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是广州人的一个情结。有报章近日将北京路“旺丁不旺财”的现象拿出来讨论。隐约间,对这条传统商业街发展的命运,忧心忡忡。
广州人无不关心北京路,短短一条北京路里“浓缩着”这个城市从历史走过来的身影,作为“繁荣”的象征,这条路上的商业发展倘若“行差踏错”,这对广州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北京路的前世今生,这两天,不可避免地成为城中热点话题。
据说北京路“旺丁不旺财”的说法出自市里的领导,在北京路的许多商家一定深感这话说到自己心坎里去了。但是,这并不等于给北京路号过脉了,并且能够开出药方。
———看来,北京路现在还是“旺丁”的。
既然“旺丁”,那就应当承认,政府目前所做的已经卓有成效。因为从市场管理的角度看,政府动用公共资源对一个商圈的最大的引导,就是给它聚人气。至于“旺财”,那绝对不是政府的事,相反,应当是商人自己的事。所以,“旺丁不旺财”这句话,值得玩味。
事实上,北京路还是旺财的,不过这旺起来的财,进的不是商家的腰包,而是进了业主的腰包,试问最高达每平方米1200元的商场租金,是一个怎样的经营成本?当然,现在的博弈是业主做了主导,但从趋势来看,这种“拿租金赌明天的”透支可能不会长久了,很多名店不是正在淡出北京路了吗?
其实,对北京路的透支,由来久矣。历史上的北京路之所以成为北京路,并不因为它单纯是一条步行商业街。而是因为它是反映了广州文化特点的综合消费区域。在北京路还没有“步行”之前,这里有特征性的东西包括:最大的书店和最大的文具店,最大的百货公司和靠近最大的灯光夜市以及高第街,最热闹的青年文化宫和最有名的西餐厅、饮冰室,最大的中西药房和最大的摄影器材店以及钟表店,还有,就是靠近每年最火热的中心花市和最吸引儿童的公园,等等。但是,北京路“步行”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互为牵制和依傍的文化特征性的元素,渐渐被取代、抛弃驱逐或者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同质化的日用货品买卖,而作为支撑的某些周边成熟的营商模式如夜市、大排档等,也被急于出综治政绩的官场刀锋,一一自宫了断,从此没了子孙根———连久负盛名的“花街”也几乎遭到厄运。这些来自种种原因的伤害,最终对北京路来说,无异于凌迟式的酷刑。
历时三百年繁荣的法国香榭丽舍大道,似乎因为与北京路结了友好街区关系,其名字便频繁进入某些决策者的视野,有人认为透过某些“引导”行为,直接干预,便能留下名牌,提高所谓经营档次。云云。殊不知,北京路与香榭丽舍大道,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且不说硬件上没有宽敞的马路和宽阔的人行道和厚厚的绿化带(农林路留着些树还有点袖珍版的意思)。就是软件和法律保障上,也没有那种传统。人家是欧洲的时尚中心之一,其名牌其实就是人家的“土特产”,人家对周边以及房舍有严格的保护,根本不容地产商去征地改建并破坏传统景观。人家也不会朝令夕改,在这里,商人们立足后都有个永续经营的信心……
对于北京路这一成熟的步行街,其实政府不必“落手落脚”挥起手术之刀,实施施暴式的“旺财”之策,相反,致力做好“旺丁”的工作就很好。而所谓“旺丁”的工作,自然包括:改造停车环境,重组更多有旅游价值的人文景观,开发周边辐射商圈形成特色卫星商群,立法保护原有景观风貌,加强租金及个税等税收征管(间接平抑租价),开放更多的“住改商”的尺度,对有文化价值的老字号给予政策倾斜并扶持广式特色产品(比如香芸纱、广绣之类)和品牌,以及花大力气改善交通等等。
对于一个商圈来说,只要保证了“丁”源,自然就定有“财”源。“旺财”的工作,市场自然会做“产业调整”,政府无需费心,最好还是让它“自由行”。好高骛远、见异思迁,并不是有恒心和立恒产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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