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但是,消费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描述“三驾马车”的顺序时,总是习惯性将投资放在首位,而十七大报告强调将消费放在首位,即“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当强调扩大内需、制定扩大内需战略时,投资拉动总是被高度重视,却忽略了内需是由消费和投资两个因素决定。所谓内需,是相对于外需而言的,内需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其中,消费需求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投资需求包括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
一种常见的解释是,如果没有投资拉动,经济巨轮就无法正常运转,经济衰退会造成失业和工资减少。只有投资把经济拉动起来,大家才有活干,才有饭吃,才有消费。这种解释不无道理,却是片面的。消费是十分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是最终需求,投资增长最终必须得到消费需求的支持。投资部分会转化为消费基金,但是转化有一个滞后期,而且转化的过程中难免有一定程度的流失和扭曲。因此,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相反,消费不足则会削弱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使投资增长得不到最终消费需求的支持,大量社会产品的价值难以实现,严重影响社会再生产顺畅进行,从分配上制约经济发展。
居民消费受三大因素的约束。一是收入水平,股市、楼市低迷和财产性收入减少,会出现“财富负效应”;二是经济预期,人们担心经济萎缩导致日后收入减少,最担心失业;三是社会保障,居民忧虑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就会对即期消费产生严重抑制。由于三者的共同影响,出现居民消费倾向不高、持币观望、减少或推迟即期消费支出等情况,购置住房等不动产更加谨慎,银行存款也趋向定期化。
国务院制定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突出了民生优先的拉动内需思想。保民生,就能保增长。当前应不失时机的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民生政策,如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保证最低收入水平等,就有可能让财力支出产生出更高的乘数效应,防范经济欠佳时期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要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比如股市的手续费及印花税要减免或维持较低水平;提高住房的货币补贴标准,既要抑制楼市过度泡沫,同时必须激活楼市。还应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减少居民的后顾之忧,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带动和提升居民和企业的有效需求。
当前的形势下,还必须出台直接拉动消费的措施,尤其是要实行向低收入阶层倾斜的福利政策,努力提高农村人口的收入。由于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放消费券未必可取。但是为贫困阶层提供生活补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工资是可行的。除此之外,有必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上等于增加居民收入,最大的受益者的是广大的低收入阶层。此外,是时候明确规定利息税的起征点了,这对低收入阶层的储蓄能起到保护作用。有人认为此时规定利息税的起征点有利于吸存,与降息的目的相违悖,因为降低存款利率的目的是降低存款收益与居民储蓄倾向,有助于遏制存款定期化趋势。其实,规定利息税的起征点应与降低存款利率同步进行,低收入阶层的储蓄额度是微小的,这些小额度的储蓄不过是弱势群体的自我保障,是对尚不健全的社会保障的一种补充。规定利息税的起征点,减少了一点点低收入者的利息税,却增加了他们对未来的预期,国家并没有因此减少多少税收。总之,通过减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十分必要,有利于提高居民与企业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企业投资能力,增加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2007年下半年,我国出现严重的通涨态势,当时国家采取适度紧缩的宏调政策,是十分恰当的。今年,遇上前所未有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虽未影响到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却从外需角度影响中国出口,使中国经济出现下行。面对新问题,中央高瞻远瞩,及时调整了宏调政策,由适度从紧转到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激活经济的措施,防止实体经济下滑。但是,某些人缺乏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理解,以为新一轮的“投资热”意外的提前到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不管低层次重复建设,不管是否真的民生工程,准备“跑步钱进”抓住机会大干快上,只要千方百计从“4万亿”里捞到一杯羹,回到上项目、铺摊子的老路上,就会“保住GDP,保证出政绩”。中央已经预料到这种可能性,因此提出“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如果大家都能认识到扩大内需的关键是扩大消费,将有助于正确理解和落实中央的政策,齐心协力共度时艰,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