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功能转型的背景下,零售业变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是商业,更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研究零售业态的发展历程,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对零售业态目前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整合数据发现目前零售业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总结提出了零售业态未来发展方向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零售业态;信息技术;比重
一、引言
由于各零售业态之间的激烈竞争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如今各业态之间大多采用压低价格、薄利多销的消极方式赢得零售产业中的一席之地。而价格战并非长久之计,企业的利润一减再减,致使不断缩减成本,保证不了产品质量,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这样长期的恶性循环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问题,根本无法进一步推动零售业的发展。因此零售业发展的关键还是在于零售业态的创新,以弥补现有的不足,对未来业态及企业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关于零售业态研究的文献综述
据我国2001年8月推出的《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零售业态是动态的、发展的概念。随着生产和需求的发展,零售业态也在不断地发展。郭彦玎(2010)提到,零售业态的内在组合要素包括:目标顾客、购物环境、商品构成情况、定价、服务方式等。零售业态的实质是这些要素的组合,不同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业态。
张越(2003)总结道,虽然传统大型商场所占比重仍较大,但其老态日渐显露,连锁超市、便民店、专卖店、专业店、仓储商店等新型商业形态发展势头强劲。我国各种零售业态形式彼此间的完全替代现象并未出现,零售业的经营方式和销售方式日益多样化,呈现出互相借鉴、兼容互补、自我更新、竞争并存的局面。
三、中国零售业态结构演变的实证分析
(一)零售业总体发展状况良好
自2007年以来,我国零售业总体发展状况良好,消费品市场稳步发展。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9210.0亿元,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数量为26691个,营业面积达10044.0万平方米;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56998.4亿元,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数量为52306个,营业面积达12756.8万平方米。2010年与2007年相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为175.99%;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数量增长了25615个,翻了近一番,零售业营业面积年均增长率高达127.01%。
(二)零售业态结构演变
从各业态的销售额总量来看,自2007年以来,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店、专业店等业态销售额呈明显上升趋势,仓储会员店和专卖店起伏较大,但基本呈上升状态。家居建材商店和厂家直销中心销售额降低明显。
从2007至2010年各业态平均单位面积销售额来看,仓储会员商店、专卖店、专业店销售效率稳居前三。便利店销售效率中等,虽有起伏,但总体效率呈上升趋势。百货店销售效率中等稍低,但趋势平稳。厂家直销中心在2007-2008年销售效率较高,但2009-2010年急速降低。折扣店和大型超市销售效率较低,但较为平稳。超市效率低但在不断提高之中,上升趋势稳定。家居建材商店销售效率低,且有下降趋势。
(1)零售业态已形成新结构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可见专业店,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店营业面积和销售额总和均占总体比重达90%以上,其中百货店的比重仅占10%左右,因此我国零售业态已突破以往百货商店一统天下,相对固化的格局,形成以专业店、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商店等多种业态为主导,便利店、折扣仓储会员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厂家直销中心等多种业态并存的零售业态新结构。
(2)大部分新业态发展趋势良好
四、零售业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主导业态销售效率较低
专业店,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店合计比重达零售业90%以上,但在2007-2010四年间,除专业店单位面积销售额在平均水平以上,平均单位面积销售额约高出平均水平1.99万元/平方米18.6%,超市、大型超市、百货店均低于平均水平,平均单位面积销售额分别低于平均水平36.7%、22.6%和10.1%,可见主导业态销售效率较低,因此要保持零售业的良好发展趋势,零售业态不得不提高各业态销售效率,特别是各主导业态,而业态创新则是今后零售业态的发展方向。
2.部分新业态发展滞后
家居建材商店和厂家直销中心在营业面积和销售额总额和比重两方面均明显缩减,2010年,家居建材商店和厂家直销中心营业面积相较2007年分别下降7.8%和23.1%,比重也分别从0.76%和0.06%下降至0.49%和0.03%;销售额则分别下降29.3%和69.6%,比重分别从0.47%和0.07%下降至0.21%和0.01%。这两种业态本身占零售业比重不大,发展较滞后,且呈缩减趋势。另外,便利店的发展前景为多数学者看好,但2010年便利店营业面积和销售额总额及比重均较2007年减少,且2007-2010年基本呈下降趋势,可见我国便利店业态发展前景也并不如意,较为滞后。
