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卖的酒,三成是假酒!
广东11个地市是制假售假重灾区,我省展开彻查行动
来源:2006年11月1日 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06-11-1
31日日,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向记者证实,我省正于今年9月份至明年5月份间开展一场全省范围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后天开始,为期20天的重点督查工作即将启动。据介绍,广东作为酒类消费大省,毒酒事件时有发生,酒类产品制假售假仍然猖獗,市场销售的酒类产品有30%是假酒,应当引起警觉。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副局长朱思旭向记者透露,今冬明春的酒类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广州、深圳、佛山、汕头、东莞、惠州、清远、湛江、茂名、韶关、梅州等地。据称,以上11个地市既是酒类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又是制假售假的重灾区。
制假窝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点和销售点;商场、商店、酒楼等消费场所;食品、酒类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以及夜总会、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因为是酒类产品制假售假的主要场所,被锁定为重点整治对象。
朱思旭告诉记者,目前广东市场上卖的酒类产品中有三成是假酒,其中,有30%是假冒“白兰地”和“威士忌”等洋酒;另外70%主要是假冒国产名优酒,这其中又以假冒“五粮液”、假冒“剑南春”、假冒“茅台”居多。因此,这些冒牌货将成为重点打假对象。
《广东省今冬明春酒类产品打假专项行动方案》显示,从现在开始到明年5月份,省打假办、经贸(酒类)、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计划联手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目的就是要打掉一批制假售假团伙、严惩一批制假售假主犯,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点、无证经营和售假大户,严查一批失职、渎职和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尤其要确保老百姓“元旦”、“春节”期间酒类产品消费安全。
据了解,经贸(酒类)部门主要依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广东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作者:谢思佳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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