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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分工情境下内贸流通研究的理论主题
来源:《商业经济与管理》 第20163期 发布时间:2016-11-15 点击数:

    内容提要:随着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和信息资源的全球共享,国别界限和空间分离不再成为限制市场范围和分工发展的主要因素;借由模块化网络,特定产品的生产可以被拆分为一系列独立模块,当这些模块被离散分布至不同国家的不同企业进行并经由核心企业的集中组织而完成最终生产,便构成了供应链分工的典型情境。这种分工使整体贸易活动的理论逻辑发生变化,内贸流通在其中的角色发生转换。供应链分工情境为内贸流通理论提供了新的逻辑起点,更新了内贸流通的研究主题,是流通基础理论发展的重要现实依据。

    关 键 词:供应链分工/国内贸易活动/内贸流通理论 

  在当前内外需市场互动对接以及内外贸联动发展背景下,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以及内贸对内需市场的刺激逐步上升,国内贸易活动的重要程度和内贸流通的经济意义明显增加。但从目前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相比较为成熟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侧重国内贸易问题的流通理论尚且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在新时期国内外市场高度融合以及企业全面参与全球化分工条件下,内贸与外贸活动的双向衔接与交叉影响日益复杂化,随着新的贸易现象不断涌现,国内贸易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迅速提升,基于“经济理论的重要程度取决于被解释现象的重要程度[1]这一学说发展规律,在流通基础理论层面的研究瓶颈应当尽快寻求突破。

  关于流通基础理论的研究探索,现有研究着重从马克思流通理论发展[2]、非主流经济学复兴[3]以及坚持分工深化理论内核[4]等角度展开,但目前仍未全面突破其理论困境。关于内贸流通理论呈现相对“贫困”状态的原因,学术界一般从两个角度进行解释:一是,强调新古典经济学高度抽象的分析方法[5]以及马克思流通理论本身存在的局限性[6-7];二是,将其归为国内学界对西方经济学的误解和理论渊源的探讨欠缺[3][8]。目前,内贸流通理论尚且处于“前科学”状态。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已经深刻改变了全球经济的运行特征,使原先以生产分工为基础、以国际贸易为纽带的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9]。随着国际分工由产品深入到工序,很多产品的制造过程被模块化为不同的工序和区段,并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的不同企业进行,建立围绕核心企业的、以细分模块为对象的供应链分工体系,在特定产品内形成跨区域直至跨国界的产业链条,导致“万国牌”产品的大量出现。尽管这种分工情境并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现象,但随着大型流通集团主导全球供应链并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的实践趋势渐趋明显,关于流通基础理论的探索也理应置于经济社会的新背景下。当前国际分工格局和贸易实践框架的深刻变化表明,内贸流通研究的逻辑起点不应过多停留在对西方经济学说及其局限性的梳理或批判上,而应在跨国供应链分工和内外贸融合的新情境下,探讨其逻辑变化和理论主题。

  二、偏离主流贸易学说的内贸流通研究

  在近期国内研究中,将分工深化作为贸易经济理论内核的思想多次得到强调[10]。事实上,在现有贸易学说的发展脉络中,分工一直是贸易理论研究的核心与主线。以斯密、杨格、杨小凯、贝克尔、墨菲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均是沿着分工深化与经济增长的逻辑脉络不断前进,为探索贸易的成因及其本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无论是斯密基于直线因果关系的“劳动分工促进经济增长、市场规模限制劳动分工”假说,还是杨格基于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的“市场规模引致分工深化、分工深化扩大市场规模”假说,在论证专业分工、市场规模、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时,并没有特别强调国家分工和贸易的国别差异。将斯密分工理论推广到国际贸易领域,从各国产品存在绝对成本差异的角度论证贸易互利性原理,则对国际贸易学说具有划时代意义。李嘉图的比较成本优势理论进一步促使贸易互利性原理实现了普遍化,从一般意义上揭示了分工、交换、互利的“大道理”[11],成为国际贸易理论迄今不可动摇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解释了比较成本的差异来源,实现了国际贸易理论由古典向新古典阶段的推进。

