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执行为分界点,零供双方正在展开一场新的博弈,棋盘也是这部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办法”。
在供货商们看来,这部“生性”应该是维护他们利益的“办法”在欣喜之情还未散去的时候就已经被零售商 “破解”,难以奏效;而面对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慢慢觉醒、“揭竿而起”的供货商们和零供领域“新游戏规则”愈加完善的大势所趋,零售商们也势必需要去寻找除了压榨供货商之外的盈利模式,去修补尚不和谐的零供关系。
“办法”执行 “怪现象”依旧
几天前,作为著名乳业供货商正在为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执行了“零供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而欣喜的北京世行商贸副总经理姚文华,又感叹起零售领域的“怪现象”:“供货商派产品促销员到某卖场做促销工作,卖场收取个人管理费2000元每月,而公司每月给促销员的工资也只有850元;促销员想要进入卖场,零售企业每月要收取培训费300元-580元不等,在卖场悬挂2米长的宣传横幅,每月要交广告费5000元……”姚文华介绍,“办法”的核心条款之一就是禁止滥收费,而11月15日“办法”执行后,遏制了零售商明目张胆地收取新店开业费、节庆费等,但是仍有零售商置换了费用名目,继续利用强势的渠道商地位向供货商收取“苛捐杂税”。
此外,“办法”的第二核心条款“60天向供货商回款”也被很多零售商钻了空子。山西代理商联合会秘书长孙国强向记者介绍,10月13日,“办法”颁布后,很多零售商都强迫供货商赶在“办法”正式实施之前续签了明年的合同,而账期长度都是超过“办法”明文规定的60天的。对此,北京市供货商专业委员会主任、百花蜂蜜董事长杨寒冰也表示,在与零售商合作的时候,很多企业明确表示做不到60天回款的账期,如果按照零售商要求签合同,供货商就只能无奈地撤出卖场。
零供对决“办法”被疑破译
面对“办法”实施以来并不十分奏效的局面,供货商们把原因归咎于百密一疏的“办法”“已经被多年来熟知规则的零售商破解”。
171家北京供货商联盟代表姚文华举例表示,“办法”规定零售商与供货商支付货款期限最长账期不得超过60天,而他认为,这个条款不能执行的主要原因是被供货商钻了空子。如,60天后,零售商只与供货商对账,如果对账期为30天的话,实际拿到货款的账期又被这个合理的借款延长了。该条款应该改为“60天前付清”更为准确。
此外,姚文华认为,“办法”承认了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合法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零售商都把“促销服务费”当作一个大口袋,将其他费用改换名头,装进这个大口袋中,如“培训费”和“个人管理费”,最后算来,缴纳的费用总额丝毫没有减少。如果供货商提出异议,便会被拒绝进入卖场。
姚文华认为,零售商可以向供货商收取一定费用。但是,必须规定限度。如,促销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年总销售额的5%。如果促销服务费超过年总销售额的7%,大量伪劣产品就会充斥超市,这也是近年来,超市假冒伪劣产品频频曝光的一个原因。并且,促销服务费收取后,零售商一定要一一兑现其“服务”。
执行遭质疑
供货商直指“鸵鸟政策”
除了被零售商破解的漏洞,供货商目前已经开始怀疑“办法”是否可以真正贯彻落实。百花蜂蜜董事长杨寒冰表示,很多超市利用强势地位拒绝执行“办法”,而这部“办法”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执行者。“违规最高三万元的罚款谁来执行?”,供货商们不希望看到五部委颁布的“办法”成为空文。
对此,姚文华表示,工商部门是对零售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部门,应对其不法行为付全责。姚文华认为,近年来,北京“红苹果”、“城市之光”、“四季阳光”、盛兴、普马等数十家大型超市倒闭,假死、抽逃资金之所以平安无事,就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产物,为他们提供了温床。
姚文华建议,相关部门应该为“零供冲突”制定机动政策。发现零售商出现资金漏洞后,应该先扣押其营业执照,冻结其资产,而不要等到法人卷款外逃后再采取行动。 近日,一位五金产品的普马供货商陈小姐向记者反映,2005年初,她状告普马拖欠货款一案已经胜诉,但是一年多来十几万的欠款根本没有执行。一位姓韩的食品供货商也表示,2005年初普马全面崩盘后,他去法院起诉,被法院告知已经不再受理,告状无门。
姚文华表示,政府部门在零供冲突发生后采取的回避的“鸵鸟政策”,司法措施滞后,都是导致零供矛盾愈来愈激化的重要原因。
零供博弈 零售商优势地位不保
尽管目前供货商翘首企盼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执行还未奏效,但是供货商们都十分认可这种“法制化”的趋势。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表示,零供“办法”的出台是供货商们交了这么多年学费用“血的代价”换来的,是很大的进步,目前业内人士还在推动“超市法”的制定,法制化需要一步一步推进。
在零供领域,随着“新游戏规则”的出台,零供双方正在展开新一轮的博弈。零售商凭借渠道优势的强势地位,势必会被削弱。寻找不到除了盘剥供货商之外的盈利方式,倒闭、出售、行业洗牌将成为趋势。
姚文华表示,目前,零售企业的利润从8%—18%不等,而其盈利点根本不在销售商品上。不是广告公司大肆收取广告费,不是培训公司收取人员培训费,百天左右的账期方便零售企业抽出资金,不理性的扩张开店,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而这些杀鸡取卵的做法,会使得零售商在“办法”生效后付出惨痛的代价。
近两年,普马、盛兴,包括刚刚出卖门店的家世界,在“不健康”的操作模式下都已经在业内留下了教训,而一旦“办法”贯彻,对60天账期实行“一刀切”,对超市收费严格控制,零售商的盈利支撑点便不复存在,如果再不调头,寻找适应新规则的出路,被淘汰出局只是时间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办法”对零售商的约束也是对其良性发展的一种引导和保护。
姚文华呼吁,现在,零售商应该清醒过来,与供货商构建真正和谐的战略性关系。供货商可以给零售商适度的支持。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会长樊晓军也表示,“在与零售商的合作中,我们并不反对其收费,只是反对其滥收费”。“如果零售商执迷不悟,家世界、盛兴、普马的下场将成为其典范。”姚文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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