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
超市食品存在六大安全隐患
对中心城区几家大型超市的食品区域进行暗访发现,这些超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生鲜区的虾、鸡爪等没有放在托盘内,而是直接陈列在碎冰上,有的肉已经与碎冰粘合在一起;在熟食点心销售处,大部分销售人员都戴了口罩,但也有少数销售人员把口罩拉下来和顾客说话,还有销售员没有戴手套就直接拿起酱牛肉、卤鸭子等熟食进行切割;炸鱼、炸肉丸、麻花等熟食直接露天陈列,没有进行隔离或覆盖;在面包烘烤区域,工作人员既没有戴手套口罩,作业区也没有进行必要的纱窗隔离,操作员边制作边谈笑边交易。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大多数超市内散装食品和自制加工食品问题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一是标识不全,只有保质期而无生产日期,不标厂名厂址;二是食品变质、有杂物异物;三是偷梁换柱,过期商品更换标签后继续销售;四是重量有差异,超市自制食品一般没有固定包装,同一种包装的食品重量也不相同;五是个别超市食品裸露无遮盖、无专人售货、无专用售货工具等;六是部分现场制作加工面食的超市,未设专门操作间、经营场地杂乱且不卫生等,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消协提醒:
自制食品有隐患 消费者注意维权
食品销售是各类超市连锁店经营内容的重要构成部分,但近年来市民对超市销售的食品,尤其是散装食品、现场加工食品及熟肉类食品的卫生质量投诉不断。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自制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物理污染和微生物污染上。据透露,在对面包、熟食等商品的投诉中,头发、飞虫等物理污染约占三分之二;腐败、变质、异味、发酸等生物污染约占三分之一。
市消协负责人表示,从现阶段来看,对于超市自制食品的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制度,超市在质量等方面的控制标准也不尽相同。而且超市自制食品保质期限都是自己制定,保质时限长短不一,从而导致有的虽未超过保质期但已变质的自制食品仍继续销售。
面对自制食品带来的诸多问题,目前一些商场和超市已经开始关注生鲜自制食品销量控制和预测,比如采取当天制作、及时降价处理等措施,以保证自制食品的安全。市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识别品牌、生产日期等标识,如果发现购买到过期食品或食品里有异物,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申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商务部出台《规范》 为超市食品安全把关
2006年12月20日,由商务部制订的《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进行规范。
该办法对超市现场制作食品、问题产品的退出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据《规范》,超市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超市企业,需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10亿元以下的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品安全;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的超市,至少设立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问题商品必须在48小时内下架,超市自制凉菜要在4小时内销售完,直接入口的食物必须遮盖防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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