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走着完全相同的路径,我们也没有改变实质性的东西。这种实际收入和货币收入的关系,也决定着货币价值的改变。 到此为止,我们完全是把货币看作流通手段的。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实际用于使大量商品定期流通的那种货币数量的价值的确定。显然,在每一个经济制度中,由于大家熟知的原因,还存在着不流通的货币数量,其价值的决定尚未得到说明。因为,到此为止,我们还没有学到任何这样的货币使用,它使得超出个人支付他的现行购买所需用的货币数额以上的积累,成为必要。以后我们必须回到这一点。在这里我们不再对它作进一步的论述,而满足于说明了与我们所已经描述的主要交换行为相适应的那种货币数量的流通和价值决定。不管怎样,在正常的循环流转中(这是我们在这里所考虑的),不需要为了其他的目的而持有重要的货币存量。 我们也忽视了另一个要素。购买力不仅是被用来进行消费品对劳动和土地服务的交换,而且也是用来转移地产本身的所有权;还有,购买力本身也是被转移的。我们能够很容易地考虑所有这些要素,但是,它们对于我们的意义,同我们在当前论证的范围内我们所能分析的那些要素的意义,却有本质上的不同。我们只能简单指出,在我们一直描述的不断地重复出现的经济过程中,没有容纳这些东西的余地。购买力本身的转移,不是这一过程的必要因素。这一过程可以说是自行流转的,它在本质上是任何一种信用交易都不需要的。我们已经指出过,对劳工和地主没有预先支出,他们的生产资料只不过是从他们那里购得的。这一点并未由于货币的干预而改变,货币的预先支付也象消费品或生产资料的预支一样,并不必要。显然我们不需要排除这种情况:个人从他人获得购买力,而将自己的原始生产力——例如土地——的一部分转移给他们作为回报。为了消费而借入就是这种情况,没有附加特别的利息。同样,劳动和土地的一般转移也是这种情况,这是我们在下面将要表明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在循环流转中,货币除了促进商品的流通之外,并不起其他的作用。 还可以加上一句:为了同样的理由,我们没有谈到信用工具。自然,交换过程不仅有一部分,而且全部都是可以用这种信用媒介来清算的。甚至这样来想象也不是没有趣味的:不用实际的金属货币,而只有——譬如说——汇票在流通。例如,这告诉我们:关于货币具有商品价值这种原始必要性的主张,并不意味着具体的货币商品必须实际上流通。因为,要使货币同其他货物的价值具有固定的关系,除了它必须同某种具有确定价值的东西发生联系之外,的确再不需要别的东西。因此,经济过程没有金属货币的干预,也能运行。任何一个供应劳动和土地服务的人,会收到一张一定数量的货币单位的汇票,然后用它来购买消费品,以便在下一时期再收到——如果我们坚持我们的货币定期地走着同一路径这个概念——表示同一数量的货币单位的另一张汇票。假定这样一种交换媒介能够顺利地流通并被普遍接受,它就能完全起货币的作用;因为它能起这种作用,个人对它的评价就同对金属货币的评价完全一样,它会按用商品表示的同一“价格”来转手流通。即使从来不发生任何偿还债款的问题,而只有彼此互相抵消的对法定通货的要求权的连续过程的问题,情形也是如此。于是就会有对这种交换媒介的需求,它在我们的假设中总是由于有相应的供给而得到满足。但是由于我们已经看到金属货币单位的价格,只是消费品的价格从而也只是生产性货物的价格的反映,那么我们可以说,我们假设的汇票的价格也会起同样的作用。因此,它会按其充分的名义价值去流通,换言之,它总是按票面价值流通的。这是由于不存在给予折扣的动机的缘故。这个论据比起早先的论据来,能用比较稍为实际一些的方式使我们懂得:在我们假设的经济制度中不出现利息,因此,这里所描述的经济事物的逻辑不能解释利息现象。 但是除了这一点之外,我们没有理由要在这里再来多谈信用支付手段。如果信用工具只是代替某种已经存在的金属货币,那么它的使用本身就不会产生任何新的现象。如果某种交换行为年复一年地用这种信用工具进行清算,那么这种信用工具所起的作用就和相应数量的金属货币相同,至此并无刺激要在循环流转中去突然引进信用,而这种信用是我们应当加以研究的。由于这个原因,还因为信用要素在以后会变得对我们非常重要,同时因为我们很需要把这一点同我们在这里所描述的货币职能作一鲜明的对比,我们将假定:我们的货币流通,到此为止,只是由金属货币组成的,并且为了简单起见,只是由黄金组成的。为了使两个要素分开,一般我们所说的货币将只是金属货币。我们将把这一概念,连同不仅是代替以前存在的货币数量的那种信用工具,一起纳入支付手段这一概念之中。关于“信用支付手段”是不是货币的问题.将在以后讨论。 这样,与货物流量相适应,有一个货币流量,其方向是同货物流量的方向相反的,其运动——根据这样一个假设:没有黄金的增加或任何其他单方面的变动发生——只是货物运动的反映。从此我们就结束了关于循环流转的描述。就整个交换经济来说,有着同一的继续性,并在同一假设下,有着同一的不变性,就象就一个非交换经济来说的一样——不仅过程,而且价值,都是继续性和不变性。谈到社会评价,那的确会是对事实的一种曲解。心理的价值必须存在于自觉之中,因此,若要让这个词有任何意义,那么心理的价值在本质上就必须是个人的。我们在这里研究的价值所含有的意义,不是从整个经济制度的观点去说的,而只是从个人的观点去说的。社会事实——在这里也象在所有的评价中一样——是处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各个个别的价值是彼此互相联系而不是彼此各自独立的。经济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制度,就象社会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一样。如果人们不可以谈社会价值,那就还有一个社会价值体系,一个个人价值的社会体系。这些价值是和个人经济中的价值同样相互联系的。它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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