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餐饮娱乐业偷税漏税:谁“动”了国家税款?
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这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可是,有人偏偏在应该缴纳给国家的税款上打歪主意,想方设法偷税。今年9月到10月,市地税局针对偷税现象较普遍的餐饮业、洗浴业和娱乐业税收展开了专项整顿治理。到9月末,已检查餐饮娱乐企业226家,初步查补税款达962万元。
市地税部门调查了解,不法经营者偷税手段及问题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
发票上面耍花招 变换手法偷税款
按照国家《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规规定,经营者应如实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并且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实际营业收入依法纳税。可是一些餐饮娱乐业经营者有意在发票开具上留心眼、耍花招,隐匿实际收入,从而达到其偷税的目的。具体表现有:
1.想方设法搪塞、拖延不给发票以种种托辞和拖延办法以达到不给消费者发票来偷税的目的。许多消费者可能都有切身体会,当您在餐饮娱乐场所消费后向其索要发票时,对方常常以“发票用完了,还没去买”、“先开个三联收据,下次来再换发票”等借口进行搪塞。
2.串用、重复使用发票或使用假发票串用发票是两个或更多的餐饮娱乐企业有意勾结,共同使用一本发票,当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他们之间相互串换使用,以达到少缴税或偷税目的;重复使用发票是有意收集用过的发票然后再给消费者;使用假发票是更为严重的涉税违法。
3.以赠送饮料等小礼品“替代”发票近一时期,由于税务机关加大了检查力度和实施发票刮奖等鼓励措施,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对此,一些违法企业开始变换手法,当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他们则以赠送饮料、洗浴票等小礼品等来“替代”发票,从而达到隐匿营业收入偷税的目的。
账面和税控机上做手脚 按规定纳税款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可是,不少餐饮娱乐企业不按有关法规设账、使用税控设备或不如实申报,以达到偷税目的,常见手段有:
1.私设 A、 B两套账,只报一套来偷税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有意设置两套账(又称“ A、 B账”)。如地税机关检查中发现的某啤酒城就是采用的此手法,该企业在 A账中的收入是开具发票的营业收入, B账中则是不开发票的营业收入,到税务机关只申报 A账记载的营业收入,隐瞒 B账上的营业收入,形成偷税。
2.餐饮娱乐收入抵顶房屋、土地等租赁支出一些餐饮娱乐企业往往不足额缴纳经营用房等房产税,而是利用餐饮娱乐收入抵顶房屋、土地、设备等租赁支出,不计入营业收入,不申报纳税。
3.不按规定使用税控机等设备偷税检查中发现,在部分安装了税控收款机的企业中,不是按照规定正常使用,而是顾客索要发票的营业收入在税控机中有记载,未索要发票的收入税控机中无记载,而且不计入账面,从而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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