  20世纪20年代后,经济学家多将研究的视角聚焦于贸易,忽略了分工与贸易的互动关系。与此同时,贸易理论逐渐演变为“国际贸易理论”,而淡化了国内贸易活动的相关问题。H-O定理强调国际贸易的动因在于要素禀赋的差异,而分工则是要素禀赋差异的自然结果[12]。在其后的新贸易理论与新新贸易理论中,同样淡化了分工问题。克鲁格曼等一批经济学家创建的新贸易理论,认为产业内贸易的动因在于规模经济性与产品异质性[13];梅里兹等人创立的新新贸易理论突破了以往贸易理论以产业为分析单位的局限,从生产率差异等企业异质性角度解释了国际贸易[14-15]。在当代经济学中,以杨小凯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是少数仍然关注分工的经济学流派,在其理论体系中既包括分工模式的变化和中间商的产生,也包括基于内生比较优势的国际贸易问题,内外贸形成了更加统一的框架[16]。

  贸易理论逐步演变为“国际贸易理论”,一定程度上源自分工问题在其分析脉络中的逐渐淡化,即在理论上将分工视作既定的外生参数。当以分工为分析起点时,贸易活动的主体首先是分工的主体,不同分工模式下,分工主体的贸易条件也随之发生改变。而在淡化对分工模式的区分以后,贸易主体是基于新古典假设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一国范围内的贸易在完全信息、要素流动等新古典假设下,将通过市场出清自动实现,国内贸易问题及其相关理论也随之淡化。而在国际间,由于国家界限清晰,资源差异明显,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条件无法在现实中满足,贸易就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从而必须创立专门的国际贸易理论,主流经济学专门建立了国际经济学分支并集中探讨国际贸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上述逻辑。

  在20世纪初期,伴随着世界市场最终形成,分工尤其是一国范围内的分工基本定型,主流经济学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既定分工模式下市场的自动出清和自发均衡。而在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呈现,分工模式在国内与国际范围内都出现了明显变化,基于供应链的分工模式在国内市场中逐步常态化,而在国际间也出现了基于工序、区段的产品内分工模式,国内分工与国际分工甚至出现了交叉融合的现象。新的分工模式带来分工主体间贸易条件的改变,国内贸易问题也开始与国际贸易问题同步产生,甚至日益尖锐。因此,侧重探讨外贸问题的主流贸易理论并不能完整地解释当前的贸易现象,探索面向中国经济实际、致力于解释和解决本土流通问题的国内贸易基础理论很有必要。但在当前经济背景下,这种理论探讨绝不能将国内贸易与国际贸易相互割裂而自成体系,而是应以本土流通理论需要为出发点,同时参照经济全球化和内外贸融合趋势展开相应探索,并最终体现内贸流通理论对于解决本土流通问题和丰富贸易理论体系的双重贡献。

  三、供应链分工:内贸流通研究的新情境

  当前贸易理论在偏重解释对外贸易活动的同时,其主流框架和标准模型还普遍共享了一个思维前提,即隐含地假定特定产品的生产过程充分利用了一个国家的要素资源、全部生产工序集中在一个国家内部完成,先验地排除了特定产品的多道生产工序被拆散分布到不同国家进行、从而在最终产品中集合了各个国家优势要素的情况[17]。然而近年来,这种将分工细化到产品工序、将生产工序分散至不同国家进行、在最终产品中集合不同国家要素禀赋的情况,不仅描述了当前全球要素充分流通、国际市场分工深化的普遍现象,也反映出跨国企业充分整合全球资源并谋求价值链增值的重要形式,从而可能引致贸易理论研究的逻辑变化。本文首先用“供应链分工”来概括地描述以上分工形态,进而基于这一分工形态探讨内贸流通研究的逻辑新起点。

  (一)供应链分工的概念与条件

  本文将“供应链分工”的核心内涵概括为:特定产品及其生产流程被拆分为许多独立的标准模块,标准模块的生产实现交由分散的节点企业完成,节点企业的生产活动集中由核心企业组织协调,核心企业与节点企业基于长期协作和默契联系形成价值链单元;随着企业供应链管理活动的跨国延伸,各个价值链单元也随之全球布局,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能够参与到特定产品不同环节的经济活动中,体现出围绕核心企业、基于特定产品的精细分工。从而,以生产要素的跨国互通为前提,以产品及流程的模块拆分为基础,以独立模块的离散生产为表现,以供应链的企业间组织为单元,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为中心,以企业间默契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便形成了聚集全球资源禀赋的、符合特定消费者需求的多国制品,也便描述了供应链分工的一般情境。具体而言,供应链分工情境的基本条件包括:

