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南优化、提升、整合工程的实施就要展开了。按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穗明所说的,对人民南最新的定位:“世界一流商业街”是肯定的。
这次人民南片区改造的综合规划、景观设计、可行性研究等方面是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深圳分院、美国SWA集团公司、英国阿特金斯顾问(深圳)公司负责的。并且是由卓钦锐副市长担任“深圳市人民南片区环境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在这约为1.4平方公里的改造街区面积里投入这次改造的资金估算达3.1亿元之巨。可见,深圳市政府、罗湖区政府对这次人民南的优化、提升、整合工程是非常重视的。这对提升深圳的整体形象和推动深圳作为华南地区的著名商贸中心寄予一定程度期望。
在这约为1.4平方公里的改造总面积里,这是一个商业街区的改造,这样势必涉及到该街区的车辆道路、城市人行游廊、街区广告、城市灯光、城市绿化和城市停车等等工程。由于这改造涉及面广,具体如何改造实施专家们应该规划设计非常的到位了,我也不好灌水了。下面说说我对人民南改造效果的期望:
◆ 突出都市生活氛围
罗湖目前多达550万平方米的写字楼空间、密集的金融机构、浓厚的商业氛围。该区域更是深圳甲级写字楼的密集地,驻扎里面的企业高级白领对都市生活情有独钟和要求也比较高。这样,突出都市生活氛围是非常重要的。要达到较好的都市生活氛围,就必须对城市人行游廊、街区广告、城市灯光、城市绿化合理有效地柔和配置,要使人在逛街时有休闲享受感特别是街区广告除了能有效突出生活氛围之外,合理配置的广告能有效地拉动人们的购买欲。能有效拉动人们的购买欲,在这个商业街区改造的商业功能才算成功(注:广告的本身素质要严格把关,质素高的广告对我们也是一种美的享受),但是,广告不能泛滥。 在嘉里中心到国贸大厦间要配置一个“都市广场”哪怕是一个长型、袖珍型的。配置一个这样的“都市广场”对突出都市生活氛围极其重要特别是重要节日活动。这方面深圳一直是一个空白,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建立这样的一个“都市广场”目前深圳也只有人民南条件成熟。长远来说,我个人认为应该在蔡屋围的深圳大剧院那里(我个人认为,大剧院应该搬迁,该地应建深圳的“双子塔”并且在深南东路前面的广场与人民银行前面的空地连成一片作为一个深圳的核心“都市广场”)。
◆ 突出现代都市质感
都市区是一座城市的灵魂,都市的质感是一个都市区的灵魂。一个都市区没有都市的质感是就一定失去都市区的灵魂,失去都市质感的都市区是可悲的。 人民南的商业楼宇高低相间、现代和方正的街区,非常有层次感。这次改造不需要一味追求绿化率,要在立面改造上确定一个反映都市的主色调,在这主色调上再进行相关城市人行游廊(包括休闲座凳)、街区广告、城市灯光、城市绿化和大型的闪烁霓虹灯配置使之次色调极其的丰富。这样,一个层次感非常强和色彩极其丰富的都市美感就出来了,都市质感就有了。另外,在适当的地方配置一个巨型的霓虹灯或别的广告牌使之质感更突出,这个巨型广告牌的设置要与上面提到的“都市广场”协调一致。纵观世界大都市,巨型的霓虹灯或别的广告牌都是都市质感的生动注解之一(这样的巨型广告牌最好只是一个)。 当游客从火车站或地铁出来能发出这样的赞叹:哇~~ 多美的现代都市画卷啊!这样改造后的人民南的现代都市质感的震撼力和冲击力就不言而喻了也就是成功的。
◆ 交通疏导要有效和高效
交通疏导应该反映街区道路、商厦的地面和地下停车场和地铁的协调有效和高效。要能够在大面积的人员聚集后有效和高效地疏散其中包括地铁。 人民南里的高楼商厦都有地下停车场,改造后路面要禁止停车包括咪表停车。政府要牵头业界或政府自己设计一套完整的方案来引导有效充分使用好所有停车场。楼宇间相隔教近的在合理的成本利益条件下能打通的尽量打通。不能打通的要设计一套 “交通诱导”软件将所有停车资源通过网络“统一管理”。通过这套“交通诱导”软件的有效“雨晴”提示能很好地找到什么地方可以停车,这样也是有效的城市交通管理的一大成功举措。
◆ 人民南改造专项法案 人民南改造按估算要动用3.1亿元财政资金。改造后必然会大大提升那里的商业价值。有了商业利益的驱使,在一般条件下必然会滋生一些乱建广告牌,随便添置报刊书亭和其他的乱搭建等等,由于业权的关系,这些搭建很可能在现有的“城市条例” 无法有效监管的,甚至可能是合法的。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政府要对这改造细致规划和设计并将该规划和设计连同其他的内容一起写成一个“专项法案”交由特区立法机关通过为专项法案或别的形式的政府条例(这要政府咨询他们的法律专家来决定哪一种为好)。 由于法案有着不灵活性,这样在该“法案”里明确规定要政府什么部门和什么级别的官员来做那些法案没有含盖的内容的监管和审批。明确有审批权的官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列明在做审批时必须要达到的和必须要考虑一些基本内容,没有合理有效的理由谁都不能违反“法案”进行搭建或添置规定以外的东西。明确列明制衡机制防止滥用和腐败。 这样的“专项法案”在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我们深圳都有特区立法权,那些内容都是特区内自身范围特区立法的事务,只要不会涉及到国家、省层面的内容,政府可以好好利用特区立法权来为特区服务谋求特区更大的发展。
想象一下改造后我们深圳人民南:“世界一流商业街”是什么样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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