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外资零售商在我国加速扩张并开始对我国国民经济产生复杂影响。本文以外资零售商在我国加速扩张的经济背景为前提,分析外资零售商市场势力加速扩张对我国企业向关系的影响,探讨大型零售商可能滥用其市场势力的方式以及相应的规制。 【关 键 词】零售商/扩张/市场势力/规制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外资大型零售商跨国扩张的重点地区。少数零售商尤其是大型跨国零售商的市场势力日益庞大,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迅速提高,不仅影响到零售业本身,而且必将对制造商和国民经济运行产生复杂而深远的影响。
一、外资在我国流通领域的扩张速度明显加快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外资在流通领域的政策逐渐放开,外资在流通领域的扩张速度明显加快。
从2004年到2006年,在我国批发零售业中,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量由2004年的1700家增加到2005年的2602家,2006年进一步增加到4664家,增幅分别高达53.06%和79.25%。从实际利用外资的金额看,2004-2006年分别为7.4亿美元、10.4亿美元和17.9亿美元,增幅也分别高达40.4%和72.3%。①就零售业而言,2006年,在中国内地,家乐福新开33家店,沃尔玛新开15家店,麦德龙新开6家。以经营大型超市为主的11家外资零售商②新开店铺数量超过100家,超过上年水平。
外资在我国流通领域加快扩张有着诸多方面的必然性。
首先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其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批发零售总额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均显示出我国流通领域尤其是零售市场巨大的增长潜力。
其次是近些年来西方各国的经济增长和私人消费支出增长乏力。德国和日本最近10年的经济增长一直不景气,日本和德国GDP的年均增长率均为1.3%,而私人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仅分别为1.2%和0.9%。美国、加拿大和英国虽然呈现出相对比较强劲的增长势头,但这种增速远低于中国高达10%甚至更高的增长率,难以支持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超级零售商的高速增长,迫使这些国家的零售商大力开拓并设法占领海外市场。
第三,外资零售商在中国摸索了多年以后,积累了大量经营经验,本土化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其经营业绩正在逐渐改善。就零售业整体,与2003年相比,2005年的利润水平有较大的提升,零售业整体的利润/成本比例由4.74%增长为10.08%。但是,港澳台和外资企业的毛利润率增长非常明显,其中,港澳台企业时利润/成本比例由8.91%提高到15.22%,外资企业的利润/成本比例则由2.1%提高到14.48%;同时,内外资企业的资产份额变化较小,但利润份额却有非常明显的变化,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外资零售商(不包括港澳台企业)的利润份额由3.08%上升到9.55%。③2006年,18家以国外品牌经营的零售企业,店铺数量增幅达到20%,而销售额的增幅却达27%;其中11家以经营大型超市(包括会员店)为主的外资企业共经营567家大型超市,其单店销售规模高达2.15亿元,同比增长5%,大大高于国内同业态店铺的水平。
第四,在快速开店的同时,外资零售商普遍采取了并购的扩张方式,这也是外资零售商得以快速扩张的重要原因。其代表性并购有:百思买控股江苏五星电器,家得宝并购家世界家居,特易购增资并控股乐购,百盛收购输出管理百货店,沃尔玛收购好又多等。在以上并购案中,并购企业实力强,涉及金额大,并购的战略意图明显。而在现有的中外合资公司内,外方通过收购合作公司的股权,加快了独资经营的步伐。
二、外资零售商加速扩张已对我国企业间关系产生深刻影响
(一)改变了我国零售业的产业生态
外资零售商在华加速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零售业的产业生态。多年来,我国本土中小零售商面临着典型的不公平的竞争局面,外资零售商享受着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从而导致本土零售商不利的处境:一批实力较弱的本土中小型零售商被迫退出:一些较大的零售机构出现过度反应——跨国零售巨头的加速扩张刺激本土零售商有可能片面追求店铺和销售规模的增长,而这可能造成经营风险的迅速增长,并导致这些零售商的经营困境,直至退出零售行业,或为大型跨国零售集团所兼并。总之,外资零售商在华加速扩张必然导致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提高,直接竞争者数量不断减少。
(二)加剧了制造商对零售的依赖
外资零售商在华加速扩张也对制造商与零售商关系产生了相当复杂的影响。由于制造商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渠道的效率,而当前大多数商品往往要经由零售商方能送达消费者,因此,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迅速提高和少数零售市场势力的迅速扩展必将对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店铺和店铺中的货架总是有限的,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能够认知和接受的信息是有限的,他们不可能也不需要记住太多的企业名称和品牌,也不需要知道所有的商店。此时,声誉机制必然在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和方法,声誉机制的建立都是一个费时费钱的过程,而越是大型企业越有可能支付这笔巨额费用。长此以往,越来越多的销售份额将被越来越少的零售商所拥有,而最赚钱的商品也往往集中在极少数品牌上,这样就使得制造商日益依赖大型零售商,从而不断增强零售商的市场势力。同时,随着大型零售商在我国的加速扩张,制造商出现转型和分化:少数著名“制造商”正在发展成一种“空壳化”的制造商,一种纯粹的品牌运营商;而越来越多的制造商则要么成为大型零售商的外包订单接受者,要么成为大型制造商的外包订单接受者,而自己的原有品牌最后不得不放弃。④总之,外资零售商在我国的快速扩张必然加剧我国制造商对它们的依赖。
(三)零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关系复杂化
随着零售商的迅速扩张,有实力与零售商平等谈判的制造商越来越少,而有实力与大型制造商平等谈判的零售商也越来越少,这样的格局必然导致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纵向关系的高度复杂化。一方面,零售商在相当大程度上影响着绝大多数制造商的生产经营,从而对这些企业的业绩和利润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它们与这些制造商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店大欺客的局面将在所难免。另一方面,由于那些拥有著名品牌的大型制造商有着强大的市场影响,且数量较少,两者之间比较容易形成某种合作关系。⑤
