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几年,上海要着眼于市场需求变化,立足产业综合优势,大力发展信息、金融、商贸、汽车、成套设备、房地产六大支柱产业,努力扩大信息、汽车、成套设备等产品与技术的出口,强化金融、商贸对外辐射能力。到2005年,预计六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60%。
信息业
以加快城市信息化为契机,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实现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在软件设计、芯片制造等领域确立国内领先地位,力争信息产业技术水平总体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预计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200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加快引进和建设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线,建设芯片设计、封装等前后道配套项目。加快发展数字音视频产品,推动通信、光电子、元器件等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升级换代。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商业软件开发机制,重点开发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和系统集成,积极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软件。逐步降低进入门槛,有序对外开放信息服务市场。通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行网上政务、建设信息化社区等,加快发展电信增值、网络应用、咨询设计等信息服务业。
金融业
把握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机遇,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业增加值预计年均增长15%左右,200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着力推进金融资源的重组整合,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积极发展股份制银行,积极稳妥发展中外合资金融保险机构,引进和发展货币经纪公司。推动在金融分业管理框架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相互融通。在积极配合国家加强证券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证券、期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培育各类机构投资者,加快发展各种基金,大力吸引国内外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来沪设立机构,促进证券经纪、咨询、评估、投资等金融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建立和扩大多元投资的保险公司,扩大保险业务和拓展再保险业务,培育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发展信托、租赁、基金、财务、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
适应消费水平提高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调整商业业态和经营形式。商业增加值预计年均增长8%,进出口商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9.5%,2005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鼓励发展连锁商业等新业态,加快改造传统商业,提高商业科技含量,实现商业运营管理的信息化。加快组建国内营销网络,输出上海商业的优势业态、品牌和管理。发展大众化、特色化餐饮业。进一步调整商业布局结构,着力提升商业专业特色街经营功能,优化各类专业市场的布局,形成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和郊区城镇商业分层搭配、相互衔接的新体系。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地区结构,促进出口贸易方式的创新,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大力推动多种所有制企业扩大外贸出口。发挥上海的口岸优势,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扩大重要资源的多元化进口。
汽车制造业
抓住国家鼓励汽车私人消费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高水平地建设汽车产业基地。汽车工业的销售收入预计年均增长15%,2005年汽车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左右。继续实施以乘用车为主导产品、轿车为重点产品的发展战略,发展品牌轿车系列产品,加快开发实用型家用轿车,有选择地发展客车和货车。引进、消化世界汽车工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重点增强设计和部分关键零部件自主开发能力。加快零部件生产体系的整合,推动零部件生产的通用化、规模化,扩大国内外零部件的市场采购和合作生产,鼓励扩大零部件及汽车出口。同时,加快培育汽车展示、贸易等综合性汽车服务业,加快上海国际汽车城建设。
成套设备制造业
利用国家扶持发展装备类工业的产业政策,发挥上海合成组装、综合配套与开发营销的优势,加快成套设备制造业升级,成套设备制造业的销售收入预计年均增长10%,2005年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5%。要利用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改造提升成套设备和组合加工设备的集成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成套设计、培训、技术服务和维修的综合能力。重点发展大型和超大型发电与输变电设备,加快发展数控机床及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石油化工设备、实时优化控制系统集成制造等行业,大力培育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新兴制造业,加大信息产业装备和生产线的研制开发力度,使上海逐步具备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工作母机和生产线的能力。
房地产业
把握消费结构升级的机遇,规范健全内外销统一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房地产业增加值预计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05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以上。促进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联动发展,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促进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以及房地产金融的共同发展。预计新建商品住宅6000万平方米以上,在内外环线之间续建和新建20个大型居住区。加快建立“政府扶持、有偿改善、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旧区改造新机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推进旧里以下住房的拆除和不成套独用住房的成套改造,保护和修缮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与街坊。在健全法规、强化管理的同时,大力发展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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