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检验把关也明显加强。然而,检验信息的透明,似乎还不能让消费者感到彻底放心,因为问题食品“下架”只是告知了消费者一半的结果,下架食品去向何处,有没有人继续对其进行监控,却是云里雾里,疑问多多。而这个问题不解决,消费者的心仍然要悬在半空中。
一般来说,下架食品包括被检验不合格与保质期到限的食品。而近两年,恰恰是已经下架的食品却出了不少问题。如陈馅月饼、抛光陈米、过期香肠、牛奶的返厂再用等等。而有些超市或企业背地里将下架食品的包装、出厂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更换后重新上架,也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检验把关着眼于架上,只能堵住一方漏洞;对下架食品放任自流,等于又开了一道暗门。这也是管理的缺位。
前不久,商务部发布了国内首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已于近日正式实施。《规范》从采购、检验、储存、制作、销售、问题商品处理、管理等方面对超市食品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下架食品要求指令下达后48小时内,就要完成问题商品的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以及回复反馈总部汇总,并要求超市都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负责处理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但据说这一《规范》只是推荐性而非强制性政策,目前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超市并不多。
食品安全全程监控是个严谨的链条,发现问题、强制下架只是链条的一个环节,如果食品把关到此中断,下架食品的监控无疑成了空白,也就等于为社会继续留下了隐患。而下架食品因为缺失了下文,不但让前一段把关显得头重脚轻,几乎成了花架子,也更加重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疑虑与猜忌。所以也就难怪在每批下架食品的黑名单公布以后,很多人包括媒体,穷追不舍的往往不是下架食品是怎么生产出来的,而是这些食品下架以后的去向如何。由于检验部门对下架食品只监不控,再加上下架食品往往都是去向暧昧,造成问题产品即使想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恐怕也很难再取得市场的信任。
从当前来看,下架食品完全由企业自觉处置是根本靠不住的。这里面不仅牵扯到利益的取向,还有一个社会认同的问题。正像食品的市场检验必须具有权威性一样,下架食品的处理情况也要有一定的公信度,特别是能让消费者放心的透明度。而要做到这一点也不难,只要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实问题食品后,再深入一步监督他们必须对下架食品进行无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样才能既维护了知错就改的企业信誉,又排除了消费者心中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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