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最近的超市进场费风波,大多数公众谴责这一收费“太暴力”。但日前有权威人士认为,进场费是中国零售行业、百货行业长期存在的一个现象,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 收进场费合不合理?当然有其合理之处。关键问题不是收不收,而是收多少。据媒体报道,一小袋锅巴,超市零售价是3元,而出厂价只有1.2元,经销商和运输商拿走0.6元,超市净赚1.2元,毛利润高达40%。
超市凭什么赚这么多钱?原因在于自设门槛收“进场费”,这就是行业潜规则“后台毛利”。超市装入腰包的1.2元既包括合理的“前台毛利”,也包含见不得阳光的“后台毛利”。据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调查,许多超市收取的进场费达商品零售价的40%,加上前台利润,超市赚的钱占商品售价六成之多。这吞钱的进场费五花八门,无奇不有,什么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信息费、促销管理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全往里装。不少厂家“诉苦”,超市进场费年年涨,几乎无利润可赚甚至亏损。其结果只能是往商品上加价,让消费者埋单。
进场费这个“怪胎”应归咎于洋超市。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等大举进入中国,通过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他们的“榜样”作用,让中国本土超市积极跟进。但颇具讽刺意义的是,这些西方超市在本国想收进场费难于上青天,因为这种暴利行径被法律所禁。“橘生淮北而为枳”,进场费到了中国为何就大行其道?而外国超市里摆放的中国商品反而比国内价格便宜,原因就在于国外超市利润不超过10%,而国内超市利润是其数倍,进场费无疑是祸首。
在一些商业发达的国家有缜密、严厉的《反暴利法》,进场费基本绝迹。而我国粗线条的《反垄断法》很难触及商场暴利,所以进场费成“狮子大开口”。进场费助推高物价,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引发商业腐败,堪称是个“商业怪胎”,不能坐视不管,须通过完善《反垄断法》遏制其暴利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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