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垄断资源的大型国有企业最需要通过社会责任来端正自己的形象。 当越来越多的中芯国际、比亚迪这样纯粹的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千方百计地为员工创造福利,增加那些本可以不必有的社会成本时,中国的国有企业正在加速国企改制,剥离社会职能,卸下包袱。两个看似反方向的运动说明了什么?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是一个功能齐全的小社会,职工的生老病死,福利保障,企业全都包了,对每一个员工承担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承担的福利功能。“企业办社会”成了阻碍发挥企业活力和增强竞争力的严重负担,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
或许是因为“企业办社会”的时间太长,影响太深,很多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国企领导人对企业社会责任非常敏感,往往一听企业社会责任,就以为是“企业办社会”的卷土重来,本能地加以排斥。他们不知道企业社会责任绝不等于企业办社会。
由此,事情由一个极端趋向了另一个极端:一些不应该卸下的社会职能也被卸下。卸下包袱的企业其社会责任普遍匮乏。大型国有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上的所作所为与其经济实力远不相称。
《福布斯》中文榜2004年度“中国企业慈善榜”上,上榜的百家企业均为中国知名的民营企业,进入前10位的企业现金捐赠额均超过1000万元。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针对“企业捐赠社会公益”的课题研究中,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国内私营企业的捐赠水平最高,国有企业则排在倒数第三,仅领先于联营经济企业和集体企业。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25万户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其中3万户是国有企业。这3万户国企占了一半利润;169户中央企业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这些拥有如此雄厚财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在社会公益方面,为什么难觅踪影?
不少大型国有企业的老总至今认为:“对大型国有企业而言,主要是解决生存问题,国企上缴利润和税收就是为社会公益做贡献。”
这几年来,社会对国有垄断性企业积聚了越来越多的不满,这些企业攫取的是垄断利润,但对社会责任的履行不够。“国有垄断资源的企业最应该做公益,因为你的资源是国家给的,你的资金比较雄厚,你的回报的比例应该更高。”一位民营企业家直言不讳地表示。
还有一些忽视自己社会责任的企业更是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和社会危害。
事实上,2003年末重庆开县井喷事故已经给漠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在这起特大事故中,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
舆论纷纷指责中石油这家H股中最赚钱、中国海外上市盈利最高的超大型国有企业没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据介绍,天然气开采这种高危行业的工作,应该进行事先的安全和环保评估,像发生事故的罗家十六号井这样的天然气井,在一公里之内不应有常住居民。但事实却是,有两个村的2400多名村民居住在距矿井一公里范围内。而钻井队也从来没有给农民讲解过井喷的危险和基本的安全防护知识。而这恰恰是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尽的义务。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在积极改制,赴海外上市和参与国际竞争,就要遵循包含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竞争规则。这几年,我国的能源企业面对国内资源紧缺的形势,纷纷加快“走出去”开发资源的步伐。中国石化集团在中东、中亚、非洲、亚太等地区都有油气资源项目。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今年4月收购了加拿大MEG公司16.69%的股份。5月,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与智利国家铜业公司签署了《联合开发智利铜资源项目协议》。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江小娟认为,如果这些企业不注意搞好与所在国家的关系,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将很容易让所在国家产生“资源掠夺者”的负面形象。
随着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加快,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中国的国有企业也开始重视。中国移动1997年在香港上市,2001年之前,年报上没有任何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报告,但从2001年起,财务报告上专门开辟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章节,系统汇报公司在一个财政年度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情况,接受股东和公众的监督。很大一部分海外上市的企业都遵循了国际惯例,自觉地在财务报告中如实披露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
2004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作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骨干和支柱作用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内在的自发需求还是外在的压力,都要求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切切实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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