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企业增设“二店一年”门槛
特许经营条例5月实施
来源:2007年02月16日 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2-16
即将于今年5月1日《商业特许经营条例》将从事特许经营的门槛大大抬高。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负责人昨日就《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称,条例实施前后的所有特许经营企业均需符合条例要求,但在条例实施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可免除“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限制。条例同时对于从事特许经营的双方权责,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出了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该条例相当严格,目前可以达到条例要求的企业不足总数的1/3。
应提交近2年财务报表
条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人应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商务部负责人称,“两店一年”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活动。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新入市企业门槛大幅提高
对于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的备案问题,条例特殊规定特许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对上述特许人不适用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中关于“两店一年”的规定,以减少对企业现有经营的影响。
广东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该条例要求很高,中国现有的特许经营企业大多数都达不到要求,尤其是在财务制度方面,恐怕只有真功夫等知名连锁企业才能达到。但总体来说,这一条例对于特许经营市场有规范作用,特别是对即将进入的企业而言,门槛大大提高。
据统计,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已有2320个特许经营体系,如肯德基、华联超市、马兰拉面、福奈特洗衣等涉及餐饮、零售、洗衣、室内装饰、休闲健身等60多个行业、业态,特许加盟店约16万家。
作者:金杜 编辑:宋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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