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商业企业,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给予特别的解释,但在具体划分时,不少国家有比较固定的相应的标准。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规定,雇员人数小于500人者为小企业。若按销售额,则可进一步细化,如1978年小企业管理局的“准则与条例”划定:零售业中,年销售额低于750万美元的邮购和食品杂货业,低于650万美元的汽车业,低于300万美元的日用百货业为小企业;批发业中,年销售额低于2200万美元的油漆染料和内外轮胎业,低于1450万美元的食品杂货和体育用品业为小企业。依据日本《中小企业基本法》,将零售业中资本金1000万日元或以下、雇员50人或以下,批发业中资本金3000万日元或以下、雇员100人或以下的企业划为小企业。
中小商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成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却一直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7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学者对中小企业的整体认识上的重大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西方国家政府对各自经济结构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修订,中小商业企业同其它行业的中小企业一起,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商业流通领域和社会经济生活中,中小商业企业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起着不容忽视和替代的作用。
一、各国政府对中小商业企业的政策
绝大多数西方国家在二战尤其是70年代以后,普遍采取了保护和扶持中小商业企业的政策,但出发点和措施却不尽相同。
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主要出于保护自由竞争、防止垄断、防止各种不公平和歧视。美国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目标就是商业服务业。自1890年以来,美国通过了26个有关保护小企业、防止托拉斯和垄断的法案,这中间的大部分是为了保护流通部门主要是那些受连锁和特许兴起影响的小企业。1958年设立的小企业管理局是美国小企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它在各地设有90多个分支机构,为小企业发展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援助、融资贷款、广告宣传等服务,并负责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此外,美国还有小企业发展中心等很多面向中小企业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组织。
日本是中小企业的王国,政府对中小企业非常重视,在商业领域,日本政府把振兴中小企业作为流通改革的重要方面。具体表现在:(1)对中小企业的立法最健全。19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基本法》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另外还有3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其中涉及商业企业的有:1963年颁布的《振兴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鼓励中小商业企业发展包括自由连锁在内的各种联合形式,对抗大企业的竞争;1973年的《大规模零售店法》,把对大规模零售店的地区性限制作了制度化的规定;1991年修改了《中小零售商业振兴法》,制订了关于促进特殊商业集中的特别措施。(2)机构设置最完善。1948年设立了隶属于通商产业省的中小商业厅,作为管理中小商业企业的最高行政机构。1962年成立了中小商业振兴委员会,专门保证中小商业企业的发展。目前,日本形成了一个从上到下,中央、地方和民间三者相结合,遍布全国的行政组织网络。(3)管理服务最出色。通过相应的机构和实行一系列的政策,日本政府从资金、信息情报、人才培训等方面向中小商业企业提供服务,协助调解大中小企业内部的矛盾。政府机构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不直接领导和管理中小商业企业。进入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出于振兴地区经济的目的,在将中小商业政策体系化方面作出重大努力,例如把商业街作为社区共同体的一部分,在社区发展的前提下改善商业街的结构。