  第一,全球化经济,即资源的国别界限趋于淡化、要素的跨国流通加速进行、贸易的跨国壁垒逐步降低,以致各国市场高度融合、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使得国别界限、空间分离等不再成为限制市场范围和分工发展的主要因素,从而各项经济活动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和精细展开。全球化经济是带来超级专业化、离散化生产和跨边界生产扩散的重要前提。

  第二,企业间产品内分工,①即特定产品的工序分工由独立厂商各自承担,独立厂商之间的协作与协调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依托市场机制和默契契约来实现,既突破了基于资产控制的企业内协调方式,也非纯粹的分散型市场交易关系,而是介于科斯型企业间与企业内协调的中间形态[17],突显出基于网络联系的、相对稳定的、默契协作的企业间协调关系。

  第三,模块化网络,即产品、生产甚至公司均能够被拆分成一系列独立模块,通过产品结构的模块化设计和生产流程的标准化拆分,使特定产品的不同生产阶段和不同独立模块能够在若干空间区位离散化制造、并能够以在制品状态保存,最终围绕核心企业的集中组织而共同实现产品生产。必要时,也可以将模块化原理应用于公司部门,通过内部组织的模块化而实现经济活动的部门间乃至企业间“拆墙”,使不同的组织模块可以根据市场任务自由协调组合、甚至跨越企业边界。

  第四,价值链增值,即独立企业或组织模块通过共同参与供应链分工而创造出可以“共享的蛋糕”,随着原先居于单个企业内部的生产链条跨越企业边界,原先基于单个企业的价值增值也就递推至基于企业间组织的价值链增值,这种价值增值理论上应当大于单个企业参与供应链分工以前所能实现的价值增值,体现了基于组织间“竞合”而创造的供应链盈余。

  以上四条共同刻画了供应链分工的发生前提或形成条件,其中“全球化经济”是对当前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基本判定,“价值链增值”代表了供应链分工的价值实现和推进动力,而“企业间产品内分工”、“模块化网络”则是判定供应链分工的两个筛选条件,即剔除了“企业内产品内分工”和“非模块化产品或生产”的情况。具体参见图1。

 
  
  需要说明的是,“供应链分工”概念并不能总括当前世界范围内的分工概况,而是描述了在全球化经济基本成型、企业间产品内分工大量出现的情况下,借由模块化原理实现产品、工序和组织的标准化拆分,继而通过企业间网络完成产品创造、实现价值链增值的一种分工深化的表现形式。虽然这种分工模式并不是近年来才开始出现的、也不是对原有分工模式的完全替代,然而当这种分工模式越来越多地由流通企业集团所主导并开始成为流通盈利创新的重要方向,则很有可能引致贸易理论的逻辑变化、拓展内贸流通的研究视野,从而需要在理论研究层面引起关注。

  (二)供应链分工情境下的贸易活动质变

  供应链分工以产业链条的工序拆分和全球布局为基准,从而淡化了在国内与国外市场、内贸与外贸中进行“一分为二”式选择的决策情境。这种分工模式是贸易活动发生质变的重要前提,也将内贸流通的盈利创新置于新的理论起点上,从而可能促成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1.贸易发生的基础和分析单元改变。在西方主流贸易学说关于贸易发生基础的假设之上,贸易活动的分析单元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将不同国家或经济体视为贸易发生单元,探讨如何利用资源优势、要素禀赋或规模经济完成产品交换并从中互利;二是将贸易发生单元和分析单位落实到异质性企业,探讨如何做出对外贸易的选择或者如何选择公司内贸易、市场交易以及外包等不同的资源配置形式。然而,这些假定都暗含了产品具备整体性特征并以生产过程没有模块化拆分为前提。

  当前,要素跨国流动的加快和全球资源共享已经改变了贸易发生的基础,世界范围内大量出现并迅速增多的“万国”制品便是典型例证。企业通过组织全球采购,不仅可以将不同国家最有成本优势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集中于特定产品中,而且可以通过产品和流程的模块化设计实现生产过程的分散布局,最终集中多个国家的资源禀赋、反映若干企业的生产合力。在这种情况下,最终产品的组装国和装配企业并非真正的产地和厂家,从而不能将产品生产和其贸易分析单元归属至一个国家或一个企业内部。企业全球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活动的跨国延伸,淡化了以国家或企业为单位的分工与交换形式,使基于一国资源要素禀赋或规模经济优势的分析思路难以应用。

