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顾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面对当前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架构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的市场流通模式。构建起农产品的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关键要注重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政府的服务与调控作用等,构建一个以农户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体系 建设
近年来,国内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卖难买贵”、“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等问题交替出现;农产品物流成本持续上升的现象引人关注。这些问题不仅与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低有关,也反映出农产品流通体系薄弱的问题。当前,农业发展由资源约束型开始转变为市场和资源双重约束的状况,市场流通对生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业,是新时期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它的重点是保证农产品的畅销及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用优化的机制确保农产品的流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1 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
从上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我国国有商业部门垄断经营农产品,因供求信号不准确,导致农产品的流通不畅。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总的来看,目前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对生产导向性不强。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涉及发改、商务、财政、农业、工商、质检等多个部门,国家层面缺乏相应的综合规划和协商机制,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在地方管理中存在条块分割,区域间、部门间缺乏统筹协作,各自为政问题严重。一是我国农产品流通虽已形成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流通体制,但未能有效地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未能开展地区之间的分工协作,存在地方区域市场分割和人为的障碍现象,影响了统一大流通市场的形成。二是我国普遍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现象,致使农产品流通滞后于生产。各地自发形成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产品流通组织没有得到有效的规范和指导,一般以利益最大化为驱动力,加剧了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三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目前,大中城市市场建设较为好,但基层特别是县乡市场基础建设普遍落后,农副产品及综合性交易市场小,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很少,大部分乡镇集贸市场为圩集式市场,其中少数是简陋大棚架设施,多数皆是马路市场。城镇超市还没有伸延到农村,一般乡镇只有一些小商品销售店面,难以满足农民买卖农副产品以及增收后对消费品日益增长的需要。 2、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市场经济效益不高。一是原国有农产品经营企业转制困难,难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一些农业的龙头企业,由于自身利益联结机制的不健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分配中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保证,致使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难以发挥;三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环节多、成本高。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总体还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一方面,流通环节多,商品损耗高。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果蔬流通腐损率高达20%-30%,造成有产量、没销量。因而,蔬菜种植、储运环节降低腐损率是我国增加蔬菜供给的一个有效方法;另外,渠道不畅,流通成本高。据统计,我国农产品销售价格中,流通成本占50%左右。其中,中国蔬菜在流通环节的成本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至3倍。近年来,我国实行农副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但跨地区外销仍障碍重重,流通渠道不畅是制约农产品采购和经营的主要“瓶颈”。四是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首先,生产方农户多是分散经营,一家一户规模小,组织性不强,在交易谈判和信息获取方面无法获得优势,处于被动局面。第二,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缺乏跨地区甚至跨国经营大企业,只能担当费用征收者和物业管理者的角色,并没有承担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职能,也不能通过有效供应引导市场,在流通价格形成机制中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国内外游资已经开始涉足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跨国粮食及食品加工企业、国内非农非粮企业逐步进入主要农产品市场,投巨资收购、炒作、囤积农产品,使本来已经混乱的农产品市场变得十分脆弱。 3、市场信息体系不完善,市场信息不灵。我国蔬菜产销信息体系不完善,信息很不对称,农民种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造成部分蔬菜结构性、区域性、季节性过剩或短缺,使得产区“卖难”和销区“买贵”同时出现。由于难以准确把握市场动向,我国农户在前一季蔬菜价格高企时,“看价栽种”,跟风大量扩种,导致下一季蔬菜的供给大大超过需求,库存量飙升、菜价走低,甚至陷入滞销困境;而在前一季蔬菜菜价过低时,农户通过自己对市场的判断,降低种植面积和产量,对下一季菜形成涨价压力。如果再遭遇天气或者病虫害等因素引起的减产,或者运输等各种成本升,蔬菜价格很容易超出市场规律的范畴,被抬到不合理的高位。一是信息化硬件建设落后。致使市场信息情报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作用。二是信息资源不能共享。没有建立起把政府、市场、客户和生产者联接起来的信息网络,致生产者与消费者处于被隔离状态,生产者不了解消费者需求,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大。
4、市场法制、法规不完善,调控乏力。以法律和制度手段管理繁杂的农产品流通领域各个环节,规范其商业行为,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法国、日本等国家无论农产品生产规模,还是流通半径都要比我们国家小,但他们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对生产标准、产品库存、价格、补贴等提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反观我国,近年来虽然不断加大法制建设的力度,但因为起步晚,基础薄弱,法律化建设仍然滞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 加快架构我国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思考
在外国,承担流通环节大任的批发商大多是资金雄厚、规模庞大的物流公司;我国,由于受重生产、轻流通的影响,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资本的较少,大规模的物流企业更少。“我国农业只有产业物流,没有物流产业。”很多专家认为,我国现有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大都从属于农业企业,是为其公司、产业服务,只是第二方物流,根本没有独立运营的第三方物流。
其实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体系是一个跨专业、跨领域的综合体系,当前我国仅就某一个环节、技术尚有机构研究,但针对整个流通体系完全却是空白。基础研究、专业教材、规范标志、技术配套、所需人才都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因此,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建立起保障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指导农业生产的长效机制很有必要。
2.1加强市场载体的建设
市场体系建设是农产品流通的载体。市场体系的建设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设以批发交易市场为核心、新型农贸市场为骨干的高效、畅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以“订单”农业为契机,引导和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架构全国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和流通体系,把千变万化的市场与千家万户紧密联系起来。
