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流通领域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势头愈演愈烈,商家因过度“扎堆”而导致同业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近日,商务部历时一年制定的《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提交到国家标准委,这意味着如何界定同业损害的概念和程度将有了第一个行业标准。
最近,商务部对于商业领域的“宏观调控”有颇多举措,如500亿政策性贷款扶持内资“国家队”、联手其他部委到全国调查商业地产违规情况等。这些举措无疑为商务部制定的商业网点规划大计打下基础。其最终的目的,如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所言“引导外资有序进入,保证内外资商业企业的公平竞争。”
同业损害客观存在
“在长春一条商业街上,20多家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超市已经拼得你死我活的情况下,沃尔玛还是开店加入了众多超市的火拼”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评估方法》的执笔人刘普合指出,这只是目前零售业无序竞争的一个缩影,他对于同一业态的商业企业过于扎堆而造成同业损害的现状深感忧虑。
刘普合表示,新标准的出台对于地方政府商业网点规划将会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由于商业网点的过于集中而造成同业损害和资源浪费将会有一个现实的评价体系。
“外资大超市进来了,我们的战略只能是撤退”黑龙江绥化市华辰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景春无奈地表示。他说,在绥化这样的小城市,由于购买力有限,一个大卖场就可以通吃整个市场,给原来超市造成致命的打击。去年哈尔滨大超市中央红进入绥化,价格战立刻打了起来,华辰的营业额一下子降低了15%。
王景春的遭遇只是目前零售企业加速扩张,加剧竞争的一个缩影。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洪涛指出,零售业全面开放后,中外零售企业扩张的规模和速度都飞速增长。企业扎堆现象严重,一些经营行为、竞争方式非常不规范。“目前商业竞争的激烈程度是世界上最高的,”他说。
商业网点规划的基本依据
商务部从去年开始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正是为了规避这种现象。然而洪涛告诉记者,自己年初曾参加商务部网点规划的评审工作了解到,虽然各地都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但是很多地方落实的效果差,只停留在规划层面。而且缺乏科学依据,脱离实际。
洪涛指出,在网点规划中怎样的网点才算过于集中,地方没有明确的概念。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评估方法》的出台会解决网点规划中的一些困惑。对于目前防止过度竞争、规范市场提供了依据。
《评估方法》没有法规的作用,但是其作为标准起码能解决商业网点规划的依据问题。
刘普合告诉记者,这个标准有几个部分组成,一是同业损害的条件,二是同业损害的事实。三是同业损害的评估方法。
他举例说,同一条商业街上不同专卖店挤在一起就不构成同业损害的条件,但是超市挤在一起就构成了同业损害的条件。例如,一个合理的商圈之内已经有两家中型超市,又进来一家大型超市,后者这就具备了对前者同业损害的条件。
刘普合表示,依据《零售业态分类标准》中,大卖场、便利店等业态对其核心半径都有相应的规定。《评估方法》在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三四种分类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发生了,同业损害的条件就成立了。
刘普合指出,地方政府在商业网点规划的实践中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应当如何科学地确定商业网点设置标准。在提出设置标准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避免网点过于集中而形成不良竞争。《评估方法》可以作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参考性标准。同时《评估方法》中的指标可以作为企业其是否进入某一个商圈的参考依据。
政府干预能否建立有序市场?
在采访中,对于这个《评估方法》也有着不同的声音。华普超市开发部总监孙兴盛表示,商圈是否饱和应该由市场说了算。企业进入一个商圈,通过自己优秀的管理,自身的价格优势必然淘汰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这是一种市场规律,政府不应该干涉。
而湖南步步高的董事长王填则希望这个《评估方法》能解决实际问题,而不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文件。
尽管企业的期待各不相同,政府干预对市场的有序建立能起多大作用目前还有待观察。但对于商务部来说,目前出台这样一个《评估方法》是其规范零售业的一个重要举措。最终通过政府调控,实现内外资商业公平竞争的“和协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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