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农超对接”已经悄然兴起为一个流行的话题,并且被迅速的传播和应用,甚至连政府也为此出面颁布了各方面的政策。农超对接的实质就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农超对接主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路巨大的交易成本和漫长的流通速度。它缩短了超市和农户的距离,稳定了流通渠道和价格,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不但给农户带来了实惠,而且增加了超市的竞争力,可以说是一种多赢。
如果想真正的实现农超对接,农户和超市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对接:1.产销对接,即超市要对自己的本年、本季度要销售的农产品有一个初步的估计,然后制定要采购的量,进而对合作社或农业企业下订单。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按照超市需求进行生产和交货。2.理念对接,即合作社首先要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要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的生产,满足消费者的价值体验。这正好符合超市的经营理念,即顾客是上帝,以消费者为本。3.管理对接,即对接双方要履行合同、诚信合作、明确责任。在对接过程中,合作社、农户要接受超市所派人员的监督、培训等,同时合作社、农户也要积极反馈意见来加强对农产品的管理。4.安全对接,即超市在下订单和采购农产品的时候先制定一个明确的安全标准,农户也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和提供农产品。5.质量对接,即使把蔬菜质量安全视为合作社的生命线,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生产、流通配送等各环节的管理。超市对合作社和农户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建立了严格的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
传统的农超对接的模式是“超市+基地”的模式,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直接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实现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或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这种模式一方面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另一方面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建立了产销一体化的链条,实现了商家、农民、消费者得共赢。现在我们探讨的是实现农超对接的新模式,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模式创新。现在将可行的新模式在下文中进行一一分析。
一、“政府+高校+企业+合作社+农户+超市”模式
这种模式确实可以算得上一种创新。虽然政府倡导农超对接好多年,但是在实际合作中一直存在农户与商超衔接不顺、农户无法理解商超的市场意图、商场不满意农户作物质量、超市话语权一家独大等问题。在这种模式中我们引入了政府和高校。政府可以进行提供土地和政策,积极组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寻找合适的超市进行合作,宣传“农超对接”的内涵和理念等。积极引入政府还可以制衡超市对合作社的控制能力,防止其一家独大。而高效,尤其是农业类高校可以给农民提供种植技术上的支持或者给农民提供定期的培训,这就有效解决了农作物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超市+供销社+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下,超市是不直接与合作社进行对接的,因为这样可能会花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寻找合适的合作社。所以超市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供销社,供销社这时候就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供销社帮助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目前北京物美超市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和山东供销社进行合作,且分为“供销社与超市联合直采”和“供销社在超市直营”两种。
三、“超市+合作农场”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由农业生产公司直接投资设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把土地租借给公司进行使用,或者通过土地入股。公司以尽量聘请当地租借土地的农民为员工进行农业生产,并定期给予农户发放租金或者红利。不同于传统“农超对接”模式的是连锁超市也可以入股此农业生产公司,或者进行直接控股进而可以主导整个农超对接流程。在这种模式中,超市和农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农户可享受到更多的农超对接的好处。
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超市”模式
有些农业公司自己组织建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公司出资建立一个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合作社负责管理生产基地,进行种苗的集中采购、农药的检测、成品的包装储运等。公司负责和超市进行沟通和对接谈判。 五、“超市+大户+小户”模式
这种模式是一种连锁超市扶持农业生产大户的模式。农业生产大户负责对小户农产品的集中储运,平时农产品生产大户负责协调小户的产品种类的选择,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和超市进行沟通等任务。连锁超市派专人指导大户的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给予适当的农产品生产技术、法律、市场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农业生产大户还可联系小户进行投资入股建立农产品加工厂,再将制成品卖给超市,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目前农超对接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足的地方,比如连锁超市对于冷链的严格要求和合作社落后的储运条件之间的矛盾,超市的滞后付款和农民的现金付款之间的矛盾,超市的标准化要求和农户分散的种植模式之间的矛盾。相信这些矛盾在超市、合作社、政府、农业研究所等多方的努力下会得到妥善的解决,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并且探索合适的农超对接模式去解决和规避问题,只有这样,农超对接才会获得更大范围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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