独资或股份制的控股公司,并且允许以控股公司形式从事在中国的制造、研发、销售、物流、服务等业务。因此许多跨国公司迅速行动,通过重组和整编来解决历史遗留的合资问题。
中国加入WTO后每年都会兑现部分承诺,而对于大限,跨国公司可谓分秒必争,纷纷计划在开放的第一时间实现独资的愿望。
在这方面,美国联合包裹公司(UPS)显得特别迫切。在离中国全面开放物流业还有将近1年时,UPS即出资1亿美元“赎身”,迈出了在中国独资的第一步。UPS亚太区总裁肯·托罗说,中国具有全球最令人兴奋的商业机会,这对于UPS的全球战略来说绝对是不可或缺的“兵家必争之地”,而在这个“兵家必争之地”上,UPS必须“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根据中国加入WTO时的相关承诺,从2005年12月11日起,中国将允许外国快递企业在中国设立独资公司,开展国际快递业务。巧合的是,UPS接收中外运移交的23个城市的国际快递业务的截止日期也是2005年12月。
这种巧合意味深长。翰宇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的合伙人詹姆斯·齐默尔曼说:“目前在中国经营的企业,再选择合资是极不明智的做法。”
齐默尔曼从2004年初就开始忙着帮助许多行业的外国客户买断其中方合作伙伴的股份或对合资企业进行清算,而新近进入中国的印度公司Infosys Technologies Ltd.正有此意。 该公司即将在上海成立一家有200名雇员的软件开发中心,它选择了独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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