五、分析我国零售业态发展对策
在主要零售业态销售效率偏低以及传统零售业态发展速度放缓的背景之下,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给零售业态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那就是将零售业态与信息技术相融合,以更好提升零售业态的发展。 (一)信息技术与零售业的融合
随着信息业的日渐扩大与百货店、大型超市等业态的销售效率低下,在零售业中融合大量信息技术成为必然的趋势。我国零售业目前属于业态层次不齐的情况,且差距十分明显,整体规模偏小,但是各项成本如物流费较高,企业管理水平与国际零售业差距较大,其中最突出的部分就是信息化程度低。
信息技术在零售企业中首先是数据采集,其次是数据传输,第三是数据存储,第四是对数据的分析。另外还有数据的服务能力,作为一种资源被内外部供应链伙伴广泛应用,来解决源自于本地需求与总部网络集中服务差异化的复杂流转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零售连锁业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基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店面基本管理,第二层次为对于企业总部+物流中心+门店的联网式集成管理,第三层次则升级到对整个供应链管理的高度,目前达到第三层次的中国零售企业大约只为20%。
在信息技术的渗透下,零售业在店面、商品、人员管理上都起到了决策作用,同时增加了顾客信息的获取量,减少了繁琐的人工处理过程,降低成本。
如今衡量一个零售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再仅仅是企业的投资收益率和市场份额,还有该企业的顾客保持率。想要维持或者增高顾客保持率,就应更主动的提供服务与产品给顾客来显示出商品的价值。在顾客熟悉这种模式后会发现自己寻找需要产品的时间有所减少,使消费更为便捷,于是顾客便会倾向于这种由产品“自动上门”的消费形式。
鲁敏、乜标(2010)认为顾客让渡价值是推动零售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零售业顾客让渡价值函数为:CDV(顾客让渡价值)=TCV(总顾客价值)-TCC(总顾客成本)。其中影响TCV的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TCC包括货币成本、时间成本、体力成本、精力成本。
然而并不是企业主动提供产品与服务给消费者就会接受。只有通过掌握正确的消费者信息,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的信息多数是由信息技术POS终端来采集的,而增加TCV中的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减少TCC中的时间成本、体力成本、精力成本都是需要通过信息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信息技术已不再是辅助技术。想要成为一个成功的零售企业,就必须与信息化融合,它能带给零售业新型的业态经营模式,使得企业利润与CDV同时增加,达到双赢的局面。
韩国三星与宝洁韩国公司早在2003年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双方签订项目从2003年4月开始实施洗发水品类作为品类管理的试点,主要在两个门店中进行,其中主要涉及了三个方面:有关没法品类的消费者研究、产品的有话和货架空间管理。经过十几周的测试,确定了新的货架空间管理,剔除了某些低档货品,并且按照消费者习惯,排列高、低和中档次产品。测试的结果是销售额和销售量增加,库存天数减少。
(二) 网络经营模式
网络化是零售业未来的主导,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通过网络来开展销售。通过网络化的技术手段,可以改造传统零售业的设施环境、经营管理方式和经营服务内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获得商业业务边际成本的递减。无店铺销售的产生改变了传统实体店铺销售方式。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建立门店或者在有市场需求空间的场所设立自动售货机,改变了传统零售经营成本的构成。同时对于消费者及零售商双方也具有优势:
1.电子零售的互动交流形式给予消费者便利
电子零售能很好的满足消费者的消费要求。它改变传统商品间接流转机制,以浏览网页的方式,让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一目了然,达到亲临现场的效果,同时在线下单购买,减少外出所消耗的人力财力。此外,电子零售具有高效率性,它超越了传统零售经营面积的限制,理论上可无限地陈列商品,消费者只需挪动鼠标就可浏览。它还突破了店面营业时间的限制,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消费者有网络,随时可以点击购买,这种超越时空的购物,充分满足了现代消费者的效率观。
2.电子零售的链条式经营使零售商受益
零售业中,商家经营首要考虑的就是成本和利润。传统零售商品流转需要经过多个批发零售商,最后到达消费者,中间环节多成本高。而电子零售通过互联网为商品流通提供了最直接的传输渠道,把消费者和供应商、经销商、运输商等紧密联系起来,计划、采购、销售、存储和支付等环节变得简单,把零售营运的成本降到最低。同时,消费者从网上直接下单购买,便于零售商从消费者处得到需求信息,及时全面的掌握消费者的个人资料,从而获得更多顾客。
作为电子商务型网站1号店于2008年7月正式上线,不到三年时间,销售额从第一年的417万元增长到去年的8.05亿元。与从垂直门类切入电子商务领域的当当网、京东等不同,一开始1号店就定位为“网上超市”式的综合品类零售商,消费者很快就找到它的相似比喻体:“网上沃尔玛”。沃尔玛更是在2011年5月13日与中国线上综合零售商1号店宣布达成战略入股协议,沃尔玛将取得后者少部分股权。由此可以说明,网络经营模式给予零售业无穷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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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上海商学院2011年学生科研创新重点专项课题。
指导老师: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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