三、警惕大型零售商滥用市场势力限制竞争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连锁经营模式的采用,使得零售业可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享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好处,从而使得其规模可以在相当长时期内实现高速扩张。赢家通吃的规律在零售业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据对西欧20世纪19年代的研究,零售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往往非常高——最大的三家零售商基本上可以控制一国的零售市场。⑥对于欧洲的食品零售行业而言,挪威、芬兰和瑞士的市场集中度最高——最大三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80%;德国、英国和法国的市场集中度低一些,但也在40~50%之间。比利时、瑞典和荷兰这些小国的市场集中度也比较高。⑦中国是大国,考虑整个国家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至少在目前没有太大意义。但考虑到零售市场的极强的区域性特征,最大的几家零售商控制一个地区或城市的零售市场却并非太困难的事情。
随着某些大型零售商市场势力的迅速扩张,它也就具备了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潜力,就有可能滥用其市场势力限制竞争,从而有可能威胁到消费者、制造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福利和利益,因而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保持警惕的,并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予以必要的规制。
第一,可能会与其他大型零售商实施横向串谋。直接竞争者的数量越少,相互之间勾结起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性就越大。大型零售商之间的战略联盟或合作将进一步增强零售商的市场势力,从而增强其与制造商谈判的实力,从而产生反竞争的效果,⑧有可能在长期内减少消费者剩余。
第二,可能与大型制造商之间形成战略联盟。比较典型的是沃尔玛与宝洁之间的战略联盟,以及众所周知的麦当劳与可口可乐之间的联盟,肯德基与百事可乐之间的联盟。但是,这种联盟也有可能产生反竞争的效果,从而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和消费者福利。
第三,可能通过其他手段滥用其市场势力。当前,大型零售商滥用其市场势力攫取不当利益的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搭售(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强迫他人接受与合同无关的商品或服务),拒绝交易行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与竞争对手签订合同),以及目前为业界诟病的大型零售商利用其优势地位“压榨”制造商等问题(迫使其交纳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拖欠货款等)。
注释: ①根据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整理。 ②包括家乐福、大润发、沃尔玛、好又多、易初莲花、麦德龙、特易购-乐购、百佳、欧尚、永旺和华堂。 ③以上数据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和《中国统计年鉴》(2006)计算整理得出。 ④实际上,对外发包的大型制造商在相当大程度上履行了中间层的经济职能,它们与承接外包订单的企业间的关系,就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零—供关系,或者说,这些拥有著名品牌的大型“制造”商已在很大程度上已转型为一个准零售企业,与沃尔玛之类的大型零售商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而那些承接订单的供应商则成为纯粹的制造企业。如果任由这种趋势发展下去,我国的大多数制造商只能成为大型零售商或大型制造商供应链中可有可无的环节,成为缓解大型企业波动的缓冲器和围绕其运转的“卫星”企业。 ⑤不过,并非没有出现过大型零售商和著名制造商之间正面冲突的事件——2004年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国美—格力风波”就是迅速崛起的零售商与声誉卓著的制造商之间的矛盾激化的结果。这一事件也似乎在提醒人们:商业资本要完全控制产业资本似乎也没那么容易,零售商的市场势力也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大型制造商的制约。 ⑥参见Pilat Dirk, Regulation and Performance in the Distribution Sector, Economics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 No. 180, OECD, 1997. ⑦参见European Commission, 1993, "Distribution", Market Services and European Integration, European Economy: Social Europe, Reports and Studies,No.3,Brussels. ⑧如1996年4月,广州市五大商场联合抵制郑州仟村百货开业,是后者开业没多久就倒闭的重要原因:1998年3月,济南市七家商场联合拒售长虹,使长虹品牌形象受创;1999年8月,天津十大商场联合抵制北京国美公司在天津开设分店。
【参考文献】 [1] 盛杰民,竞争法在中国:现状与展望[M],杨紫烜主编.经济法研究(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 吴汉洪,西方寡头市场理论与中国市场竞争立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 徐振宇、谢志华,零售商全球扩张的深层原因:企业理论的视角[J],中国零售研究,2006.1 [4] 徐振宇,跨国零售集团的市场势力:扩展与制衡[N],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5] 周勤,企业纵向关系论——纵向关系的产业组织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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