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美国到俄罗斯、从巴西到印度、从泰国到韩国,都纷纷表示要立法限制外国投资。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先导的流通业中,以外资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场发展过快已成为影响我国零售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我国经济能够健康发展,为了国家的流通产业更加安全,作为政府来说,是否应该对外国投资进行甄别和限制呢?
外资风险
由于行业数据的不完整以及风险评估体系的缺失,外资流通企业是否过剩、是否存在威胁的争论在国内一直存在。10月10日,“第十三届亚太零售商大会”在日本东京召开,中国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张庶平代表中国零售界作《中国零售业发展状况的报告》时指出,以外资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场发展过快是当前影响我国零售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
1992年我国商业领域开始对外资开放,至2004年12月11日,我国政府严格履行了加入WTO的承诺,零售业已对外资全面开放。开放程度的扩大,促进了外资零售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突出表现为以沃尔玛、家乐福的大卖场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场快速增长。至2006年底,沃尔玛、家乐福等7家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共开设了389家零售大店。由于大卖场等大型零售业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在外资零售大店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国一些内资零售企业也加快了零售大店的发展速度。
张庶平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对零售大店的开设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对外资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造成零售大店不仅发展速度过快,而且绝大部分开设在大城市中心区,造成一些大卖场过度扎堆经营,甚至两家大卖场只有一墙之隔。在巩固发展大城市零售大店市场的同时,以外资为代表的零售大店也在加快向二、三线城市发展。
于是,防止外资流通企业垄断的呼声也就一直没有停息。在2006年的“两会”上,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德水高声呼吁坚决制止任何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目前,国际啤酒巨头已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得差不多了;可口可乐通过品牌战略,已使其饮料、浓缩液在我国市场占有很大份额;我国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纳入囊中。必须坚决制止任何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
去年,在谈到开放国内流通业可能出现的风险时,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表示这主要出现在外商迅速扩张取得市场销售控制权或主导权以后:第一,国外有竞争优势的商品,将通过外商的流通网络大量进入我国市场。第二,有竞争优势的民族产业商品,进入外国公司销售网络时将被迫压价,甚至改用外国公司的品牌,造成利润重新分配。目前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我国制造商只能分得10%商品利润的情况,将可能出现在国内市场。第三,国内重要商品市场异常波动,特别是自然灾害、严重疫情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时,政府调控市场的力度和时效,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前一段,沃尔玛在中国缩减采购量而在生产企业中引起的震动就是明证。
战略高度看流通
值得深思的是,与“凯雷收购徐工”、“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纠纷”等相比,流通行业中的外资动向并没有得到社会同样高的关注度。专家认为,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国还没有真正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生产决定论中走出来,流通先导还只是一句口号,还没有真正上升到国家战略和政策层面。
现代流通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要素禀赋的经济运行的方式,中国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素质,不重新改造国内市场的运行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现在全社会都关注资源的消耗、能源的消耗,但增长方式转变的最重要也应该最关注的内涵,即核心竞争力。它包括现代流通的能力。中国现在之所以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其实缺的不是劳动力,甚至缺的也不是技术,而缺的是现代流通能力,缺的是现代的市场渠道,缺的是品牌,缺的是流通创造利润的能力。
换句话说,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区域,应该说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和人力资本快速、集散和集聚的中心,是信息化、智能化、多维化的现代流通的中心。以美国为例,美国现在在国际上之所以具有影响力,除了它的制度设置、军事力量,最主要的还是来自流通先导型经济和强大的现代流通能力。美国的GDP占全球GDP的34%,我国占5.5%,我国到目前为止,GDP是2.6万亿美元,是美国的1/5。
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指出,美国最近几年是双赤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美国的经济仍能快速发展?因为各种要素在美国迅速的集聚,迅速的集散,资本在流动中支撑着美国经济的发展。美国经济学家分析说,美国每年通过股市、债市,回流到美国的资本,平均每年在5500亿美元左右。去年最新的统计显示,回流到美国市场的资本是8000亿美元。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商流、物流、信息流、资本流都占有主导权,它的经济是流通先导型的经济,是依靠市场去实现价值的经济。在跨国公司中,美国的跨国公司占了1/3,在100多个最有竞争力、最有价值的世界品牌中,美国企业的品牌占了2/3,这就是现代流通的竞争力。
因此,研究现代流通业,绝不是一个流通问题,而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非常紧迫的战略问题,而且这个战略问题关系到国家的竞争力,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竞争力,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竞争力。
有序开放
既然如此,有人呼吁我国政府应该向俄罗斯学习一下,也仿效美国立法限制外国投资。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不需要独创,只需要实行一下“拿来主义”,借鉴、仿效一下就行了,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其实,去年“两会”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步步高超市董事长王填就对外资在中国包括零售业在内的服务行业可能出现的倾销行为进而影响国内产业的现象提交了立法议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草案)》。“我国零售业的今天可能就是其他服务业的明天。”王填表示,服务行业是我国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受外资冲击最严重的行业。因此,他把此次立法议案锁定在了整个服务贸易行业范围。
他还表示,尽管《反垄断法》能限制企业的大规模并购,但那是事后弥补措施。“既然限制企业并购,就证明并购已经造成了产业损害。”王填表示,只有《保障措施法》才能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
其实,对外资进行规范正是上月刚获通过的《反垄断法》的一个要点。一些海外媒体甚至惊呼,这是中国对外资政策逆转的信号。不过,目前流通业反垄断却存在如何界定的难题。像如何定量分析,由于我国流通企业规模偏小,很少有一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占到1/2;如何细化业态以及如何与其他法律协调等。
客观地讲,我国对于外资流通业发展调控的手段不是没有而是比较有限。据悉,从商务部的角度讲,今后促进我国流通业发展主要侧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加强商业网点规划,而且商务部在2004年11月就已经将《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上报国务院,经过反复的修改。《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发布之后,不管内资还是外资大型网点建设必须经过听证。完善零售业预警机制。现在商务部已经建立了重点流通企业信息直接报送制度,而且正在逐步把这个制度扩大到外资的零售企业,目的是通过商务部的信息网络,研究判断国内商业安全的量化标准;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商业的法规,有序开放。针对外商通过并购规避商业网点规划这样的动向,严格执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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