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打压超市供应商而产生的“零供矛盾”引起了中国政协委员的重视。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朱德瀛提案指出,“零供矛盾”在给供应商带来巨大资金压力的同时,也容易导致零售商忽视企业内部管理,造成不平衡的零供关系。
上世纪九十年代,连锁超级市场的经营模式进入中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该模式已成为中国城市生活中的主要商业零售模式。但随着一些超市的规模和占市场的比重越来越大,问题随之而来。
朱德瀛认为,目前的现状是供应商为了赢得商品的销售渠道不得不依附于占据了庞大市场的零售商,而中国作为一个制造大国,供应商资源丰富,之间的竞争也极为惨烈,这种竞争为零售商在“零供矛盾”中确立强势地位提供了保证。一些零售商因此在经营上往往压榨供应商,表现为大量占用供应商的贷款来开店,拖欠、占用供应商贷款,对供应商征收“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堆头费、店庆费、新品上架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而一旦供应商对这些合同外摊派稍有不从,零售商便以“清场,关闭货号”等相威胁,造成了商业领域不公平的现象。
对此,朱德瀛提议采取积极措施:推广规范的格式合同,约束零售商的合同行为,明确零供双方的职责;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除正常毛利外的附加费用的合同上限,促使零售商加强自身管理;对超市选址进行审核,避免小范围内大超市林立导致的资源浪费和无序恶性竞争;加强工商、物价等专门机构的执法力度,为供应商提供投诉途径;建设行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零售商诚信信息及预警通知,强化民间仲裁机制的作用,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