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快零供关系立法步伐
来源:《国际商报》2013年07月02日 发布时间:2013-7-2
近日,商务部在南京召开零供关系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零售商、供应商代表,地方商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内专家对于起草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这意味着商务部向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立法迈出了新的步伐。
近年来,我国零售行业的迅速发展对搞活流通、改善民生、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的问题受到持续关注。
自2006年商务部出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后,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11年12月~2012年9月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缓解零供矛盾、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企业在交易活动中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为此,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商务部拟起草《条例》,以使零供关系协调有法可依。
与会专家表示,选择在此时研究起草《条例》正合时宜。这对于规范零供关系、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专家建议,应在对目前的零供关系实际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日本、韩国、美国等国的成熟经验,谨慎起草出台《条例》。
与会零售商和供应商也纷纷表达了对《条例》的期待。他们在发言中表示,尽管目前关于零供关系解决的规章、法规等已有不少,包括《合同法》《价格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专门针对零供公平交易的法律尚属空白。希望在起草和制定新法时,考虑其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得政策能全面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座谈会上,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的商务部门代表还介绍了各地零供关系的现状,并对新法的起草制定提出了建议。据他们介绍,零供关系中的不公平交易问题由来已久,经过此前的清理整顿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实际操作中,各商务部门都感到难度比较大,原因就在于缺乏法律的支撑。因此,他们希望《条例》尽快起草出台。
座谈会后,商务部还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南京市的苏宁、苏果、五星电器等零售商和供应商进行了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对《条例》起草和制定的意见及建议。
作者:孟妮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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