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销售新规施行受阻
两大行业标准本月起施行,但大部分旧货仍未见“身份证”
来源:2006-03-04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6-3-6
废旧家电市场一直是家电行业中缺乏监管、鱼龙混杂的一环,从今年3月1日起,针对旧家电销售制定的两大行业标准《旧货品质鉴定第一部分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第二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正式实施,要求所有旧家电都必须贴“旧货”标签,而没有通过质量鉴定的家电,都属“废家电”,不得销售,所有被贴标签的旧家电,至少可安全使用半年。但是,记者走访广州一些旧货市场时发现,绝大部分旧家电都没有贴上“身份证”,而且也没有标明使用年限。
两大标准规范旧家电市场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旧货市场以及家电维修点,发现空调、电脑、冰箱、电脑主机、显示器等待售二手家电并没有粘贴“旧货”标识,也没有写明使用年限。而据一位档主透露,旧货市场里的二手家电很多来自“马路收购队”,并没有相关部门检测,都是收货人通过看生产日期、试机等检查家电是否能用。
记者了解到,《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针对废旧家电的《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由中国旧货业协会起草,已经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审核,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无“旧货”标签的旧家电将被拒绝上市。同时,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二年;没有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十年,所有“废家电”将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新规执行缺乏监管
中国旧货业协会秘书长覃业竣说,两大行业标准的出台,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的无序局面,改变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从而保障了二手家电市场的安全,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据记者了解,目前的现状是,我国废旧家电处理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在废旧家电的回收过程中,打游击战般的“收买佬”无法保证旧家电的来源和数量;在二次出售的过程中,由于废旧家电数量太大、出售点太散,旧家电难以每台都经过鉴定。在采访中,大部分的旧电器出售人都表示没听说过要贴“旧货”标签。
作者:谢晓婷 编辑:wxj
- 本文标签:
|
|
【分享】 【打印】 【收藏】 【关闭】 | |
- 相关内容
- 更多
- 零售业迎来改革窗口 [2013-11-20 9:25:00]
- 基于专卖体制卷烟流通领域适度市场化改革 [2013-11-1 17:26:37]
- 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获助力 [2013-7-31 11:26:50]
- 国务院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 [2013-6-6 10:33:53]
- 培育大型流通企业 降低偏高通行费 [2013-6-6 10:31:54]
- 国办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部门分 [2013-6-6 10:24:55]
- 图片资讯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