法国政府为了平衡经济、优化结构,以法律手段对中小商业企业进行保护和引导。80年代初,法国社会党通过了“促进法国经济发展的110个提案”,其中专门涉及到了在商业流通业中给中小企业以法律支持。为了限制大企业、防止垄断,政府规定:所有新建或扩建大型商业网点要经国家经济和商业委员会决定,每月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在一定辐射区内不能同时开设两个巨型超市,一个企业集团不能在同一区域内开三家以上的商店。政府还通过银行发放低息贷款,帮助中小商店进行装修改造,引导中小商店组织起来,建立同行公会,加强营销宣传。
二、中小商业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所占比重大,促使商业结构合理化。许多国家都存在数量巨大的中小商业企业,在本国的商业结构中占据95%以上的比重。这种结构适合商业本身分散而不集中的特点。以日本为例,国土狭小、人口密度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等自然和社会原因,使日本商业形成了店铺数量众多、规模小等突出特点。1989年日本非第一产业的中小企业共6571942家,其中3045133家是批发、零售业。批发、零售业中,中小企业的比例分别为99.4%和87%。
(二)吸纳社会劳动力,创造大量就业机会。70年代中期以前,人们一直认为大企业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D·L·伯奇首先对此提出疑问。他通过对560万家企业进行数据分析,认为小企业创造更多工作机会。法国的一项调查也表明,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创造的工作数量随时间变动不大,即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较小,从经济衰退中恢复的能力更强。因此,许多国家把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尤其是在经济萧条时期,大企业破产或倒闭,大量裁减雇员,小企业则常被当作缓冲器,成为安排失业者和缔造新的就业机会的重要去处。1990年美国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雇工人数分别占67%和55%。日本从1954年到1994年,私营批发与零售业中,中小企业雇工人数都在80%以上,1994年为84%;1995年日本商业与制造业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了2300万个工作岗位,占所有中小企业提供工作岗位总数的56%。
(三)创造产值,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大多数国家的中小企业创造着一半左右的国民生产总值。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统计,1990年,美国2000万小企业创造39%的国民生产总值、52%的销售额和52%的增加值,而商业服务业中,中小企业产值高达80%左右。日本1995年中小商业企业的销售额占据批发业的62%、零售业的78%。
(四)活跃市场,丰富和方便居民生活。中小商业企业以其数量多、分布广、经营各具特色而活跃着各国市场;以连锁店、夫妻店、方便店、廉价店等形式弥补大型商业企业的功能空缺;以延长营业时间、紧邻居民住宅区、富于人情味等为居民提供特色服务。德国政府认为:一国的经济繁荣、市场活跃来自竞争,来自大量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法国所以成为世界上商业发达国家,是因其拥有完美的商业结构,大中小配套齐全的商业网点。一般设在郊区的中小型商业网点都有自己的特定的辐射网,为本区居民生活服务,而设在市区的中小型商业网点,则门类繁多,装潢精美,专门经营各种名牌商品,如体育休闲用品、服装、鞋帽、首饰、化妆品等,令众多的国内外顾客流连忘返。高居世界商业网点密度第一的日本,其星罗棋布的大中小商店,适应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人们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五)商业革新和进步的力量,商业文化的源泉。中小商业企业的经营者中不乏有实力、胆识和创新精神的人,其中不少人受过高等专门教育,有丰富的工商管理经验。他们不喜欢在大公司做报酬高、风险小的“打工族”,宁愿选择一条曲折、冒险却能充分发挥自身能量、实现自我价值的“只身打天下”的道路。连锁业在各国的导入与迅猛发展,折扣店、方便店等新的业态的遍地开花,都与中小商人的务实创新精神分不开,而这些中小商业企业在发展中形成的经营理念、商业原则等则是商业文化中的宝贵财富。日本学者认为,日本战后商业革新的承担者实际上是默默无闻的中小商人;抓住了新的市场机会的不是已经大规模化了的商店,而是处于创业和拓展阶段的中小商业企业,从它们中间后来诞生了大荣、伊藤洋华堂等世界著名企业。
(六)整体实力和组织化程度提高,规模效益显著。发达国家的中小商业企业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处于社会游离状态,零敲碎打、仅仅起拾遗补缺作用的小铺小店,它们已成为社会大生产的一部分。许多中小商业企业已经以连锁、特许经营的方式组织起来,提高了效率,取得了规模经济效益。
