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分等定级扩至超市、便利店
来源:2007年1月10日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07-1-11
今年开始中国零售业分等定级工作将由试点进入全面开展阶段,工作范围将扩大到35个中心城市,业态将由去年开始的百货店扩大到超市、便利店等其他业态。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昨天向外界正式公布了正在试行的《达标百货店规范》和《金鼎百货店规范》并征求意见。在《达标百货店规范》中,商务部要求百货店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0%;员工满意度70%以上;消费者满意度70%以上;供应商满意度70%以上;以及两年内在工商、质检、卫生、税务等监督部门无违法记录,银行信用等级3B以上,并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等。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司长邸建凯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商务部对试点城市百货业态已经进行的分等定级工作帮助其建立了一套可行的评定规则,今年将根据这套规则制定相应的《零售企业分等定级管理办法》,真正上升到法规的高度。他同时强调,目前在投资、消费和进出口三大块中,消费的意义重大,现在商务部要提升零售业整体水平,为消费增长提供基础。
事实上,促进消费已经成为了商务部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近日表示,2007年在“促消费”方面除了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外,将进一步增强城市消费服务功能。
作者:陈达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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