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将不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这一政策将使外资便利店的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商务部曾有相关规定 据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后,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98年发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新增了一项条款: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据悉,该办法公布之前,2004年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中就有规定,从事批发和零售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不得经营烟草。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都不清楚这一规定,显然,商务部的这一规定未引起相关企业的足够重视。
便利店卖烟销额近半
记者从上海市便利店行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香烟销售在便利店总销售额中举足轻重,一般而言,香烟销售额占便利店总销售额的40%至50%,而毛利则占总毛利的三分之一,因此,便利店停止销售香烟将会严重影响其销售业绩,甚至会危及到便利店的生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家新开的便利店如果没有香烟销售许可证,销售就很难有起色。不少便利店于是冒着风险,通过各种办法想方设法销售香烟。虽然香烟的毛利不高,远不及其他食品的毛利,但是香烟销售对集聚便利店的人气具有很大作用。
控股国资利益受损大 记者从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罗森在上海的280余家便利店中有70%左右的门店销售香烟。对于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罗森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正式通知,因此香烟现在照常卖。但是,罗森公司已在该办法发布后立即向投资方报告,称该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对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回报带来影响。这位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而控股方是中方国有企业。如果罗森便利全部停止销售香烟,销售额损失将十分严重,不仅对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带来很大影响,而且将大大降低各方资本的投资回报,其中包括控股方的国有资本。
大卖场没有什么影响 根据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沪上易初莲花、家乐福、沃尔玛卖场等外资零售企业将停止自售香烟,对大卖场而言,其影响比便利店小得多。据家乐福相关人士介绍,家乐福的老店目前还不会受到影响,因为其许可证至2008年到期,而新开门店将取消许可证了。易初莲花正大广场店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现在为止,他们未收到来自上级或有关部门的任何通知,因此,进货、推新品等仍将照常进行。等烟草专卖许可证到期时,将视情况再作决定。此外据悉,家乐福、沃尔玛将在其新开超市门店的租赁区内设立烟草专柜,由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经营香烟。
据有关人士介绍,原先发放的一批期限为5年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将在2008年到期,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将不再给到期的外商零售企业办理许可证的延续。
上海拟定实施细则 记者就外商企业禁售香烟一事,采访了上海市烟草专卖管理局。由于该局主管对媒体发布信息的人员外出,所以没有得到来自他们的权威说法。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上海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目前正在就该办法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准备制定本市实施细则,但细则是否会对外商企业采取相对宽容的政策,现在还很难说。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台资零售企业,如喜士多便利、乐购超市等在大陆按照内资企业注册,因此,将不受烟草专卖政策影响,而大润发则按照内资、外资两种形式在大陆注册了两套版本的公司,因此,可以游刃有余。此外,一些零售企业为了规避由于中外资企业的性质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将其引进的外资通过内资形式进入,使得实际上的中外合资企业仍以中资企业的面目出现。 据记者获悉,某中外合资超市公司,分别注册了大卖场、便利店和标超三个业态的子公司,其性质均为中资企业,这样这家中外合资零售企业就可以经营香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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