三、当前国外中小商业企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发达国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小企业诞生,但同时也有同样数目的企业倒闭。在商战日益激烈化、国际化的今天,中小商业企业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的考验。1991年,日本负债金额1000万日元以上的破产共10723件,负债总额为8兆1487亿日元,其中中小企业破产为10649件(占99.3%),负债额6兆3612亿日元(占78.1%),而破产率最高的是商业与建筑业。英国近30年来,随着连锁商业的发展,流通企业间的兼并和联营相当普遍,目前30家大型零售企业营业额占整个零售额的50%,而批发业中起主导作用的只有少数几家大型批发连锁企业,独立的中小商业企业的生存环境非常严峻。在法国,许多传统的小型商业企业在与力量雄厚的大型商业企业的竞争中衰败下来,甚至倒闭。虽然法国政府以税收手段加以保护,但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美国零售业在1995年经历了自1988年以来的最严重的萧条,大约有1.5万家零售公司寻求破产保护,而这些破产集中在地区中小零售企业,因为它们的计算机系统过时、货物陈旧、商店老化,而它们的竞争对手沃尔玛(Wal-Mart)和目标商店(Target-Stores)又是那么强大有力。
另外,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商业企业更有自己特殊的问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这些国家商业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中小商业企业的生存更为艰难。这方面,我们国家的情形很有代表性。其它如波兰,近几年来,以雀巢公司为代表的西欧几家国际知名商业集团进入波兰商业领域,它们投资兴建的各种商业中心、超市、专卖店等,将对波兰的民族中小商业企业构成威胁。还有巴西,美国沃尔玛、法国家乐福、荷兰万客隆等跨国公司的涌入和对市场份额的争夺,使本已被排挤到老城区的中小商业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商业企业之所以在上述日益加剧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是因为它们存在着以下的困难和问题:其一,分散弱小,信息不灵。虽然现在的中小商业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组织化程度有了提高,但中小商业企业是一个庞大复杂的队伍,分布区域广,构成参差不齐。相当部分仍停留在传统的封闭式的“夫妻店”、“父子公司”模式,与外界相对独立、隔绝,各方面的信息都不灵。
其二,人才缺乏。这几乎是所有国家的中小商业企业最感头痛的事。80年代,日本经济持续景气,而中小商业企业却劳动力不足,甚至因此导致破产(称为“劳务破产”)。招不到员工的原因很明显:中小企业劳动时间长、待遇低、环境差、福利不完善。1992年日本《中小企业白皮书》认为,中小企业开业率降低的首要原因仍然是“招不到员工”。法国中小企业工作时间比大企业长10%左右,福利微薄,提升前途渺茫,因为不少高级职位是留给家庭成员的。美国是一个崇尚个人自由、自我奋斗、不断流动和冒险、追求的社会,这种价值观念更使中小商业企业里的员工时刻准备“跳槽”。
其三,资金不足,融资困难。中小商业企业不具备大企业那样雄厚的资金实力,虽然有船小掉头快的优势,但更有船小难以抵御大风浪的弱点。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利益考虑,不愿向中小企业注入资金。政府控制的贷款数量有限,一般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需求。
其四,观念陈旧,经营不善。一些中小商业企业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偏据一隅,安于现状,经营形式过于单一,应变能力不强。由于大多数中小商业企业的创建者、所有者、经营者往往集于一人。因此,在管理上比较易于出现“家长式”统治现象,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与艺术性。
四、国外中小商业企业的生存和未来发展战略
如同二战后预料的大企业、大公司将占绝对重要地位,大量中小企业将被消灭,而结果却不尽然,今天新的浪潮中,中小企业仍将有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气候和空间。从目前总体局势和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大、中、小企业将平分秋色,鼎足而立,谁也代替不了谁,谁也离不开谁。鉴于此,国外许多中小商业企业适时调整自己,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制订出了系统的发展战略。
