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银珠宝鉴定中心和六福珠宝出具的珠宝鉴定书上清楚写明该戒指是石榴石质玉戒指。
六福珠宝在另一份保证单上却写该戒指为翡翠戒指。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摄
万元翡翠戒竟是百元石榴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栩帆 实习生 蔡胜龙) “在珠宝店花了这么多钱买翡翠,到手的却成了石榴石。”昨日上午,市民陈先生报料称,他两个月前在越秀区的一家六福珠宝专柜购买到的戒指货不对板,要求商家赔偿和公开道歉,却一直协商未果,因此诉诸媒体将事件公开,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
六福珠宝公司已承认因工作失误造成了顾客损失,但并非蓄意欺骗。负责人表示,公司愿意双倍赔偿收回货品,不过对方却要求150万元赔偿,可能是存心欺诈。目前,双方仍就事件各执一词。
翡翠玉变成石榴石
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28日下午,他在位于越秀区的一家六福珠宝专柜,以1.4万元购买了一只翡翠玉戒指打算送给朋友。陈先生说,他对珠宝玉器不了解,到六福珠宝专柜购买戒指完全是出于对知名品牌的信赖,“当时戒指标识牌上写的是翡翠玉戒指(A货),我就相信它真是翡翠,选中戒指后就匆忙交钱走了”。
陈先生就将戒指送给了朋友,朋友发现其中的问题:发票和保证单都是写翡翠玉戒指,鉴定书上却注明是石榴石质戒指!“我上网搜索,发现翡翠和石榴石根本是两码事,而我买的戒指中镶嵌的极有可能是石榴石,价值大约只值几百元。”陈先生说,他带着戒指到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进行了鉴定,结果是:六福专柜销售给他的翡翠玉戒指是石榴石戒指。记者采访时都看到了这些发票、保证单和鉴定书,上面标注的项目果然是有出入。
商家认错却不道歉
陈先生认为,该六福珠宝专柜以石榴石充当翡翠进行销售,明显属于欺骗行为。事件发生后,他就开始与六福珠宝公司进行交涉,经过多次协商却一直没有任何结果。
“商家承认他们的工作过错,不过却说是当事的售货员人为失误造成,还表示会对售货员做出处分,至于赔偿问题,他们作出承诺愿意退货,但是我不同意。”陈先生说,他始终认为六福珠宝公司没有诚意,因此他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现在通过媒体曝光事件,就是想公开六福珠宝的欺骗行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珠宝时留多个心眼,以防上当受骗。”
陈先生说,既然协商不成,他稍后将会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事件,希望能够还他一个公道。
商家反指顾客“敲诈”
该六福珠宝专柜一名梁姓经理作出了回应:专柜当时售出的戒指是石榴石质玉镶18K白色金衬钻石戒指,确实不是翡翠玉戒指。在向顾客售卖时,产品上附有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证书,证明是石榴石质玉戒指,并非假货。
“出现翡翠玉变成石榴石的问题,其实是保证单和发票手写之误,但当时双方都没有发现,并非蓄意欺骗顾客。”梁经理说,六福珠宝公司愿意付出双倍价钱作为赔偿费用并收回货品,不过陈先生竟然索要高额赔偿,“顾客曾经要求要150万元赔偿,最后又降到了65万元,我们认为顾客是在恶意敲诈。”梁经理表示。
不过,记者后来再向陈先生求证事实,他却否定有这样的要求。陈先生表示,在赔偿的具体款项上,他没有过多要求,这也并不是他将来起诉的目的,“一切按法律程序进行,法院判赔多少就多少,在赔款上我没有明确要求,起诉只是要让商家公开道歉,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目前,双方仍就事件各执一词。
(报料人:王先生 奖100元)
律师说法:行业内部应该自律
对于该事件,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容绍云律师认为,六福珠宝公司虽然是出于失误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不过事实上在交易前,商家已有珠宝鉴定证明消费者所买戒指是石榴石戒指,而不是翡翠玉戒指,但商家未有将证明明示给消费者,这就存在一个欺诈行为。“事件中商家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更何况鉴定证明和商品标识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商家未尽到解释义务时,消费者容易造成重大误解,从而可能堕入消费陷阱。”
安绍云律师表示,六福珠宝公司作为经营者,应实行退一还一,对消费者陈先生做出赔偿。律师还提醒,顾客应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进行维权活动。
同时,安绍云律师指出,相关部门应该对问题引起重视,行业协会内部也更加应该自律,规范会员对于销售玉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否则,将大大打击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