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品牌影响力不同,收费的标准是不同的。
影响力大的品牌商品,超市向其收取的费用少,反之则相反。这种状况说明品牌商品化了很大的投资在市场和消费者身上,销售他们的商品已大大地降低了超市的风险。大的品牌商通过直接控制消费者,进而控制了连锁超市,连锁超市要按大品牌商的销售政策来销售他们的商品。这一研究进一步证明市场经济条件交易条件的制定者是交易方中的强势者。 2.产品的性质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如必需品的乳制品和休闲食品有很大的区别。连锁超市收取乳制品的通道费用平均为2.33%。连锁超市收取休闲食品的通道费用平均为9.64%。这证明连锁超市在通道费的收取上是按照商品与消费者生活的关联的密切程度来区别对待的。 3.高度竞争的产品—般要支付的通道费费率和项目要高要多。
目前中国的连锁超市在通道费的收取费率和收取项目上,视产品的性质不同会有很大的不同。高度竞争的产品支付的通道费费率和项目 一般要高、要多,这些产品主要集中在休闲食品、保健食品、洗化品、纸制品这些高度竞争、且利润又相对高的产品上。这证明连锁超市通过收取通道费,提高这些产品进入连锁超市的门槛,促使这些产品行业进行内部整合,并促进这些行业的产品与其他行业产品的利润平均化,这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4.连锁超市中,不同经营规模的业态模式向同一个产品供应商的同一个产品收取的通道率是不同的。
以乳制品为例,大型超市平均收取的费率为3.39%,食品连锁超市平均收取的费率为1.96%,连锁便利店平均收取的费率为1.23%。这再一次证明了销售规模与市场交易势力直接的相关性。同时也证明了不同的超市业态模式在同一盈利模式上的不同依赖度的差异。 5.同一类产品的不同的品牌供应商,由于市场地位的不同和营销政策的不同,向连锁超市支付的通道费费率和项目是不同的。
这反映了他们对连锁超市这一规模化流通通道不同的认识程度和信心的差异。 6.促销陈例和集中特别陈列费用构成了供应商,尤其是大的品牌供应商支出通道费用的大比例的份额。
如在乳制品行业中,几家大品牌商的这些费用约占45.1%;在休闲食品行业中,几家大品牌约占50.08%。 这些通道费用的支出,实际上是有实力的供应商通过价格换取空间的方法,占住了连锁超市有限的货架,来实施一种排他性质的竞争手段。往往是他们在引诱超市来实现排除竞争对手的目的。研究证明,对连锁超市收取通道费的讨论,不能片面地指责连锁超市的一方,供应商在这个问题上同样具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 7.不同销售毛利率的产品,通道费不同。
一般表现为:毛利高的产品通道费收取额高于低毛利产品。相对而言,高毛利的产品愿意也能够支付较高的通道费。 8.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差异。
总体表现为较为发达地区的连锁企业收取的通道费高于不发达地区。而这一现象是由该地区的商品化程度和商品流通的规模程度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看,通道费的收取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关联度,即从发达国家到中国的发达地区,再到中国的其他地区的发展。 9.不同方式选择的相同结果。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既有收取通道费的零售企业,也有不收取通道费的企业,如沃尔玛。但不收通道费的企业往往通过要求供应商给予零售商更低的价格、延长付款账期来保证零售商的赢利,对制造商和供应商而言,其带来的成本开支实际上是相同的。 10.大、小供应商对收取通道费的态度不同。
大的供应商,尤其是大的品牌供应商,对连锁超市收取的通道费用一般能持够理解的态度,但认为连锁超市应该加强对通道费用收取的管理。他们更注重在年度计划中与连锁超市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确定在通道费用商的双方的利益、责任和权利,对要支付的通道费用事先都作了费用预算。
小的供应商一般对连锁超市收取通道费用持反对的态度,认为这是“超市在抢钞票”,他们更注重搞好与连锁超市公司业务人员与经理的私人关系,一般没有对通道费用有预算的管理。
《关于连锁超市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用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 顾国建教授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 吴建国副教授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副所长 胡学庆硕士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研究员 刘 斌博士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研究员 曹 静硕士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研究员 曹 晖硕士 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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