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牵头组织8大旅行社集团统一报价、统一分配返佣的行为,被认定违反《垄断法》,云南省发改委依法对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罚款50万元,八大旅行社集团总计被罚款334.6万元。在《旅游法》实施后此案件再引起业界的关注。
丽江旅行社价格垄断被罚
日前,一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案件受到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会同海南、云南等旅游热点地区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了一批旅游购物店、旅游宾馆、旅行社缔结业内价格同盟,旅游购物店实施价格欺诈,旅行社实施低价倾销(零负团费)和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典型案件,其中由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牵头组织8大旅行社集团统一报价、统一分配返佣的行为,被认定违反《垄断法》。
据悉,丽江白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8大旅行社集团在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的牵头组织下,多次开会协调并签订协议统一了接待旅游团队的对外报价。同时,2011年、2012年,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还组织各旅行社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在各旅行社之间实施收入二次分配,分配从各旅行社收入中提取的旅游综合服务费、景点返佣、古城维护费返佣等收入。两年间共计分配金额2.27亿元。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云南省发改委对牵头组织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丽江市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依法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8大旅行社集团分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之5%的罚款,合计罚款334.6万元。
行业协会定位不明难尽监管责任
在刚刚开始实施《旅游法》的背景下,此案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行业的倡导行为,会不会涉及到垄断?”
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行业协会和行业组织被寄予厚望。7月2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公告,再次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继5月15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之后,第二次大规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今年7月25日,广东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对星级酒店评定核准和导游人员等级核准两大项目出现调整,要求改变管理方式,并参照国家旅游局的管理方式,这意味着广东星级酒店评定和审核将改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广东旅游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广东旅游行业协会鼓励市场竞争,反对价格垄断,同时更反对低于成本价的倾销行为。”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进茂表示。
然而,行业协会在垄断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容忽视,7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发布的12起垄断案例中,涉及有关行业协会的占了9起,这些行业协会还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涉案领域涵盖保险、旅游等行业。“行业协会是由企业组成的组织,很多时候想的是行业和企业的发展,难免在决策上会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何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定位。”某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人士表示,旅行社之间的信息共享或者“抱团取暖”,都很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而有些行业协会扮演旅行社利益共同体角色,很难去做到监管的责任。
■本地声音
呼吁既要反价格垄断
又要打击低价揽客
相对于统一抬价形成垄断行为,广东旅游业界更希望在《旅游法》实施后,有关部门能够大力打击零负团费等低价揽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东旅行社行业发展非常透明,不存在统一价格的行为去欺骗游客,对于旅游市场而言,现在更为突出的问题是价格背离了价值,执行《旅游法》应该是全面去执行,要维护各方的利益,把隐性的价格提到表面上来,很多问题的出现,意味着价格还没有得到理性的回归。”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谷训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正规旅行社贯彻《旅游法》把产品价格做得更透明的同时,依然会有部分不法企业趁机低价揽客,通过运作零负团费的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如果有关部门不对此类行为加强监管,将会导致旅游企业出现经营困境。”
谷训才指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必须两手抓,相关部门尤其是物价部门应该对低价揽客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优化旅游市场竞争环境,让旅行社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实现良性循环。温前表示,旅游市场上的企业良莠不齐,需要政府强势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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