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到底是“去百货化”,还是“大百货化”?百货到底是向“类购物中心化”,还是往精品体验店方向发展?表面上看来,购物中心与百货二者渐行渐远,但实质上却在趋同。
3月24日,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发布了《2011年度行业发展报告》,指出今后百货业的发展趋势之一是“购物中心化、主题化发展”。报告称:在当前的消费环境下,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在扩张的过程中,消费者追求的是吃喝玩乐一站式购物模式和体验,在这种消费心理和需求下,一些百货店开始进军购物中心领域。
业态不同又有交叉
此前,中购联发布的报告认为,购物中心今后的发展模式是依靠集合店形式为主,替代原先的百货作为主力店。
业界不断传出购物中心与百货的冲突事件:北京朝北大悦城与日本永旺百货和平分手;曾作为广州正佳广场三大主力店之一的丽丽百货,经营近7年后,在租期未满情况下,日前被正佳解约收回……“购物中心去百货化”的声势逐渐增强。
“实际上,两个报告在结论和预测的发展方向上完全一致。购物中心与百货交汇融合的态势已经形成,两种业态并无利弊之说。”中国购物中心产业资讯中心主任郭增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已经几乎没有像连卡佛这样的纯粹百货店了。购物中心和百货,二者的经营模式在趋同,无所谓‘购物中心去百货化’或者‘百货公司的购物中心化’。至少,外在表象看来,无论百货公司还是购物中心,招来的商户品牌已经基本一致了。”
他认为,购物中心和百货,相对而言是两个不同业态,但又有交叉和结合点。双方未来合作的空间是放大还是缩小?未来合作又有何创新方式?这些都值得探讨。
“2006年,国内即出现购物中心与百货店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现象。购物中心通过专卖店和集合店,以及品牌组合的方式,来缓解百货店退出后造成的影响。这是非常合理正常的现象。”郭增利表示。
郭增利继续分析指出,新生代的百货与购物中心,二者界限实际越来越模糊。以北京的新光天地和上海的久光百货为例,二者均认为自己是在做百货——无论是自有物业,还是租赁物业,均采取扣点、保底抽成方式,这些实际上还是百货传统的经营模式,但其经营理念、招商方式,采用的则是购物中心多功能组合的模式。
与郭增利观点类似的专家包括资深零售专家、第一零售网创始人丁利国。他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目前而言,“去百货化”并非中国购物中心发展主流,实际上购物中心正向“大百货”方向发展。
丁利国指出,之前,二者的区分泾渭分明:百货店统一收银;购物中心收取租金,租户各自收银。而目前购物中心也开始规定统一收银,摇身一变,也成为“大百货”。但其前提是购物中心占据优良商业地段,非常强势,租户慕商机而来,申请入驻。每月统一结账,一般商家不愿意,怕拖欠货款。“但实际上,真正能统一收银的购物中心较少,因为其一般都位于近远郊新兴居住区,对租户的吸引力并非都很强。它们一般都邀请主力店入驻,以吸纳人气、填满主要空间,如百货、超市、家电城或体育商品城,以带旺人气。一些顶级奢侈品牌,更是不愿意接受统一收银,它们在中国发展气势如虹,比购物中心还强势,是购物中心重点延揽入驻的对象。”
丁利国告诉记者,购物中心变身“大百货”,以特大体量吸引客户群,但这种模式对其经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拥有专业化的队伍,及统一规划和营销。从各主要城市看,购物中心统一收银的基本属于个案,很难形成大趋势,且经营模式很难批量复制。
进入“大调整”时期
在分析朝北大悦城为何与永旺百货解约时,郭增利认为这主要是“定位协同问题”:永旺定位家庭生活类百货或超市,而北京朝北大悦城整体的定位是年轻、时尚、潮流、品位。这并非说明双方的“理念”不合,实际二者分手对双方均是好事。至少说明在特定的商业项目中,双方没有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他表示,从今年开始到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购物中心与进驻的百货企业“解约”现象将集中爆发,进入“大调整”时期。这将逼迫传统百货自救,或曰“创新”,走自营、培育买手制的道路。虽然说起来是个很严酷的现实,但百货公司“二房东”的发展道路越来越走不通,逐渐被购物中心模式所抛弃。这个过程绝非今后数年内能完成,但百货和购物中心二者模糊的界限也不会维持太久。
郭增利称,当然,购物中心对百货“痛下杀手”,也不排除经济利益的冲突。
最近几年,一线城市商业物业租金大幅上涨,真正受伤的、感觉当了“冤大头”的是开发商(有时就是购物中心业主),他们心里极不平衡。原先百货承租的价格已经上涨数倍、数十倍不止,而租赁却远未到期,这样,百货店赚钱不菲,而业主(或购物中心)却获利甚微。
当然,购物中心发展之初,百货作为主力店曾经为之贡献不菲,带旺了商业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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