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陕西省109家海星超市(现已改名为“购宝超市”)中的10家,终于恢复了开业。这恰好赶上“4月28日至5月8日”的10日期限。
时至今日,这起延续数月的并购纠纷,在地方政府主管机构的协调下,以海星超市重新开业暂时休止,而收购方、购宝(西安)商业有限公司(下称“西安购宝”)表示,仍保留观望态度。
此前,因收购方“发现账外欠款”、因此拒绝支付尾款(详见本报3月20日报道《购宝海星并购纠纷升温》),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4月27日,陕西省“处理海星超市停业问题协调小组”(下称“协调小组”)发出公告,责成双方“必须在1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经济纠纷”。
据悉,协调小组由陕西省商务厅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组成,因为海星超市停业、欠款造成的供货商上访,也是由后者辖下的省信访办负责处理。
这份公告称,2009年2月25日,海星超市及海星便利岛停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企业员工及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西安购宝必须创造条件尽快恢复营业,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星集团”)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开业,须承担相关责任。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公告之前,由协调小组牵头,海星集团与西安购宝分别签字,对各自责任进行了确认。
根据该确认,双方在交割日(2008年6月1日)前后所欠供货商的货款,按照双方企业、供货商代表已经协商的处理原则:交割之日前所欠货款,由海星集团负担;交割之日后所欠货款,由西安购宝负担。
不过,双方的纠纷仍未结束。5月11日,在电话中,西安购宝新闻发言人杜磊称:“现在资金不到位、货品不齐全,我们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杜磊表示,虽然海星集团已对欠款签字确认,但后者并未支付、解决这些对供货商的欠款。现在,大量供货商对海星超市实现“现金交付”的供货要求,导致海星超市资金周转不畅、货品大量欠缺。
此前,为了让超市尽快开业,解决供货商上访等问题,协调小组成员主动飞至上海,与西安购宝母公司管理层进行协商;并主动提出,为其“牵线”贷款5000万元。
杜磊表示,这笔贷款仍无消息,海星超市的运营“非常艰难”。对此,海星集团公关部陈娴表示:“海星超市已经转让出去了,现在开业的事情跟我们无关。”
记者了解到,虽然已经过了收购付款期限,但购宝方认为海星集团已经“骗了那么多钱”,目前并不打算支付收购尾款。
海星集团则向本报发来回复称:“对于海星超市事件我们会向媒体发出声音的,只是时间早晚。鉴于社会责任,我们目前还不便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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