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流通理论研究 | 流通产业研究 | 流通企业研究 | 流通技术研究 | 流通渠道研究 | 流通资本研究 | 流通政策研究 | 流通热点专题 | 
| 零售业研究 | 批发业研究 | 物流业研究 | 餐饮业研究 | 酒店业研究 | 旅游业研究 | 会展业研究 | 旧货业研究 | 拍卖业研究 | 
| 业态研究 | 选扯研究 | 配送研究 | 防损研究 | 市场研究 | 顾客研究 | 商品研究 | 自有品牌 | 卖场研究 | 店铺研究 | 促销研究 |
| 超市 | 百货店 | 购物中心 | 购物广场 | 商业街与步行街 | 便利店 | 专业店 | 专卖店 | 家居建材店 | 商业地产 | 电子商务 | 直销 |
您当前位置:首页> 市场研究 > 体制改革正文
中国成为商业行贿重灾区 揭密商业贿赂的"成本"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05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05-12-31 点击数:


    在中国“反腐”史上把打击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国家反腐工作重点还是第一次。

    作为呼应,刑法修正案(六)草案也把商业贿赂的打击对象从公司扩展到了个人。除了表明国家严格立法的决心外,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商业贿赂的泛滥已经到了不得不严惩的地步。

    商业贿赂绝不是“中国经济的特色”,而近年来中国却成了商业行贿的重灾区。

    社会对商业贿赂的广泛关注开始于一些“标杆企业”的频频失范。如IT业的“朗讯风波”、银行业的“张恩照事件”、医疗领域的“美国德普事件”、旅游业的“香港谢瑞麟父子回扣事件”等等。许多跨国公司的违法口实是,商业贿赂迫不得已,这是中国经济领域的“潜规则”。

    从现实情况看,“潜规则”的现实压力确实存在,但不能成为企业进行商业贿赂的抗辩理由。因为毕竟不是每个跨国公司都成为“潜规则”的俘虏。

    事实上,商业贿赂也是企业交易成本之一,而这种交易成本似乎远大于正常情况下的交易成本。因为企业附带的“违法成本”也颇高,这还不包括企业商誉的受损。

    如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报告指出,天津德普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事情败露后,德普遭受到了480万美元的罚金。

    最关键的是,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颇高。通常的理解,商业贿赂妨害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一位企业老总无奈地表示,当商业贿赂成为普遍现象,企业会选择屈从,以避免在市场竞争中失去机会和份额。

    这事实上传达了这层含义:“潜规则”支配下的经济会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无心靠产品质量、价格、服务胜出。同时,商业贿赂无不伴随着相关产业领域行政人员的“权力寻租”,从而导致社会经济也趋向于披着市场经济外衣的“关系网经济”。

    对于商业贿赂,我国制裁的法律似乎并不缺失。早在1993年,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款就写进了《反不正当竞争法》;1996年,国家工商总局又颁布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在刑法中则规定,行贿罪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但是,“朗讯风波”、“美国德普事件”均由美国查处并处罚。

    有专家认为,中国执行层面的配套法律缺失是关键。虽然2006年政府痛下决心多部委严打,但整饬商业贿赂的长效结果,似乎还要看立法的完善、执行的有效等关键因素。 
  
 

作者:徐昙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编辑推荐
    红星收购吉盛伟邦 家居流通业 中国成亚洲最大零售经济体 本
    热门资讯
    武汉商业地产跨入战国时代 便利店掀起零售业革命
    热门标签


    网站简介 联系信息 专业服务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20-84096050  传真:020-84096050  Email:webmaster@Kesum.Com  
    粤ICP备05001115号   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版权所有 ©2004-2014
    网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