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管理,为担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发展多做工作,一是会同银行业协会组织对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进行资质评定;二是会同相关协会与其它机构,与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相衔接,建立全国担保存货管理公示平台,建立担保存货网上仓储管理系统与电子仓单系统;三是及时掌握担保存货管理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虚开仓单、私自转移、释放、藏匿、出售担保存货等严重损害贷款人权益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
日前,中国仓储协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担保存货管理国际研讨会,意图通过深入交流国内外担保品管理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经验,研讨我国担保存货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引导担保存货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研讨会的召开带给仓储行业和专业担保品存货管理公司许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特别是为专业的第三方监管公司提供了交流平台和行业标准方向。
他山之石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担保存货管理(金融仓储)既是金融业的衍生物,也是现代仓储业的新兴业态,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与严格的政府监管制度。为了引导我国担保存货管理行业与国际接轨,推动我国担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发展,商务部、银监会等国家主管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与管理办法。
而对于如何正确把握担保存货管理的发展方向,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司长向欣认为,与上一届的研讨会相比,第二届研讨会的主题从担保品管理的通行规则变成了担保存货管理,探讨的重点也从仓储与担保品管理二者的关系与担保品管理的通行规则过渡到了动产融资的风险防范与担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化,体现了仓储服务于融资、贸易融资离不开仓储的融合发展理念。从两届研讨会主题的变化,可以折射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正在不断深化。
与国内相比,国际上的担保品管理已经经历了100多年发展历史,成为了一个专门的行业。担保品的种类广泛,存货只是其中之一,担保品的管理方式较多,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只是方式之一。向欣说,从我国情况看,存货作为担保品近年来增长速度很快,其仓储管理重要性日益凸显,担保存货管理将成为我国担保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向欣认为,从国际上担保存货管理的发展实践看,很多经验和思路都值得我国借鉴,比如说,在管理方式上,分为监管和监控,两种方式对于管理责任划分更加清晰;在单据使用上,国际上多采用仓单,而国内企业在操作中多使用质物清单,二者的法律效力差别很大;在存货选择上,美国从事担保存货管理的企业更多地是针对农产品贸易融资提供服务,我国则主要集中在钢材等大宗商品上。当前我国担保存货管理正处于从自发摸索到规范运作的提升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借鉴国际上成熟的商业模式与完善的管理体制,对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她说,担保存货管理既是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的一种增值服务,也是仓储业新的发展业态。担保存货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各类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其操作模式既要服务于贸易融资创新,还要有助于缓释融资风险。
向欣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担保存货管理与贸易融资更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你生病了,我也打喷嚏。在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一定要找准担保存货管理的行业定位,充分发挥仓储业的优点与优势,立足于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适应贸易融资的创新发展,管理好担保存货,服务于实体经济。
担保存货管理业务模式的设计和选择依托于担保方式的选用,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与担保存货管理相关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动产抵押、动产质押、浮动抵押、仓单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向欣强调,几种担保方式都还存在配套法规和公共服务不健全的问题,比如,动产抵押存在登记不便利、查询不方便的问题;动产质押存在如何实现交付占有,是否需要登记的问题;仓单质押存在仓单签发、流转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在开展担保存货管理时一定要注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业务创新,不能因为融资程序问题、便利化问题、成本问题导致业务模式与立法思想渐行渐远,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当然,我国的法律规也会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步完善。
三赢结果带动行业规范发展
担保存货管理转型升级的重要一个支柱是通过担保存货管理业务达到银行、借款企业和仓储企业三赢的效果。
向欣说,随着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担保存货管理将由点式监管延伸到整个物流过程的监控,实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结合。仓储企业可在不增加资金和固定资产投入的情况下,通过输出管理取得和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其在产业链条上的增值作用,促进仓储业态提升。同时还可以此为突破口,将触角延伸到工商企业资金周转、销售计划、库存管理、订货计划和生产计划等整个供应链,带动仓储、货代、运输、配送以及贸易等多个服务环节,为企业提供了“一揽子”服务,实现从传统仓储向仓配一体化、向现代物流的提升。
担保存货管理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目前的动产资产达到50万亿~70万亿元,金融机构每年短期贷款余额30万亿左右,其中动产担保贷款只有5万亿左右。若按西方发达国家短期贷款60%~70%为动产担保贷款的水平测算,我国动产融资的市场潜力还很大。从参与的各方主体看,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开展这项业务,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
向欣说,从事担保存货管理的企业众多,既有传统仓储物流企业、专门从事担保存货管理的新型仓储管理企业,还有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贸易企业也纷纷试水,尝试进入这一领域。各方参与热度持续升温,行业一度进入超高速增长阶段,平均增长速度曾达到100%。但由于2012年上海钢贸案的影响行业逐步回归冷静期。
近年来我国担保存货管理发展中出现许多乱象,既有货权认定失误、货物品质价格认定失真、协议不规范、不严密、质物选择不当,内部控制力不够等管理问题,也有违约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等问题,涉案者既有仓储企业与借款企业,也有三方当事人中的工作人员,“上海钢贸案”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向欣认为,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担保存货验收责任不清,存货的质量、价值与担保融资额不匹配,一旦出现问题与纠纷难以处理;二是借款人与监管人串通,虚开仓单、重复质押,对贷款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三是借款人强行出货、甚至哄抢担保存货,直接损害贷款人的利益。这些问题的产生造成两个直接后果,一是金融机构对开展存货担保融资越来越慎重、大幅收缩了存货担保融资业务,二是一些大型物流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只愿意在自有仓库中“监管”担保存货,大幅减少了派员“监控”担保存货。向欣强调,这种状况已经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别是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苦练内功提高发展水平
向欣认为,存货担保融资及担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发展,涉及到金融行业、仓储行业的管理,也涉及到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方面,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动产担保融资登记公示平台,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控制;在社会层面,需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从仓储行业来讲,需要政府部门完善仓储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支持社团组织在行业引导和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广大仓储企业苦练内功,提升自身规范运作和创新发展水平。
向欣介绍,担保存货管理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业规则和监管的制度,这里包括仓单制度、担保动产登记公示制度、企业资质和监管制度等等,商务部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研究相关办法。同时,标准作为市场准入门槛和监管依据,也已经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和规则手段。2012年商务部委托中国物资储运协会组织起草的《动产质押监管服务规范》、《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指标》两项行业标准,已经颁布。2013年,经国标委批准,商务部委托中国仓储协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起草的《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已经通过审定,目前正在按程序审批。
向欣认为,仓储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管理,为担保存货管理的规范发展多做工作,一是依据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银行业协会组织对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进行资质评定;二是会同相关协会与其它机构,与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相衔接,建立全国担保存货管理公示平台,对相关备案企业的资质信息进行公示,并建立担保存货网上仓储管理系统与电子仓单系统;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担保存货管理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取得资质的担保存货管理企业进行跟踪联系,对于虚开仓单、私自转移、释放、藏匿、出售担保存货等严重损害贷款人权益行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并公示相关信息。
向欣说,仓储企业应当根据《商务部关于促进仓储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转变经营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技术改造、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充分认识担保存货管理发展的市场潜力,挖掘市场需求,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贯彻相关国家标准,创新管理与服务方式,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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