  2.贸易活动的链条和涵义延伸。目前关于贸易活动链条的理论分析,通常随生产与贸易的发生次序不同而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集中于生产活动完成以后的贸易活动链条,在这种贸易活动分析中常见商业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等相关原理的应用;二是分散在生产活动之前的贸易活动链条,通常包括与零部件或中间品采购相关的贸易活动,管理学领域的采购、外包、供应链等概念以及商业经济领域的生产性服务、生产资料流通等探讨,都反映出对生产活动之前的贸易活动链条的关注。

  然而,企业供应链管理行为的全球延伸和组织间网络的广泛建立,引致了区别于上述两种情况的贸易活动情境,即贸易链条已经不是清晰存在于生产之前或者之后,而是逐渐延伸至生产活动之中,生产的完成需要通过大量贸易活动的前后衔接而实现。在香港冯氏集团的国际供应链中,便集中反映了这种贸易活动链条的新特征。在一个由贸易商或品牌商提供产品概念、冯氏集团负责生产实现的运作中,冯氏集团作为核心企业全面组织生产过程、协调上下游客户的贸易活动,并利用全球物流商网络来协调原材料、零部件和制成品的交付[18]。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生产过程实则通过紧密联结的贸易撮合而实现,其间包含的一系列贸易活动,既非关系松散的纯粹市场采购,也并非单纯为了实现“商品的惊险跳跃”,而是基于默契的契约关系形成了贸易合力,共同完成生产并获得增值。

  3.“贸易利得”中隐含的内外贸边界淡化。“贸易利得”意指贸易得益,尽管这种以分工与交换为基础的贸易得益在内贸与外贸领域同样适用,但目前关于贸易利得的理论分析较为偏重衡量国家之间开展对外贸易的利益,使其成为国际贸易的专用名词。然而,以往集中于国际市场的贸易利得分析,多是建立在国内外市场存在较大区分、国际资源禀赋差异更大、要素跨国流动成本更高的基本认识之上;从这种前提出发,内贸与外贸被区分成两个高度差异化的贸易领域是企业需要做出的两种不同模式的贸易选择,并且通常在实证分析中认定高生产率企业倾向于选择对外贸易的结论,从而隐含了外贸难于并可能优于内贸的思想。

  相比以往,当前贸易利得的判定显然已经复杂化。国际间的运输成本、信息成本以及贸易壁垒不断降低,为要素的跨国流通和企业的跨境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这种信息共享和要素互通逐步降低了国家之间资源禀赋的差异程度。国内外市场的相互融合明显增加了企业跨境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和可行性,企业面临的不再是服务本国市场或是国外市场这样的笼统定位和“一分为二”的选择,而是更多地考虑具体参与哪些价值链单元能够获得最大增值。鉴于很多企业的供应链已经实现了全球延伸,企业的贸易活动随其参与的供应链单元而实现全球布局,并在服务国内外市场的共同过程中获利,从而淡化了“贸易利得”这一概念中隐含的内外贸界限的区分。

  (三)供应链分工与内贸流通研究的新起点

  供应链分工所引致的上述贸易活动变化是根本性的,体现了国内外市场融合、内外贸决策合一的基本趋势,不仅使整体意义上的贸易逻辑发生变化,也突显出内贸流通在整体贸易活动中的角色转换。供应链分工及其引致的贸易活动质变,成为内贸流通研究的逻辑新起点。

  第一,随着贸易竞争力的指标涵义复杂化,国内贸易活动的统计意义明显上升。在供应链分工情境下,制成品的贸易活动以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参与为前提,淡化了绝对意义上的本国制品或国外制品的概念,以国内外市场的地理划分来限定分工范围的理论逻辑可能偏离现实,与进出口相关的国际贸易指标难以作为一个国家贸易竞争力的准确体现,甚至可能传递错误的市场信号。随着供应链分工形态的推进和内外贸活动在全球产业链条上的日益融合,贸易竞争力的指标涵义也随之发生变化,贸易强国不能单纯以对外贸易导向为根本。这种情况下,能够代表本国市场交易状况、反映国内贸易竞争能力的内贸流通的统计意义上升,即贸易指标的确立不再单纯地考虑商品流通的地理方向和国别范围,而是更大程度上关注本国市场的成熟状况、竞争环境、贸易方式等共性问题,更多从本国市场融入全球经济的整体视角下审视贸易活动的发生环境。

