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贸基地的内涵与外延
“商贸基地”这一概念只是近年来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主要由我国地方政府和一些学者提出并使用的,其目的是改变多年的“重生产,轻流通”、“重工业,轻商业”、“重制造,轻市场”等传统发展理念和经济增长方式,突出商贸产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发挥商贸产业在区域经济里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迄今为止,在贸易经济学、流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市场营销等学科范畴内,还没有关于“商贸基地”的专门界定和阐释,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中也没有这一术语。
如果把“商贸基地”当作一个既定的概念体系加以探究,可以发现它更多地与相对新兴的区域经济学、地缘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等关系密切;如果把“商贸基地”视为一个行业标准术语,它与一些物流术语或业态术语更相近。由于“商贸基地”是这样一种新事物,因此其内涵与外延比较模糊,与它近似或有交叉重叠的概念群包括商贸物流基地、商贸园区、商贸中心、流通中心、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只有物流中心,但没有物流园区和物流基地、商贸基地等。商务部新近公布的《流通标准十一五规划》也没有提及与商贸基地相关的标准规划。
“商贸基地”作为当前使用较为频繁、且有较大应用价值的概念,理应引起相应的重视和更深人的研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本文对商贸基地做出如下定义:商贸基地是隶属区域经济、地缘经济范畴的一个非正式概念,系指在特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城市及周边地区按照职能分工,集中形成相对优势的商贸产业和流通能力,为整个区域提供达成交易、促进第一、第二产业发展的生产性和消费性服务。
商贸基地是商流、物流、信息流的交汇集聚,其中商流是核心,物流(物体的空间位移)是商流的实现形式,也占据重要位置,信息流则是附着和服务于物流和商流的手段(恰如电子商务:商务是“体”,是核心,电子只是“用”,是手段)。商贸基地虚实结合,物理特征与逻辑特征兼备,既包括有形的设备设施、商品交易市场,也涵盖无形的交换和服务体系;基地产业门类丰富、结构完整、功能完备。
商贸基地具有多重功能,是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固依托和强有力杠杆。这是由商贸产业在现代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决定的。市场经济越发达,商贸产业在引导第一和第二产业发展,促进消费、拉动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方面的牵引、协调和统领作用就越明显。
商贸基地可按辐射半径、服务对象、范围和运作机制分为不同层次:(城)市级、地区性或国际区域型等。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的“规格”相对较高,它立足一个以上城市,面向所在省区和周边国家、地区,服务特定的经济圈或经济体,强辐射、多功能、国际化特征比较明显。目前,我国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正在建设区域性商贸基地以外,其他沿边地区也有建设和发展这类商贸基地的必要性和基础条件。
二、商贸基地建设是促进沿边地区开放发展的有效途径
为提高新时期我国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基本战略。相对于沿海开放和沿江开放,沿边开放启动较晚,力度和影响明显滞后。我国沿边有九个省区,拥有广阔的国内外经贸合作空间,如何将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资本、技术、人才方面的后发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谋划新思路。在当前不断升温提速的多类型国际区域次区域合作框架内,在纷纷酝酿规划中的国内外各种经济圈、经济体范围内,内引外联,倾力打造区域性商贸基地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相对落后的产业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
国务院2008年1月16日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将广西北部湾地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将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目标正式确定为“建成面向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这种“三基地、一中心”的目标与功能定位令人耳目一新,既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前瞻性和大气魄,也贯穿着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一二三次产业协同互动发展的战略思路;既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更与国内外产业转移走向衔接和呼应;特别是综合考虑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使得经济区的开放发展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非常有利于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实现突破性、跨越式发展,因而特别值得其他沿边城市和地区学习借鉴。从一些沿边省区的相关区域性发展规划、指导性文件中可以看出,谋划中的“吉林长吉图开放带动先导区”将建设立足长(春)吉(林)图(门江),面向吉林全省和整个东北地区,服务和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商贸基地;新疆区域性商贸基地将立足新疆,面向大西北和全中国,辐射中亚和西亚,影响欧亚。
与我国沿边地区毗邻的东南亚、中亚、西亚和东北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上都比较落后,绝大多数都属于欠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我国沿边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落后,但由于有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资本、技术、人才方面的转移支持,又背靠广阔的内陆腹地,所以要有足够的自信和超前意识领跑所属国际经济合作区内商贸产业的发展,汲取发达国家和我国发达地区商贸产业发展的经验,建设高水准、标杆性的区域性商贸基地。
