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CI体系中的企业命名以市场营销与形象传播为准则。它考虑的是超市的名称有没有形象传播力、传播何种形象、传播这种形象对超市的发展、超市业绩的提升、商品的销售有没有效力。 超市企业命名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必须具有独创性和识别性 要有个性、有特色、独树一帜。不能与其他超市雷同,最好也不要类似。只有独特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才能使人容易识别。
2、必须具有统一性 超市名称不但要与超市理念识别、活动识别相统一,符合和反映超市理念的内容,而且要体现超市服务宗旨、商品形象,使人看到超市名称就能感受到超市的经营理念,这样有助于超市树立良好的形象。如北京有家超市以“好邻居”命名,让人听之有亲切感,使人感受到超市经营者与顾客心心相印的氛围,从而拉近了消费者与企业的距离,利于经营。
3、必须具有可传达性 超市CI设计中的超市名称,必须具有较强的传达力。在听觉传达上,超市名称要响亮,易于上口,有节奏感,才能具有传播力。如名称比较难懂、美感不强,则不利于传播,很难收到好的效果。在视觉传播中,应以简约为基本原则。笔画少、通俗易懂的名称则易于记忆的传播,还能引起顾客的联想,使超市企业与消费者能够相互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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