  第二,贸易活动分散至无疆界生产中,将极大活跃国内投入品流通领域。随着分工由产业间、产业内深入到产品内,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加入到特定产品不同工序的经济活动中,以原材料、零部件、中间品为交换对象的产品内贸易必然大量发生,交易规模甚至超越产成品贸易,从而主要以最终制品为对象的贸易活动分析已经不能完整描述贸易现象的发生;相比以往,投入品贸易更应引起关注。而随着国内贸易活动逐步分散到全球范围内的无疆界生产过程中,如何利用投入品的采购需求带动本国投入品市场的发育完善、促进投入品流通效率的提升,成为活跃国内贸易市场、完善投入品流通体系、带动整体流通效率增进的重要途径。从中国实践情况来看,在冯氏集团等大型商贸集团的全球供应链整合中,以中国为代表的许多亚洲国家发展成为欧美市场的投入品采购基地,加速了这些国家国内投入品市场的发展,也突显出本地投入品流通的研究意义。

  第三,贸易利得融合到全球价值链单元中,使内贸流通的盈利方向得到发展。在供应链分工形态下,通过各个生产模块的全球外包,生产的实现和产能的拥有已经可以分离;贸易商的经济活动链条随着供应链的纵向约束而延伸至生产段落,使部分生产环节需要借助前后衔接的贸易合力而推动。在这种情况下,贸易活动已经不是单纯地寻求“交换所需”或“货币增值”,而是借助渠道优势实现纵向影响进而组织生产;从而,贸易利得也不只是居于“相互买卖”或“买进卖出”的商品交易过程,而是广泛融合至上游生产乃至采购段落,分散至产业链条的若干次价值增值中。随着供应链分工形态遍布全球,本国贸易商的盈利来源也不再限于流通段落或本国市场,而是融合至全球价值链单元中。

  四、基于供应链分工的内贸流通理论主题

  与许多社会科学新理论的探索过程相似,内贸流通基础理论的构建和发展并非源自个别学者的思想火花或研究偏好,而是出于经济社会的现实变化及其引致的理论需要。当前,内贸流通之于中国经济的重要性以及供应链分工改变贸易逻辑的复杂机理,为流通基础理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提出了新的研究主题。

  1.内贸竞争力的指标评价。由于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和供应链分工的全球布局,以往通过进出口贸易差额来反映贸易竞争力的普遍方法较难适用,国内贸易指数对衡量贸易竞争力的理论价值明显上升;然而截至目前,关于内贸竞争力的理论界定、指标统计、指数计算等,鲜有系统研究,内贸竞争力的指数发布也滞后于外贸领域。随着供应链分工形态的逐步推进,应从理论上尽快确立国内贸易活动的评价基准,并据此明晰内贸竞争力的统计涵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贸易活动的市场边界的融合,内贸竞争力的评价不应只是停留在区际贸易、市场容量等传统概念上,而是应当全面反映国内市场的发育状况、竞争潜力和流通预警等,并将内贸流通主体的跨境服务和内外贸转化潜能考虑在内。

  2.投入品流通的制度支持。供应链分工情境下,产品内贸易的大量发生为国内投入品市场的活跃提供了有利契机。中国是制造资源大国,大型跨国企业的全球供应链采购更多落定在本国市场,既是活跃国内投入品流通的机会,也是对我国投入品流通体系的挑战。与制成品相比,我国投入品的流通组织方式尚且不成熟,先进流通平台的构建相对滞后;在国内投入品贸易大量增长的趋势下,要求新型投入品流通平台的建立和相关流通体系的完善加速推进。而与制成品的流通属性有所不同,投入品贸易对价格监测、信息集中、物流设计、流通加工等环节具备更高的要求,制度支持的重要性明显增加,需要在完善投入品流通市场时予以专门考虑。结合供应链分工形态的推进和投入品国内贸易的理论需要而探讨投入品流通的制度支持,成为内贸流通的重要理论主题。

