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正式开放四年后,撇除了65%股权限制的跨国零售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依然存在。昨天,这一现象再次被人大代表抛进舆论旋涡。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给《第一财经日报》举了一个例子:在北京中关村最繁华的地区,由于家乐福在此开店,出现交通堵塞等社会问题,当地居民颇有微辞。其他城市类似问题也很多。一些国际知名零售企业和跨国公司倚仗自身强大的财力,和一些地方为引进外资所给予的“超国民待遇”,在一些城市突破商业网点的合理布局强行甚至违规开店,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竞争,给处于相对弱小、正在成长中的国内零售企业致命打击。
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市场占有而跑马圈地,不合理开店现象比比皆是,有关部门加紧修订完善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应尽早出台。王填表示,去年12月,商务部发出通知,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这一决策对国内民族商业企业的发展是个沉重打击,政府应将大型超市审批权回收中央。从长远来说,内需的拉动必须依赖于发展和壮大国内零售企业。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爱群也赞成王填的观点,他认为之所以外资零售巨头能够在华获得“超国民待遇”,主要也与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任务有一定关系。武汉中百集团的主营业务也是连锁超市业务,与沃尔玛、家乐福等外资零售巨头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目前中国本土零售市场的恶性竞争、资源浪费非常严重,需要适当的规划来限制,当然,依靠正常的市场竞争手段来调节也是一种途径。
“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的管理技术和经验是很先进的,如不出台政策对其加以限制,会明显影响中国本土零售企业的发展空间。”步步高公共事务总监陈志强也认为,目前中国零售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中国本土零售企业还是“弱者”,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应从保护弱者的立场出发。
零售业资深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分析,部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时喜欢引进外资零售巨头体现政绩,从而导致了零售市场的无序竞争,也冲击了中国本土零售企业,近年来,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市场的整体份额一路上升,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条例,对城市商业网点进行严格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对将来制定和颁布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王填认为核心问题应该突出听证制度,“对大型的商业设施项目要实行听证制度,不是谁有钱有地就可以建,想建多大就建多大。”
地方政府为沃尔玛等“超国民待遇”开绿灯
据报道,在美国,沃尔玛有一套自己的选址经验,如选择经济发达的城镇、城乡接合部,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商品可以从火车站、码头运至商店,成本较低。但在中国,沃尔玛、家乐福等盘踞天津、长沙、南京最核心商圈,沃尔玛更在被称为天津“金街”和平路之首开设了自己的店铺,对面是天津最大的百货企业——天津百货大楼。
广州一家零售企业的老总表示,该公司在国内排名靠前,但当他希望在某市投建购物中心时,有关部门却发出各种刁难,他希望面见当地领导陈述己见时,也吃了闭门羹。而当竞争对手某跨国巨头也要建设购物中心时,却受到当地垂青。
好美家在外地扩张开店时也碰到类似情况: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对好美家与百安居时,往往倾向于引进外资,拒绝内资。北京华联(重庆)综合超市有限公司2007年曾因家乐福贴身开店,向重庆市人大上书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但最终未能阻止。
“超国民待遇”,是指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拓展期间,有关部门在税收、工商、异地贷款等待遇上给予优惠。第一商业网总裁黄华军认为,“超国民待遇”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而擅自给予外资企业。他们寄希望于招商引资所带来的外资投入、税收收入、扩大就业,以及升级商业业态、改善城市形象。许多地方政府以引入某些外资企业为荣,甚至为引进外资不计成本。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产业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一个中西部城市对沃尔玛开出10年免租、40年租期,以及0.5元/平方米/天的条件,当地政府更是返还其3年营业税。麦德龙在中部一城市的用地是免费的,当地政府甚至还对外资作出了“返还三年利税”的承诺。为吸引外资,佛山某区挂牌的土地价格为25万元/亩,远低于周边40万~50万元/亩的住宅土地。
针对“超国民待遇”话题,一家跨国零售企业中国公司公关部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除部分规划上的协调,跨国零售企业现在已无税收和批文优惠待遇,像家乐福这样的大卖场都是租赁物业,租金的谈判都是市场行为。除地产商为后期招商或提高房价愿意让外资进驻外,外资零售企业并无很大的优惠。沃尔玛中国区公关经理牟明明则表示,政府并没有给到外资特惠待遇。在一些区域,本土超市与外资超市在门店数量上并没有什么差距。“沃尔玛专注的不是外资企业,而是本土消费者喜爱的购物场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田爱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