三、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发展思路和目标
沿边城市和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和发展环境差别较大,但区域性商贸基地的建设发展思路基本相同,即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提高对商贸产业在新时期沿边开放发展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努力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基地,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新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商贸基地建设布局,协调传统商贸与现代商贸、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商贸产业对外开放水平和现代化水平,拉动一二次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沿边地区产业竞争力,有计划、分步骤地在西南、东北、西北三大沿边地带打造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发展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国际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实现无障碍流通。
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沿边城市和地区是连接国内外的大通道,具备发展“通道经济”的天然优势。通过构建区域性商贸基地,打造便捷高效的国际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加速通关便利化和物流一体化进程,真正实现货畅其流,满足工农业产品大批量、高频度、多向性的大流通和大循环需要。
随着全球性的粮食、能源、大宗工业原材料日趋紧缺和我国经济发展对这些商品需求的不断扩大,能源、原料资源丰富的东盟、中亚、东北亚国家对我国经济战略的意义更加突出,沿边近邻运输是此类商品最经济、最安全的流通方式。因此,应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开放开发沿边地区,构建物流大通道和货物贸易走廊的重要意义。
(二)打造现代商贸城市群,构筑无缝隙产业对接平台,创造高水准商务和生活环境。
强辐射、多功能、国际性的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必须依托一个有纵深的合作区或经济体,由若干城市组成城市圈和现代商贸城市群,拥有较大的人口、经济和需求规模,可以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并率先实现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
区域性商贸基地将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中介代理、会展、研发设计、培训、信息咨询等高端服务业,并与一系列国际标准、规则、协议衔接和兼容运作,成为对本区域产业经济起底盘化支撑作用的真正的“大本营、神经中枢”,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向沿边地区的产业转移,为“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成为我国新时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和前沿阵地。
区域性商贸基地既要满足区域内大量生产性服务业需求,也要提供高质量的消费性服务,大力发展购物中心、便利店等新型民生服务业业态,提高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组织方式的市场覆盖率。不少沿边地区将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的消费能力日益增强,对消费性服务的需求总量将不断增长、需求层次不断提升。此外,国内外经贸交流合作不仅为沿边地区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带来商机,同时也对消费性服务的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大量的商务人口对消费性服务的需求更加细化,并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国别差异。因此,沿边城市的消费性服务业也要向专业化、国际化发展。
(三)打造区域流通产业集群,夯实做强商贸基地。
流通产业集群是指以商贸产业为主体的关联性产业在一定区域内的规模聚集,区域内企业形成完整的内部分工体系,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引导。流通产业集群包括批发和零售企业的汇集,物流园区和商贸园区的拓展,住宿和餐饮、休闲旅游等消费性设施体系的规模化与产业化集中,以及会展、法律、金融、广告、信息等商务服务企业的街区性驻扎(指总部经济、中央商务区等)。隶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东兴市热带水果流通产业集群、钦州港工业原材料流通产业集群、北海市商务型旅游产业集群、隶属新疆伊犁大合作区(包括伊犁河谷八县一市)的特色农畜果流通产业集群等,通过进一步做强做大,都将对区域整体竞争优势的形成发挥关键作用。
四、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重点建设内容
能够纳入区域性商贸基地重点建设内容的首先是具有公益性、开放性、规模经济性、先进性等特征的商品流通基础设施,它们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职能范围很广,直接对沿边较大区域以至全国和周边邻国流通的环境、条件和效率产生重要影响。这些商品流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枢纽型、中继性、大中型物流配送中心;具有交易、集散和发现价格功能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宗能源物资、商品专用储备库;大型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易网络(如广西的“中国一东盟博览会数字化综合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新疆的“中亚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保税港区和现代化海陆空口岸等。
其次是集购物、旅游、娱乐、休闲、饮食于一体的商业街,以及会展、电信、金融、酒店、代理经纪、咨询策划等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密集的中心商务区,也是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发展的重点内容。如南宁在建的面向东盟各国的中心商务区就包括领事馆区、国际商贸区、国际酒店商务区、国际生活配套社区、休闲体育运动、主题公园等设施。
