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淘宝网与艾瑞咨询联合发布了一份最新《2007年中国互联网购物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整个网络购物市场成交额已经达到590亿元,而淘宝网则以433.1亿元高居榜首,但是,成交额的急速放大能并不能掩饰电子商务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
首要的难题是,以淘宝为代表的网络购物厂商如何在扩大规模与赢利之间找到平衡点?而电子商务的诚信、物流、安全、税收政策、竞争者的不断涌现,不规范的线下交易等内外部因素依然困扰着网购的参与者们。
绕不开的监管
“虽然网上开店、网络交易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但日趋蓬勃的发展态势和其所带来的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显示,网络交易正向监管缺位挑战。”不少有识之士如是呼吁。
2007年5月30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网上开店应办营业执照的法规草案审议。通过草案,政府表达了一种声音——长期以来网店店主无照经营,缺乏管理和保障的时代行将结束。
这份《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中规定,市民要想在电子商务服务网站开店卖货,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虽然法案主要针对的是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人开购物网站的情况,而且法案中也明确提到淘宝、易趣等大型平台不列入其中,但业内人士均认为,从长远来看,C2C平台纳入其中也是一种趋势。
毕竟目前的现实是,随着网上开店人数越来越多,网上店铺不进行工商登记、不主动纳税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目前网上开店非常容易,只要向可以提供虚拟空间的网站管理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工商登记根本不被提及。
网上开店也要去工商注册、税务交税,其实很多利用业余时间开网店的店主并不了解。而早在一年前,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这对C2C来讲不太有利,但估计操作起来比较难,这么多网站到哪很难找,国家相关部门根本没有这么多人力物力。”易观国际总裁于扬认为,但这却会对网店主的心理造成影响,就像一把高悬在头上的剑,随时都可能落下。
其实,面对政策难题的也包括和网络购物息息相关的其他产业,比如第三方支付企业。面对即将出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国网购和C2C产业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诚信话题
老肖是一位做得规模已经比较大的网店主,去年的销售额达到300多万元,但他在卖东西的过程中,几乎有一半是通过线下的环节与买家直接交易,通过货到付款或银行卡直接付账将货款收回,而不通过支付宝。老肖认为,这样做更简单,而互联网上的诚信问题,也是他所担忧的。
淘宝也认为,存在线下交易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每个人买东西都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比如同城的,他们觉得线下交易更方便,淘宝也鼓励线下交易。
“当然,我们也会努力营造更好的环境,让大家更乐意在网上交易。”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卢先生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线下交易的比例越来越小,因为线上交易的保障性远远高于线下交易。
淘宝网建设了自己的诚信体系,有独特的信用评价体系,有支付宝等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一旦产生纠纷,淘宝作为第三方方便介入处理,而线下交易在产生纠纷时很难得到第三方帮助,卢先生认为。
百密一疏
诚信作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仍需不断完善。本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目前有一些专业团队,专门从事代刷淘宝信用及淘宝好评的服务。
在网购的交易过程中,买家通常非常看重卖家的好评度。而这些所谓的“专业团队”可以在双方在无实际成交的情况下作出好评的行为,甚至承诺,可以用几小时、几天的时间将网店的诚信涮到好几颗心,甚至几颗钻的水平。
炒作信用度会被淘宝查出吗?“专业团队”认为,淘宝现在只针对那些被人举报的店铺进行追查和处理,只要没有人举报,那就相安无事。
淘宝网相关人士对此表示,炒作信用行为在淘宝上属于最高级犯罪之一,淘宝对此一直严抓狠打,一旦发现,严惩不贷。“不但此前炒作的信用全部清空,而且会追究连带责任,追加处罚,比如暂停营业资格半年或者永久等。”目前淘宝针对“刷信用”实行的监控行动包括对交易异常的店铺进行机器跟踪、鼓励店主间互相举报等。
规模与赢利之困
事实上,市场对淘宝一在培育中国网购市场方面的努力非常认同,但对淘宝的盈利模式颇有微词,认为淘宝虽然培育了广阔的网购市场,却没有让市场后来者看到前景。
甚至有人认为,网络购物的盈利模式只有eBay和Amazon两种模式,其中eBay是C2C网站收费模式,其在欧美获得了成功;Amazon则是B2C模式,其在网站上销售书籍的利润主要来源是压低出版商利润和通过减少场地、人员等销售成本。
那么淘宝在400多亿元成交额的规模上,如何取得与之相匹配的收入?业内似乎迄今为止仍未看到成熟的盈利模式。
从2007年7月以来,淘宝已经开始尝试在盈利模式上的探索——不但学新浪卖品牌广告,学Google卖搜索结果的右侧广告,还学移动卖增值服务。
“如果是中小卖家,一天只有三到四件商品的交易量无所谓,但如果一天卖两三百件,会有很强的意愿购买淘宝的增值服务。”淘宝网总裁陆兆禧举例,大商户发货的时候,抄写买家的收购地址等信息会很麻烦,而淘宝提供了一个月花一块钱即可自动打印出用户信息的服务,为商家提供了方便,很多都愿意使用。
“客户自己做能赚100元;如果有淘宝帮忙,他能赚到1000元。我想,他肯定非常乐意在多赚的900元中分给我20~30元。”陆兆禧认为。
于扬认为,其实这些尝试尚不足以获得与规模相匹配的收入,淘宝网未来已经不可能在C2C模式中向卖家收取交易费,而现在淘宝的赢利模式已经开始发生转变。
去年以来,从C2C起家的淘宝,开始吸引一些大型品牌到淘宝开店,而淘宝上年销售数百万元的个人卖家也开始逐渐向“B”转变,因此淘宝正在渐渐变向B2C渗透,最后可能变成一家B2C与C2C并重的企业。
于扬认为,淘宝的赢利模式,最终除了向B2C的B收钱外,还会主要依托支付宝,通过支付宝环节控制交易过程,把钱收回,然后分给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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