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发达国家超市农业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组织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主体;专业化、集约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连锁化、超市化经营的农产品零售终端;多元化、全方位的农业服务系统;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本文针对我国超市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发达国家超市农业的经验,提出了促进我国超市农业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超市农业,小农经济,深加工,农业现代化 一、发达国家超市农业的基本特征 以向超市提供农产品为目标的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表现形式,本文将其称为“超市农业”。发达国家超市农业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组织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主体 在发达国家,农业生产主体主要是企业化的私营农场和由农户联合起来的协同组织(如合作社、农协),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程度较高。如,美国的农场规模大,6%的大农场创造了全国农产品价值的59%,但农场主仍按协同联合方式进入市场。美国现有私营农场310万个,其中有150万个农场主参加了“全国农场主联盟”和“美国农业联合会”,还有众多农户和小农场主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与销售合作社。在日本,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全国农协组织网络,把所有农户都纳入合作经济体系。可以说,在发达国家,单独的农户在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体系中不占重要地位,只有一定组织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实体在农产品营销中才具有较强的谈判能力和优势,而且在开拓国际市场中更具优势。 (二)专业化、集约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日本是世界上典型的小农制,农业经营单位较小,一般很难融入现代市场化、社会化的大生产中。然而,日本却在以小块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条件下顺利实现农业超市化,在此过程中,除日本独特的互助组织和政府的一系列扶持农业的政策作用外,就是农业结构的高级化、集约化。日本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如,玉米经过多次深加工后的品种少则几十种,多则几千种,可增值几十倍。同时,日本农民注重积极引进新、优、特品种,由于品质优、产量高、价格好,其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较高。在欧洲国家,无论何种作物,都体现出欧盟农民“绣花”般的细心和精致,每种农产品、每一生产环节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如,法国水果公司的生产基地,可以看到四周和顶端用尼龙网封闭的樱桃园,如此精心培育的樱桃自然果型好、发育充分、肉味鲜美、附加价值高。 (三)连锁化、超市化经营的农产品零售终端 发达国家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配送系统、先进的保鲜设备、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为农产品货畅其流和超市化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美国,78.5%的农产品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超市门店零售。在法国,8000多家农食超市遍布全国城乡各地,零售食品销售额已占全国零售食品总额的75%以上。连锁经营的超市在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产品零售终端的主要形式。 (四)多元化、全方位的农业服务系统 一个多元化、全方位的农业服务体系是发达国家超市农业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美国拥有全球最完善的现代农业服务系统:一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美国政府不直接干预农业生产,但却为农业超市化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除在全国兴建发达的农业基础设施外,还着力完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二是由私人资本公司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专业队伍,从农用物资生产和供应到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运、加工和销售等所有环节,都能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由农业合作社向农场主和农户提供农业信贷、农用机械、交通、通讯、信息等多方面的专业化服务。通过多元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使美国农业发展一直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日本,政府大力发展农业教育和科技推广事业,不断以现代科技武装农民,改造农业,使这种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成为日本超市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五)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完备的法律体系 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和完备的法律法规,是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为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保护本国农业发展,从20世纪末开始,日本政府大幅度修改和完善农业政策及法律。颁布了《食品、农业、农林基本法》,加大对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培养农业人才、基础设施投入和调整种植结构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为谋求日本农业装备的高度化和农业经营的现代化,以政府贴息形式委托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户和农协组织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美国已建立一套完善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和成熟的农业信贷体系,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避农业风险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资金需求提供有力保证。同时,美国还制定一系列农业法律,对农业税收、土地使用、农业信贷、环境保护、生产供应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立法,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美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我国超市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国超市农业伴随着城市超市的快速发展而迅速崛起。这种以超市为龙头和载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在我国虽然发展滞后,但却显示其勃勃生机。这种现代农业产业化模式在全国尚未普遍推广,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透视其发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分散化、粗放型的小农经营,难以与现代超市对接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主体主要是小农户,户均经营耕地7.94亩,户均销售粮食1047.34公斤,户均出售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由于小农户经营分散、农田面积小、产量少,种养品种多、品牌少,质量安全难以达标,既不能满足城市居民现代消费需求,也不能满足超市对农产品的品种、数量和时间上的均衡供应要求。加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尚未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主体,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势单力薄的小农户参与超市农业交易,在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导致违约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超市农业的快速发展。 (二)通而不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难以提高超市农业效率 目前,我国农产品进入超市的渠道主要是:产地→收购商→销地市场→超市供应商→超市。经过多道中间环节,不仅农产品损耗较大、新鲜度较差,而且每经过一个环节都会增加相应的物流成本和利润。一般来说,物流环节越多,损耗越大,物流成本越高。对于农产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而言,因其具有易腐烂、难储运等特性,物流成本更高。据美国学者调查发现,欧美国家生鲜农产品的物流成本占其生产成本的40%,物流损耗为5%-7%;而中国生鲜农产品的物流成本约占生产成本的50%,物流损耗一般在30%以上。由于我国大多数城市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物流服务系统不完善,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山区农村道路、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不发达,农产品流通渠道通而不畅,亿万农户仍存在卖难、买难问题,严重影响了超市农业效率的提高,从而制约了超市农业的发展。 (三)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农业服务体系,难以适应超市农业发展需要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制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经费严重短缺,服务难以到位。在行政管理上,农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分属教育、科技、农业三个部门,这三个部门各行其是,不能形成行政管理一体化、服务方式一条龙的综合服务体系;在经营管理上,国家财政不是统一供给,而是条块分担,导致条块层层截留、基层经费落空,致使全国大多数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形同虚设;在科技人员管理上,因基层科技人员大多无工薪保障,其知识老化、责任淡化,无法承担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重任。 (四)有些激励不相容的制度安排,难以促进超市农业快速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要求,我国先后调整和新制订了一系列激励“三农”的政策法规,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这些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一是有些支农的财政倾斜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尽管中央财政涉农专项支出预算连年增加,但与“欠账”太多的“三农”需求相比仍显供给不足,尤其是对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超市农业的有些经济政策和规则不是激励相容的,加快超市农业发展仍需新的经济政策支撑。二是涉农法律法规虽已颁布多种数条,但支农护农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国超市农业快速发展呼唤政府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三、发达国家超市农业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一)培育壮大超市农业经济主体,逐步走向组织化、规模化 要引导农户走向规模化、组织化经营。一是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把农地经营权转让给种田大户,逐步实行农地规模化经营;二是扶持种田大户逐步承担起主要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供给,提高超市农业集约化水平;三是鼓励超市企业进行专用性投资,大力发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户走向规模化、企业化经营。 要鼓励各类商贸企业参与超市农业,不断做大做强。一是通过各种财税、信贷优惠政策,支持中小连锁超市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整合分散资源,增强经济实力,带领农户发展超市企业;二是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实施并购重组战略,打造国内国际超市巨头,通过自建各类专业化超市农业基地创建各具特色的超市农业品牌,抢占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三是支持跨国超市巨头参与我国超市农业,促进中国农产品更多进入国际市场。 (二)优化超市农业内部结构,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优化超市农业区域布局,形成板块特色。要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郊区为重点并向周边城市(县)延伸,突出区域特色,发挥郊区农业和中心城市经济圈内农业的比较优势,基本形成一市3-5个特色产业、一区2-3个主导产业和“一村一品”、“几乡一业”的超市农业板块特色。同时还要鼓励大型超市企业跨地区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当地的产品优势转化为超市的经营优势。优化超市农业的种养结构,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特色。优化超市农业品种结构,形成优质品牌特色。要抓住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努力争创品牌。各地政府部门要鼓励超市和基地参加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支持他们申报生鲜农产品品牌,并把中心城市圈内的优势农产品纳入创品牌系列,逐步提高超市农业品牌农产品比重。同时要大力开发新产品,积极打造新品牌。 (三)构建快捷高效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超市农业运行效率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快捷便利的农产品物流通道。要围绕超市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用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流通设施、通讯信息等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超市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超市农业效益和运行效率。打造现代物流配送平台,提高生鲜农产品物流效率。一是依托大中城市的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凭借其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生鲜品种优势,通过整合城市分散的物流资源,构建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配套、经营规范、管理科学并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和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冷藏、加工、包装、装卸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支持大型超市自建农产品集配中心。按照国际标准要求,自建农产品集配中心应选址市郊产地,以30-50个连锁门店配建一个集配中心为宜。通过大批量自采分销生鲜农产品是缩短供货时间、降低零售价格、提高食品鲜度、增加品种规格的有效途径。 (四)创新服务体制,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超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改革现行的科教服务体制,建立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一体化的公共型科教服务体系。这种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教服务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应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服务经费统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要承担全国农业人才的培养、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专项技术培训、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等公共服务职能,为超市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科教服务。这种服务体系能使广大农民少费或免费接受科技教育、掌握农业生产技能,提高科技种田水平。大力发展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集体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种合作经济服务组织是以农民运销大户、农民种田能手、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和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等自愿组成,围绕农产品产前的农资供给、产中的田间管理、产后的收割、加工、储运等各环节开展一条龙服务。由于这种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自己的组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因而服务及时、工作到位、费用少,深受农民欢迎。 (五)建立健全超市农业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超市农业发展的激励政策。一是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渠道。逐步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起稳定的超市农业投入机制。二是建立高效畅通的金融支农渠道。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改革经营机制,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和服务范围,开展多种信贷业务服务,切实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各商业银行要不断扩大对超市的涉农信贷规模,支持超市建设完全纵向一体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做大做强。三是建立更加有效的财税激励机制。财政部门应根据WT0农业框架和本地实际,用足国内支持调控空间,并将涉农超市的专项补贴或补助纳入财政支持范围;税务部门应为涉农超市的经营活动酌情减免相关税费。 另外,还要加强超市农业的立法与监督。一是按WTO农业规则和我国农业法律框架,建立健全超市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将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列入立法范围,尽快出台“农村中介组织法”,从法律上明确其服务功能和合法权益,加快其发展壮大。二是创新超市与农户对接、商业与农业联营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依法建立风险共担、互利共盈的产销一体化关系。三是加强超市农业的执法与监督,各涉农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生产、贩运和销售假冒伪劣超市农业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超市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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