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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并购问题探析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4期 发布时间:2012-3-19 点击数:

    提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并购作为企业间市场竞争的重要形式和理性成熟的市场行为,日益引起理论与实践的关注。梳理我国企业并购的历史沿革,解析当前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企业并购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也是一个复杂的战略决策过程。并购不是简单的收购,其涉及的问题是多而复杂的,它可以使企业获得许多潜在的收益。比如,通过并购可以扩大生产量、增加市场份额,增加财务实力,稳定生产经营业务,获取重要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然而,现阶段我国的企业并购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仍处于探索期,因此普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并购的历史沿革

  (一)起步阶段。我国企业并购从严格意义上讲是起步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1992年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期间,经历了一次高潮与低潮,而且都是非理性的行为,行政性、盲目性和简单化特点比较突出。

  (二)循序渐进阶段。1992年我国确定了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明显加快。1993年仅天津、上海、武汉、深圳等16个城市就有2,900多家企业被并购,转移存量资产达60多亿元。1994年国家选择了18个城市进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企业并购一下子推开,18个城市全年累计并购企业127家。同时,外资企业大量并购我国国有企业,1995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的决定》,基本形成了我国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框架;之后,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一年,18个城市企业并购共计209家,比上年增加了65%,从而促进我国企业并购向全国范围内展开。

  (三)发展扩大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以更强的势头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第一,企业并购的规模日益扩大化。在基本属于强弱型并购的情况下呈现了强劲增长的强强联合势头,大型并购逐渐增加。第二,购的质量有所提高,企业并购的动机开始趋向优化资产存量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克服初期的行政性、盲目性和简单化倾向。第三,企业并购方式开始向多样化发展。既有承担债务式并购,也有购买吸收、控股兼并等方式;第四,企业并购的环境逐渐有所改善。从软件环境来讲,一系列鼓励规范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出台。一方面使企业并购和产权转让有偿性原则得到了体现;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产权行为的规范化,保证了企业并购稳定深入的发展。从硬件环境方面看,产权交易市场普遍兴起,产权交易机构日益繁多。

  二、当前我国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并购主体双元化。我国企业并购的交易双方纯粹的单一主体很少,几乎每一次兼并都是政府与企业共同操作的结果,这点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大不相同。比如在美国,企业的并购始终是企业行为,政府一般不介入,更不发布指令。政府是监督管理者,而不是参与者。但在我国,政府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动机,对并购也表现出了较强的积极性。两个行为主体的共同操作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冲突问题,如国有企业实现兼并后的整合问题、财产的保全和责任感问题,等等。

  (二)盲目追求经营多元化。我国不少企业过多地选择了不相关多元化经营战略,往往什么行业赚钱,就通过收购此行业中的企业来介入此领域,以谋求高投资收益。但由于新领域的信息不完全以及缺乏相应专长,企业进入的风险往往较高。尤其是主营业务不佳时,企业不仅会缺乏足够的资源在新领域建立优势,甚至会使原有的经营领域受到牵连而直接威胁到企业的生存。

  (三)重数量而轻质量。企业并购最终的目的是使生产规模和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但当前我国企业有一种非常不好的倾向,即为了兼并而兼并,或者说为了优惠政策、为了甩包袱而兼并,这就违背了企业并购的初衷。许多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只重视量的发展而忽视质的变化,一味扩大规模,拼凑块头,却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创造新的竞争优势上。并购前不做认真的可行性分析,头脑发热,四面出击。并购后又不能将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置于重要地位,不注重兼并后的内部整合,对并购的企业改造和消化不足,最终不能为之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未充分评估资金运营困难。企业并购之前,对目标企业进行详尽的财务调查并进行整体评估是尤其重要的。但有些企业却未能充分预测到兼并的各种成本,以致在并购后企业内部出现严重的资金运营困难。企业并购过程中将耗费大量的资金,而并购方最终付出的成本可能要远远超出事先预测的成本,并购所耗费的巨大费用将可能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并购后,由于目标企业的债务链向并购方的延伸,购方会不自觉地成为目标企业债务承担的主体,这样一来自然会加重企业的偿债负担。另外,由于并购打破了原有企业资金收益的平衡状态,而新的企业格局的经营表现相互依赖。因此,企业可能被迫在边际部分进行投资,以维护企业的整体性,而不能向收益高的地方分配足够的资金,从而降低了分配资金的灵活性。

  三、我国企业合理并购的建议

  对我国企业合理并购的建议大体可划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上的建议主要针对企业并购的外部环境,微观层次的对策主要针对企业并购的内部环境。

  (一)宏观层次上的建议。一方面加强政府协调与引导,而避免行政干预。由政府强行撮合而实现的企业并购,“包办婚姻”色彩浓厚,政府的大包大揽背离市场原则,使企业并购后虽表面合一,但架构缺乏层次感,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本运营处于混乱状态,因此这种行政干预必须避免。但政府协调与引导在企业并购中十分必要,应予加强。政府应当积极为优势企业并购劣势企业穿针引线,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企业并购中起积极协调作用。同时,应对产业投资导向与企业并购规模加以科学引导,以促进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和防止垄断;另一方面促进中介机构在并购中发挥积极作用。主要是催化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发育,鼓励他们在并购中发挥积极作用。从并购发动,融资安排,到价格确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所作为,协调好各方关系,减少并购交易成本。银行也应作为中介机构,出于活化自身的不良债权的动机,扮演一个重要的积极角色。

  (二)微观层次上的建议。第一,提高企业对并购的认识,激活企业并购市场。首先,通过政策宣传让企业充分认识到企业并购既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手段,无论是并购企业还是被并购企业,并购都有着积极意义。并购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双赢;其次,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让企业真正成为投资决策的主体,能够自主地遵循市场原则选择并购策略。另外,要加速企业积累,提供并购基金,提高企业并购能力。第二,企业应加大横向并购、发展主业的力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产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同一产业中的企业数量过多、规模过小、集中度偏低,因而规模经济效率普遍偏差,国际竞争力严重不足。因此,对于选择兼并战略的企业来说,稳定且具有相当优势的主营业务是兼并的前提,专业化生产永远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企业应意识到兼并之初格外需要稳定的保障和雄厚的实务支持,这不仅是并购成功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避免因并购风险而受到致命打击的客观要求。第三,注重并购后的企业整合。萨德沙纳姆在《兼并与收购》中指出:“收购与兼并通常使两个相互独立的具有不同公司特性、文化和价值体系的组织包容在一起。所以,成功的收购与兼并取决于不同组织之间如何有效的整合。”如其他有机体一样,企业也是一个有生命的实体,存在着一定的排异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之后,必然涉及到高层领导的调整、组织结构改变、工作人员重新评价、定岗及富余人员的去留等问题,引起企业文化的改变和新旧冲突。企业必须意识到这不仅仅是能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所能解决的问题,而必须要对症下药,从思想上、政策上照顾员工的情绪,努力平衡新旧企业间的文化差异。
  
  主要参考文献:

  [1]温成玉,刘志新.技术并购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创新绩效的影响[J].当代经济研究,2011.3.
  [2]郑崴.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及其应对[J].中国农业会计,2011.3.
  [3]邱卫林,雷芳.企业并购后整合风险及其控制[J].财会通讯,2011.5.

 

作者:徐建 郭超  编辑:12264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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