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第一法奏序曲 薄熙来快速回应履新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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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人气: 时间:2005-7-11 18:45:03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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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中的日子并不总是那么漫长。从3月5日在全国人大会议现场向新任商务部长薄熙来当面递交《商业大店法》议案,到确认3月12日被邀到商务部商讨《商业大店法》具体事宜,全国人大代表王填只等了不到5天。
这份寄托了上百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零售业界人士关注的议案,得到了薄熙来部长高效率的回应。
3月12日14:00,王填胸佩代表证准时来到位于东长安街的商务部大楼2417会议室。
下午4:30,王填满面春风地走出商务部。两个半小时气氛热烈的见面会,王填收获颇丰。
商务部官员转达薄熙来重要批示:要求条法司和市场体系建设司“速办”有关事宜!双方没有过多的寒暄与客气,对“大店听证”这一核心制度的讨论贯穿始终。
王填还带回一个好消息,商务部官员表示,《商业大店法》议案对促进《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起到重要借鉴作用。
这是薄熙来就任商务部后接到的第一份流通业界的立法提案。而如果此法得以进入立法程序并获得通过,它将填补我国建国以来商业流通领域立法的空白。
一次特别的“做客”经历
王填回忆说,3月10日8:30,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我介绍:“我是商务部条法司,在您给薄部长递交的信和议案上,薄部长做了重要批示。看您这两天什么时候方便,请您到我们商务部来做客,对议案内容做个沟通。”双方约定,3月12日下午2:00见面,对方包括商务部条法司和市场体系建设司的有关官员。
王填说,放下电话后他仍然有点“发懵”——在繁忙的两会期间,刚刚履新的薄熙来部长,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就仔细看过了议案,还安排了两个部门的同志具体经办点出乎他的意料。
“我想象中的回复有可能是书面通知,比如一张公文什么的,没想到是被邀请做客,这种方式让人感觉非常亲切。”王填对本报记者说。
在会见现场,一位官员首先转达了薄部长的批示精神,表示《商业大店法》议案引起商务部部领导和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接到部长“速办”的批示,部里有关同志曾想过要到会上拜访王填,但是考虑到方便工作,还是改为邀请王填到商务部做客,但今天做客的主要内容,还是谈工作。
这位官员表示:出自专家之手的《商业大店法》议案质量很高,非常专业,并且,对目前商务部正在集中精力推动的《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尤其是其中关于听证会部分的规定,从专业角度提供了重要参考。另一位官员表示,商务部一直在倾听业界的声音,对业界为推动立法工作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随后,双方就《商业大店法》议案法律条文建议稿中的核心内容——听证会进行了具体探讨。对于听证会涉及到的大店面积、听证程序、参加人员等具体环节,双方讨论中都有涉及。
两个半小时很快过去,会见接近尾声时,商务部官员一再强调,商务部对推动《商业大店法》工作非常重视,以后还要经常召开研讨会,倾听各界意见,希望王填也能够参与到以后的工作中来,保持“密切联系”。
“大店法”公平对待内外资
附带法律草案建议稿的《商业大店法》,受到全国“两会”商业界代表的共同支持。北京代表、王府井集团副总经理,江苏团代表、南通文峰集团董事长徐长江,湖北代表、武汉中百集团董事长汪爱群,以及广东代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沙振权等商业界代表纷纷在议案上签字。这份议案还吸引了超过100名关注零售立法的人大代表签名附议。
王填认为,议案受到关注,并最终引起商务部重视的重要原因,在于议案倡议“中国大店法”的“公平”立场,它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将落点放在零售市场开放后对开设大型店铺企业的规范上。
作为一家民营超市的董事长,王填认为自己对“奋战在第一线”的零售业界人士甘苦相当清楚。近年外资零售企业在国内得到的超国民待遇,以及针对中国相对幼稚零售业的零售倾销,对本土零售企业是不公平的,为此,他专门在写给商务部的一份题为《请商务部对外资零售企业进行产业损害调查的建议》,提请商务部重视外资零售店发展给中国零售企业带来的冲击。尤其关注外资大型零售店开业后,造成本土零售企业中失业的人员高于外资企业中就业的人员的情况。
然而,作为一个市场开放国家的法律,《商业大店法》必须是严肃的,公平的,它给予中外资企业的发展空间也应该是公平。可以说,它是零售企业在市场开放情况下的新公平起跑线。
见面会上,王填得知,商务部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准备《全国城市商业建设管理条例》,并努力推动其最终上升到法律高度。作为“中国大店法序曲”,《全国城市商业建设管理条例》为内外资提供的,是一条公平的起跑线和相同的发展空间。对于《商业大店法》倡导的公平精神,商务部官员也给予了肯定。
“中国零售第一法”呼之欲出
商务部对“中国大店法”的重视,令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常见的这一主张在中国得见曙光。
王填认为,商务部对议案的反应令他很受鼓舞。对于他和千千万万热望商业网点规划行政法规早日出台的业界人士来说,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虽然商业立法是需要时间的,但目前《中国商业大店法》立法的氛围已经形成,环境和基础日渐成熟。尤其是得到《条例》即将出台的好消息后,相信“大店法”进入立法程序为期不远。
王填对薄部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以及商务部相关部门对人大代表和业界呼声的重视,表示由衷的赞赏,并对零售业在后WTO时代形成良好商业秩序的信心十足。
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徐学鹿,是国内法律界从事商法研究时间最长的学者之一。徐教授认为,中国零售领域一直缺乏专项法律,在中国流通企业日益发展的今天,业界呼吁这些法律空白能逐步被填补。
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对大店建设的严格管理,为中国大店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日本的大店管理体制最近几十年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其原因是:大型零售店铺的发展给中小零售企业造成巨大压力;大店的无序发展给交通和环境造成巨大压力,开始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发达国家零售企业海外扩张使整个国际市场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其中最主要的是大店的竞争,已经到了给大店发展建立规则的时候了。
鉴于此,法国1992年之后数度修改店铺法规,对大店发展管制日益严厉,目前已经停止批准60万平米超级大店项目,将大店管制面积下限标准降低到3000平米店铺。
英国、德国等国家在上个世纪90年代相继修改本国法律,对大店的审批相当谨慎,扭转了大店迅速增加的局面。
徐学鹿说,当前我国大店发展趋势已经显示出过热苗头,不能重蹈1990年代百货商场建设过热,百货业随后走向萧条的覆辙,比照国际经验,大店法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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