  3.流通制造模式的运作机理。通过产品的模块拆分和生产的工序分离,特定产品的生产可以通过广泛地域内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而实现。在此基础上,制造商与流通商不再存在严格区分,而是出现了模块生产者、产品集成者、生产组织者等细分角色;当由供应链中下游的流通商来选择上游模块生产者完成产品模块的生产、并组织产品集成者完成模块组装,从而充当生产组织者角色并继而组织后续流通过程时,便形成了典型的流通制造模式。理论上,流通制造是流通组织借助渠道优势和整合能力实现供应链延伸和价值型盈利的重要体现,应当成为大型流通组织在供应链分工情境下的重要角色[19]。从当前零售制造的实践经验来看,模块化结构是基本前提,自主经营是必备基础,品牌约束是重要途径[20];对这种经验进行理论判定以及在此基础上探明更加广义的流通制造的运作机理,应当体现在内贸流通的理论研究中。

  4.模块化流通的契约维系。模块化网络是供应链分工的基本条件之一,将有形产品的模块化概念广义地拓展至无形的流通服务,便形成模块化流通的概念,即将特定的流通过程尽可能区分为独立的标准模块,由不同主体前后衔接而承接不同段落的流通模块并按照核心企业的流通设计和集中组织而共同完成流通任务。但与有形商品的模块化原理有所不同,各个流通模块很少能够并行展开,而是大部分时候伴随物流活动而前后衔接按顺序发生;从而,模块化流通的意义通常并不在于通过独立模块的同步进行而获得时间节省,而是通过在不同模块中独立地选择最高效率的流通商来寻求各功能模块之间的最优组合。组织流通的核心企业与不同流通模块的节点企业之间既非分散式的交易关系也非所属式的流通控制,而是一种基于默契的契约关系的战略联盟。内贸流通企业如何充当模块化流通的核心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广泛联络优质流通商资源以及维系与模块流通商之间的默契契约关系,成为供应链分工情境下内贸流通理论不可回避的研究议题。

  5.流通效率提升的微观基础。由于供应链分工形态以全球化经济为前提,从而就特定产品而言,区际流通成本有时高于国际流通成本的现象难免出现,但这种现象如若经常发生则是内贸流通缺乏效率的体现。近年来,我国区际间流通成本高于国际间水平的例证不断增多,不利于全球供应链向国内市场的延伸,削弱了本国流通企业全面实现价值链运营的能力。在主要借由微观企业的主导或参与行为而实现的供应链分工情境下,提高流通效率的微观组织因素相比宏观制度设计更加值得关注,应当成为内贸流通的重要理论主题。比如,在品牌商主导的区域分销制度下,企业为何选择这种限制分销商竞争、提高区际流通成本的组织形式而不去做出分销商一体化这种理论上具有更高效率的联盟决策,与政府应当如何予以干预或规制相比更加具备现实意义。

  6.产业链增值中的流通实现。在基于供应链分工形态而构成的围绕特定产品的经济活动链条中,从供应链上游段落的设计、采购、生产、组装直至中下游段落的分销、仓储、物流、零售等,不仅体现了要素价值完成转化、产品价值寻求实现、消费需求得到满足的分级过程,也反映出产业链条不断增值、流通价值获得实现的整体路径。在此过程和路径中,基于本国市场参与供应链分工的程度,分析并判定内贸流通对产业链增值过程的影响机理和作用区间很有必要。而随着产品供应链分工的全球延伸,特定产业链条的上述价值增值过程也逐渐突破了市场边界的限制,使内外贸活动的作用在其中相互融合,内贸流通的价值实现及其对产业链增值的作用机理可能呈现前所未有的新特征,更是增加了相关分析的理论价值。在供应链分工情境下,立足国内市场而阐释内贸流通如何作用于全球产业链增值并在其中寻求自身价值实现,可能成为内贸流通研究的新领域。

  ①“产品内分工(Intra-product specification)”概念由北京大学卢锋教授(2004)提出,用其刻画特定产品的生产工序或区段在空间区位上的展开性,并将其区分为通过“分布在不同国家的独立厂商”而形成的“企业间产品内分工”和通过“同属于某个厂商分布在不同国家的附属企业”来实现的“企业内产品内分工”两种形态。考虑到基于“默契契约”的联盟关系而非“纵向一体”的所属关系更能体现供应链分工的实质,本文通过限定“企业间产品内分工”条件剔除了对外直接投资和公司内贸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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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莉娟  编辑:wuha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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