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店”的建设标准
来源:2005-08-23 商务部网站 发布时间:2006-7-7
“农家店”的具体建立和改造,我们已经组织力量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制定适合农民需求的乡村两级店标准,避免简单克隆城市零售模式或搞“一刀切”。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反复征求过部分企业、协会和农村基层组织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有关省区市的意见,很快就要出台。原则上,乡镇级“农家店”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
作者:佚名 编辑:ivy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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