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麟昌:国有小型商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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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麟昌 方… 来源:1994年12期《浙江商业经济》 人气: 时间:2009-1-17 9:49:57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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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市静安区238家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大多经历了私营→公私合营→国营的演变过程。从它们成为国营——国有企业起,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而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绝大多数小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背负历史的包袱而经营艰难: 一是经营效果不佳。在238家小型企业中有95家是明亏,占40%;96家是虚盈实亏,占40%;35家略有盈余,占15%;12家效益较好,占5%。
二是人才外流,资产利润流失严重。近几年里,小型企业中的管理人才、业务技术人才有不少自动脱岗到社会就业,或自办实体;在岗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人讲待遇、吃回扣,挣了归自己,亏了算企业,使国家的资金不断地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悄悄地流失。
三是职工收入低,士气低落,企业凝聚力差。
上述情况表明,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势在必行。
二
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的出路究竟何在呢?从静安区几年来的改革实践看,主要走了两条路:一是兼并,二是民营。
1992年,区内小型企业走“民营化”路子的总共是144家,占总数的60.5%,其中集体租赁经营的有141家;个人租赁经营的有1家;股份合作经营的有2家。翌年,区系统内16家行政性公司全部实现转轨变型,组建成经济实体,其中有81家小型商业企业被兼并,使系统内小型企业总数减少到157家。至1993年6月,由于区内大批地块批租和旧城区改造,系统内商业网点锐减;同时因组建连锁店、方便店,兼并一部分小型企业、致使被拆除或兼并达63家,目前,尚存94家。其中走“民营化”路子49家,占总数的52.1%。其余45家正在着手兼并成为大中型商业企业或名特优商业企业的连锁店、方便店。
在兼并和民营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
(一)产权易主不合理。企业兼并是指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企业法人产权的行为。但实际操作中,主管部门以“拉郎配”等行政办法把一些小型企业并入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或名特优商业企业,美其名曰“以强扶弱”、“以大带小”。
(二)兼并行为不规范。小型企业营业(仓库)用房使用权和其他附属物所有权转让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人为地规定被兼并企业经营要素的流向,违背市场规律,资源配置不尽人意,致使一些国有大中型商业企业奉行主管部门指令背上包袱,影响竞争实力和发展势头。
(三)经营思想不健康。集体租赁后,一些小型企业实际上变成了挂有国有招牌的“个体户”,只顾租赁期的利益,引发短期行为。
(四)内部管理不严密。租赁体各项权力相继落实,不少企业主管或出租方与各租赁体之间变成单纯的经济联系,致使不少租赁体处于管理失控状态,一些必要管理制度无法实施。有些租赁体内部分配、经营决策等方面也产生矛盾,企业内耗大,经营效果不佳。
(五)企业利益不落实。尽管集体租赁合同条款面面俱到,但由于经营者业务素质和经营条件的差异,使有些租赁体,企业主管或出租方不但收不回铺底资金和商品,连租赁费也难以如期收缴。
三
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小型商业企业的改革呢?总的对策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根据不同企业的产权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和形成企业产权制度多元化的新格局。
根据1993年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统计,静安区商业系统走“民营化”路子的49家国有小型商业企业,其帐面资产总额只有1173.8万元,平均每家帐面资产24万元。从企业现存资产情况出发,拟对它们分别采取以下四种对策为宜:
(一)积极推行国有或公有民营。克服集体租赁的弊端,根据“企业抽本,自筹资金”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对国有的库存商品等实物形态以价值形态资金形式收回,即抽本。按照资产数额大小和经营者的实际能力,分别采取一次抽回或分期抽回。对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经营者筹资困难,企业可代为注入资金或借贷或合股经营,即“租壳卖瓢”。通过明晰和落实部分产权关系,自主经营,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二)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区内5家国有小型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的试点,已取得了明显效果,拟在试点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合作化”改革的进程,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今年下半年拟将50家小型企业,不分行业和行政隶属关系,将它们合在一起,组建一个或几个中型规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推进和发展这一工作中,要认真处理好三个问题:一是认真清产核资,正确划分股权;二是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盈亏共负,风险共担;三是建立新的领导管理体制,确立以股东大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国家明确规定的有关权利。
(三)大胆探索转为私营经济的路子。对网点偏僻、市口背道、经营困难、保本微利和长期亏损的小型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向企业内部职工或社会实行资产拍卖转让或产权有偿转让,使职工彻底与企业脱钩,最终实行私营化。拟先搞1~2家试点,取得经验后,稳妥发展。
(四)稳步地推进企业兼并,发展连锁经营。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兼并,兼并方拟根据优化经营结构和注重实效、自愿互利和政府导向相结合、注重社会效益的原则,对经营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粮食行业45家门店和糖业烟酒行业32家门店,在统筹考虑经营范围、经营方向和网点布局的前提下,以大中型商业企业或名特优企业为龙头,实行兼并,组建连锁店。如静安区第六粮油食品商店在已对10家企业实行兼并,建立10家连锁店的基础上,现又着手酝酿另外10家企业的兼并,再建立10家连锁店。无疑这是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革的一条很好的出路。
上述这几条路子,不论选择何种,都应从理顺产权关系,改变企业产权形式入手。在改革过程中,要自始至终做大量、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在步骤上,需分步有序进行,促使企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谋求企业的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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