第三类重点建设内容是各种边境经济合作区。如西南方面的中越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中越凭祥——同登边境经济合作区,后者总体规划面积17平方公里,中越双方各8.5平方公里,区内实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开发政策,将成为中越边境区域性加工制造中心和区域性贸易中心。西北方面的是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总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哈方区域1.85平方公里,中方区域3.43平方公里,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主要功能是贸易洽谈、商品展示和销售、仓储运输、宾馆饭店、商业服务设施、金融服务、举办各类区域性国际经贸洽谈会等。
最后,区域性商贸基地重点建设内容还应包括一些“走出去”项目。一是加快商业“走出去”步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东盟、中亚、东北亚一些国家开设主要销售中国商品的较大规模和较高档次的中国商贸城,为中国产品“走出去”提供通道和销售网络。二是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如中国广西——印尼沃诺吉利经贸合作区等。
五、发展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的对策措施
(一)推进各种国际商贸交流合作机制务实发展。
积极推进我国沿边省区与邻近国家、地区之间官方、半官方和民间性质的各种层次的交流合作,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对话和沟通。充分利用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等会展平台,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在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上海合作组织、图们江区域合作等框架内,编撰双边、多边流通及物流联合报告书,规划和实施各种商贸产业交流研修、人才培训项目等。
各类商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是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要推动国内外各种商协会之间建立起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吸引越来越多的资源在沿边地区集聚。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商贸基地建设为例,必须充分利用东盟华人经济圈、东盟各国中国商会和广大华商的实力、人脉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沿边不少地区处于多种国内外区域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体系内,重合、叠加现象突出,不同的区域合作主旨不同,进展不一,有的已经启动并有实质性合作内容,有的仍处于概念和构想阶段,因而必须在参与融入过程中分清层次和梯度,把握节奏和尺度;既要有长远目光和战略性思维,又不能仅停留在概念宣传上,要重合作的实效,重规划和项目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努力构建服务型和促进型政府。
探索“全流通”、“大商贸”的实施途径,以建设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为契机,努力将区域内各城市的商贸管理职能相对集中统一起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政府对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的宏观指导,协调各城市、各层次的商贸投资建设与开发合作。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尝试建立以现代流通为主导的工贸一体化管理体制,进行工贸一体化管理体制探索试验,最大限度发挥商贸流通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对工业制造业的先导作用。
建立和健全沿边地区政府商务促进体系。强化市场信息和商贸法律政策服务;加强质量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注重对周边国家商贸流通技术和管理标准的跟踪与研究;加快商贸领域科技创新,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创新能力和流通效率;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和大力支持形式多样的展览、培训、咨询活动。
(三)拓宽融资渠道,发挥企业在商贸基地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引导促进作用。在WTO规则体系内,以直补、贴息等形式加大政府对沿边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继性物流配送中心、重要商品储备库、口岸、海关等设施的建设。
进一步加快沿边地区国有商贸企业的改组和改制;扶持中小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其灵活、适应性强的优势,活跃市场,增加就业;培育大型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带动当地商贸产业的发展。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有很强带动作用的国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并争取使其区域性总部和采购基地落户,以快速提升商贸基地的档次和水平;争取周边发达国家如东盟、日本、韩国商贸流通企业的投资,密切商贸基地与境外市场的联系。
用足用好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和基金。主要是边境贸易和民族贸易的优惠政策;商务部等部门实施的自主品牌战略的各项促进措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千百十”工程的支持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四)实施“人才强商”战略,提升商贸产业人力资本水平。
充分认识沿边区域性商贸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激励机制、教育培训等方面对商贸产业大力倾斜支持,提升商贸产业的人力资本水平,优化商贸人才配置。一是大力发展商贸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大资金和师资投入。建立商贸教育发展基金,扶持中高等职业院校商贸专业的人才培养活动;鼓励大中型商贸企业重视人力资源培训。二是充实和提升基层商贸干部队伍。三是吸引高层次商务人才,特别是亟需的国际化商务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