1、加大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产品的物流业是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备和便利是前提条件,因此必须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设施建设、农产品仓储建设、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等。要做好这些工作,须加强村村通工程建设和农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的生产,加强各种农用储备库和农产品的加工配送中心的建设,发展产地、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产品采购中心。通过这个体系,促进农民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让老百姓买到价格低廉、质量安全、源头可追溯的优质农产品。首先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其次开展“乡镇建连锁超市、村社建便民商店”的农村市场“双建工程”,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建设,注重引导城市连锁和超市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以市区或县城为批发配送中心,中心镇为配送站点,乡镇和村社为销售终端点的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同时,农民可以便利通过流通网络卖出自已生产的产品,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实现城乡市场建设一体化。再次是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冷链物流是农产品物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肉类工业冷链物流建设工程迫在眉睫。根据《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要着力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为销售重点的区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业,建立无断链的肉类冷链物流体系。
2、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作用。期货市场作为市场机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具有引导农产品价格和套期保值等功能。由于农产品的生产易受生产周期、自然条件和生产规模等特殊因素的限制,信息不对称最为突出,容易引起农产品市场和价格的波动。这些特点决定了农产品还得引入期货机制,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锁定成本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在种植和销售大豆,规避大豆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加农民收入,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功能。当前要推出期货品种和标准化,尽快完善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对国内农产品的价格预测、市场引导和结构调整等作用。
2.2加强市场主体的培育
1、扶强农业流通贸易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积极有效利用外资。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提高流通效率。支持龙头企业改善农产品贮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等冷链设施与设备。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有条件的兴办第三方物流,使其更加有效的服务于农业的生产,带动农产品和农户进入市场。二是要不断细化国有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入农产品领域的扶持优惠政策,发挥他们在价格形成、市场引导中的作用。
2、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生产经营服务”。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增强农民在流通市场中的定价权,提高谈判能力,降低农民在生产中的盲目性,切实保障自身利益。
3、提升农产品物流的科技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在生产领域,对产后流通领域的科研工作重视不够,自主创新能力弱。应积极推进农产品物流技术创新,把初级产品整理加工变为技术含量高、贮藏时间长、具有品牌优势、附加值高的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物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农产品物流水平总体上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3加强市场信息化建设
产销信息不对称和价格预期不稳定,也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价格的大起大落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并产生了蛛网效应。必须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政府要建立快速、准确、有效的农产品信息传播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并建立信息中介组织;加强农村信息市场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控问题探索机制,识别真假信息;大力培训农村信息化管理人才。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搭建一个以市场为中心、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的信息平台,以达到指导生产、促进流通、规范市场的要求。其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要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使销售、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联起来,形成一个系统。探索信用交易、委托交易、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农产品流通新方式,改变我国农产品流通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的状况。
2.4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
农产品物流业涉及面广,牵动性强,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应有的助推作用,引导和规范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才能实现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一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扶持重大物流项目,引进与培养农业物流人才等。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双引擎,推进农产品物流业健康、稳定、快速、有序发展。同时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政府和农户提供必要的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先行指标为基础,建立不以农产品一时的、暂时的多与少为依据的前瞻性的调控监测体系,建议试点把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和问责范围;二是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物流主体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改善物流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物流绩效和物流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制,促进生产性和流通性等企业更多地使用社会化物流;三是是完善农产品流通立法,加快制定农产品流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国家要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农产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使农产品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中央和地方应制订和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 规范农产品运销秩序,调节供需,促进公平交易。保证农产品“依法”流通和“安全”流通。四是引导创新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降低流通成本。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直着力探索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在大中型城市试点农产品的直卖店等。因此,建议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加大对“农超对接”和直卖店的扶持力度。并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高效的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合力,提高效益,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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