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茄乐素”减肥产品“增重”
来源:2006-7-14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06-7-14
广告称能迅速减肥,20天可以减10-20斤,不瘦还可以退款。但董小姐购买并服用打出这一广告的“茄乐素”后不仅体重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6斤。
据长宁区消保委透露,几天来共接到反映“茄乐素”减肥产品没有效果的投诉5起。
记者以消费者名义拨通了“茄乐素”的销售商家上海亨视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订购热线人员介绍了一名华姓医生:“我们的产品已经销售2年了,一般的在服用2盒之后就能减重20多斤,平均可达到25斤,效果好的28斤也很正常。”
长宁区消保委表示曾多次拨打过该公司电话,但对方却一再推诿,不愿来消保委协商解决。“当询问该公司办公地址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会儿说在定西路,一会儿说在长宁路,一会儿说在徐汇区。经消保委实地查看,找不到相应门牌号码所在。另查,长宁区没有所谓的上海亨视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宁区消保委负责人表示。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投诉者提供的上海亨视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时,也存在类似现象,问其为何有多个办公地点,接线人员称有的属于配货中心。
而问到对使用产品不满意该如何处理时,该公司人员一味强调有质量保障,使用后发现增重就应使用另外的加强产品。
记者电话连线了销售商所说的厂家北京长城制药厂的销售、厂办等电话,均无人接听。在北京长城制药厂官方网站的26条产品目录中,并没能找到“茄乐素”的影子。
记者再次拨通上海亨视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办公电话,得到“我们这是保健食品,当然与制药厂无关了”的回答。当被问到为何产品包装上写着厂家为北京长城制药厂时,称“他们负责我们的生产、代理包装”。
消保委:电视购物慎重
长宁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电话、电视、网络订购商品时,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相信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尤其对那些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的商家更要当心,最好能实地查看,购买后勿忘索要购物发票或收据、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等,并保留有关广告内容,以便发生纠纷后能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作者:黄清燕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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