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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法规有待完善
来源:2008年01月28日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08-1-28 点击数:


  首届中国特许经营企业品牌论坛27日举行,专家指出,我国特许经营企业多利用特许加盟融资,但本身存在管理软肋,同时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2600多个特许经营体系,涉及餐饮、零售、洗衣、休闲健身等60多个行业,特许加盟店16万余家。特许经营的发展,在调整和改善流通结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虽然我国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较多,但企业过于追求加盟数量,以此达到融资的目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主任朱明侠向记者表示,企业本身存在管理上的缺陷,使得一些企业特许加盟必将遭受短命厄运。

  我国企业的特许经营只有十几年时间,但企业数量增长过快。而开特许经营先河的美国,目前已有100多年的特许经营经验,但特许经营企业只有1500余家。据了解,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特许合同期限为三年即可,即“1+2+3”。我国企业开展特许经营的门槛较低,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本身管理没有系统化,对加盟者和质量管理无法长期有效。

  目前特许经营活动缺乏具体的约束,存在诈骗钱财等不规范行为。虽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在去年5月1日已实施,但相关专家指出,该法规在特许经营管理方面具体性不明确,而且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有待提高。

作者:吴文治  编辑:w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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