(一)重新定位。正如《小型企业》一书的作者C·Barrow所言,新的和复兴的经营机会不断出现,供未来的创业家去捕捉。80年代西方国家还比较少见的经营方式如特许经营、工人合作社、内部管理者收购都已成为90年代甚至下个世纪的主要经营方式。根据自己的实力、意愿和政府政策,很多中小商业企业重新确定了自己的法律地位,选择走与以往不同的道路。有的为获得规模效应,占据分工优势,减少在店址选择、店铺装修及企业公关协调、商品促销等方面的负担,选择走连锁经营之路;有的不愿失去自己的特色和个性,主张自我努力、自我奋斗,继续保持独立的身份;也有的选择介于独立与受雇于人中间的经营方式。各国情况不一样。在美国、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连锁业已得到充分发展。政府和企业在目前和今后将不会刻意强调走连锁之路,反而会更追求企业自由制度和商业多样化。而在波兰、巴西等大多数国家,由于市场经济的欠发达、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为防止过度竞争、无益消耗,解决资本积聚和集中困难、企业效率低下等问题,实现规模经济,目前政府和企业还正在提倡和实行中小商业企业的连锁、联合和兼并等。
(二)应用新技术,实现信息化、网络化。成功的中小商业企业都注重利用新设备、新技术以提高竞争力。微型计算机的普及使中小企业不必花太多的财力就能进行商品的进、存、售,企业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现代化管理。通过网上交流,中小商业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及时获取世界各地的商贸信息,建立与生产商及其它批发商、零售商的联系。
(三)以人为本,重视内外情感交流。商业是以人为主的行业,以人的劳动为主,直接面对的也是人。中小商业企业在不占据资金、技术优势的情况下,更应重视“人”的重要作用。事实表明,设法招聘关键员工,吸引、选拔和留住优秀人才是所有国家中小商业企业最重要的事情。在1990年英国克兰菲尔德管理学院进行的一项调查中,将近半数的小企业业主认为未来企业最重要的挑战之一是“招聘和留住人员”。中小商业企业由于人员少、结构简单,易于情感沟通和交流,创造轻松和谐、协调团结的气氛。对外方面,要善于寻找自己的目标市场,如本街区居民、某特定的低薪、老年或青少年消费群体、爱好异地、异国风尚的旅游者等,要象日本的小商店一样,以“朴素的人生观,温情的人情味,亲善的相互礼仪,平凡的善意行动”等创造自己稳定的顾客群。
(四)特色经营,出奇制胜。精明的中小商业企业都不“随大流”,盲目地跟着大企业走,而是在“新、奇、精、专”上下功夫,形成了自己的商品特色、顾客特色和服务特色。在这方面,各国中小商业企业纷纷亮出自己的招数。在美国经纪人威廉·休伯特的“买不到商店”,人们可以买到一般市场没有的商品;德国的“残缺商店”主要出售残疾人用品;在意大利的诗药公司——一些书店和药店里,人们可以买到诗药,里面装着可用来治病,标注着剂量、用法、禁忌等字样的诗篇。
(五)多渠道筹资、融资。供中小商业企业使用的资本用两种,一是借贷资本,一是自有资本。不少中小商业企业紧盯政府、商业银行、民间互助组织、世界性扶助发展项目的优惠贷款不放,这是应有之举。目前各国银行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向中小商业企业提供多种形式服务,如透支、票据抵押、代理融通、租赁、政府担保贷款等,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偿还能力适当举借。还有些中小商业企业利用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私人投资者,以上市、发行商业票据等形式筹措相当的资金。这种方法在发达国家相当普遍,如美国目前2/3以上的私人企业投资来自独立的私人投资者,但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方法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John,Davis,Greening Business-Managing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first Published in U.S.A,1991 2.Acs,z.j.,Carisson,B.and Thurik,R.,Small Business in the Modern Economy,Edited by Admiraal,P.H.,Blackwell Publishers,1996 3.Yuko Aoyama and Michael B.Teitz,Small Business Policy i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4.《世界经济年鉴》1997年卷,世界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5.《小型企业》(原名 the Essence of Small Business),C.Barrow著,高俊山译,中信出版社,1998年2月第1版 6.《现代流通论》,陈文玲、支百君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 7.《西欧小企业》,西里尔·利维基,中国社科出版社,1988年3月 8.《日本中小企业政策及诊断方法》,杨庆文、汪阳,企业管理出版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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