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货物的持有。我们也可以把我们的年金领取人的例子推广而应用于这一场合。假定他至今每月领取1000美元。然后他被允许在一年终了时,代之以给予2 美元。现在,直到第一年的分期付款到期为止,时间因素本身可能使人感到很不愉快。可是从这次付款到期之后,他会看到他的地位改善了,的确他会按一年8000美元的全部增加额,而不只是按其一部分,去估计他的改善程度。 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节欲的要素、等待的必要性,等等。在这方面,我请读者特别参阅庞巴维克的说明。对我们来说,只须精确地表述我们的立场。对这种现象也不能简单地否认它的存在。但是它比从存在的外表看来要复杂得多,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它的性质和它的表现还没有得到透彻的分析。在这里我们也必须把创造一种生产工具的过程同一旦创造出来之后去操纵它的过程区别开来。不管节欲在前者中的作用会是怎样——我们将不得不反复谈论这一点,首先是在下一章 对储蓄的讨论中——肯定说在后者中等待的必要性不是在生产过程的每一次重复中都会重新出现的。人们不需“等待”经常的收益,因为人们在需要它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就得到了它。在正常的循环流转中,人们不必定期地去抵制瞬间生产的引诱,因为屈服的话人们会立即情况更坏。因此,不可能发生收益泉源不消费意义上的节欲问题,因为根据我们的假设,除了劳动和土地之外,没有其他的收益泉源。最后,难道节欲因素不能在正常的循环流转中起着作用。因为如果它在生产工具的最初创造中是必要的,那么它就必须在后来的正规产出中得到偿付?第一,通过我们的进一步考察将可以看出,在必要的生产要素的提供中节欲只起十分次要的作用;具体说,新的生产方法的采用从整个说来并不要求有预先的货物积累。第二,把节欲算作成本的一个独立因素,意味着在这个场合把同一项目计算两次,正如庞巴维克所曾表明的。不管等待的性质如何,它肯定不是我们在这里所考虑的经济过程的一个要素,因为循环流转一旦建立以后,在花费或生产努力与需要的满足之间就不会留下什么缺口。按照克拉克教授的结论性的表述,二者是自动地同时发生的。 归属理论说明了所有各种货物的价值。这里只须补充说明一点:个别的价值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彼此互为条件的。这个规则的唯一例外,是那种不能用另一种商品去替代的商品,那种商品只有这样的不能替代而且不能在别处使用的生产资料。这样的例子是可以想象的;例如在由大自然直接提供的消费品的场合,它们就可能出现;但这只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例外。所有其他货物的数量及其价值均处于严格的相互关系之中。这种关系是通过它们作为相互补充物的关系、交替使用的可能性以及替代关系来表达的。即使两种货物只有单独一个共同的生产要素,它们的价值仍然是互有联系的;因为两种货物的数量,因而它们的价值,是依存于这单一要素的合作的,它们在两者共有的生产要素方面,将服从于同等边际效用这一规则。无须指出:由特别是劳动这个生产要素所造成的生产关系,实际上包括所有的货物。每种货物的数量的决定,从而它的价值的决定,都受所有其他货物的价值的影响,故只有考虑到这些价值之后,才能加以彻底的解释。因此我们可以说,各种货物对每一个人的价值会形成一个价值体系,其中各个要素是相互依存的。 一个人的整个经济都表现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包括他的生活、他的观点、他的生产方法、他的需要等等所有一切关系,他的全部经济组合。个人决不会同时意识到这个价值体系的所有部分;相反,在任何时候,它的较大部分倒是处于意识所及的范围之外。还有,当他就他的经济行为作出决定时,他并不注意到在这个价值体系中得到表达的所有事实,而只是注意手头现有的某些指标。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是根据一般的习惯和经验,在一种货物的每次使用中,他都从凭经验得知的这种货物的价值开始。但是这种经验的结构和性质,是在价值体系中给定的。这种彼此调整过的价值,是由个人年复一年地予以实现的。而这种价值体系,正如已经指出的,呈现一种非常值得注意的稳定性。在每一个经济时期中都存在这种趋势:它重又转到以前的老旧的轨道上去,再一次实现相同的价值。即使这种经久不变性被打断,某种继续性总是会保持下来;因为即使外部条件改变了,也决不是要做某种全新的事情的问题,而只不过是使以前做过的事情适应于新的条件罢了。价值体系一旦建立,各种组合一旦给定,它们总是成为每一个新的经济时期的发韧点,可以说总有一种于它们有利的推测。 这种稳定性对于个人的经济行为是不可缺少的。在实际上,他们在绝大多数场合不能去从事那种为重新创造这种经验所必需的脑力劳动。我们还看到,过去各个时期货物的数量和价值在事实上部分地决定着以后各个时期货物的数量和价值,但单凭这一点还不能说明这种稳定性。突出的事实显然是:这些行为规则经受住了经验的考验;而且各个人都有这样的意见,那就是整个说来,他们不能比继续按照这些规则来行动做得更好一些。而我们对于价值体系——它好象是这个经验之山的地质学——的分析,也向我们表明,货物的这些数量和这些价值,在人们的需要和视野不变的情况下,实际上可以解释为周围世界中给定条件的合乎理性的结果。 因此,个人行为的这种经验方式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合理的基础的。有一种经济行为,它在一定条件下,能在手头现有的手段与可能以最好的方式去满足的需要之间,建立均衡。我们所描述的价值体系是同经济均衡的位置相适应的,而这种经济均衡的组成部分,若要加以改变(如果所有的数据保持不变),就会使每一个人体验到他的境况不如从前。因此,只要问题是在使他自己适应于条件,并且服从于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而不想去加以改变,那么对于个人就只有一个并且是唯一的一个特殊的行为方式必须采用;只要给定的条件不变,这个行为的结果就将会保持不变。 假定读者熟悉竞争情况下和垄断情况下的交换和价格的一般理论,我们就可以顺便注意到,普遍存在的交换可能性自然会改变每一个人的价值体系。根本的原理,即资源的各个单位是在各种可能的途径之间进行分配以便获得同等的边际满足,自然是仍然起作用的。在交换经济中,我们可以这样来表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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