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是难以影响全局的,正如瑕不掩瑜。
电信、电力、医疗、邮政等行业体制改革艰难行进至今,尽管争议和非议不断,取得的成绩却也有目共睹。产品、服务趋向多元,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渐渐向原有的垄断体系渗透。
对这一浩大工程进行评价和定论是草率和危险的,更加不应该将议题逼入“是或者否”的死胡同。变化总会伴随疼痛与曲折,但后者不能成为前者的前提和理由。
但在善意的评判之前,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肯定行业体制改革的方向性正确与阶段性成果,余下才是对具体技术和方式以及阶段性不足的推敲。
市场化的误读
什么才是真正的市场化?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由市场配置资源。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当时的短缺经济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不过,有些时候,市场化也会被有意或无意地误读,甚至演绎成了利益取舍的一种幌子。
对此,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判。今年7月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报告认为,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不成功,而不成功的原因就是对该领域的商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
这一结论的主要论据在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产业特性。公共产品行业不应该有趋利性特征,而其全面覆盖的特性,也非依靠个人和社会企业力量所能实现。
不过,我们认为,这仍旧难以否定改革市场化的方向性。按照目前结果来说,医疗卫生业改革确实难言成功,但这种“不成功”不应该归结于市场化运作,只能说,我们之前所看到的改革,并非完全和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操作——而是某种程度上,医疗行业相关利益部门另一种形式的纠集和重组。
由于一直以来政府投入相对不足,我国医疗事业最大的问题莫过于现有医疗资源供给短缺。解决这一困境,市场化当然是首选方式——通过其他资本形式的进入,缓解供应不足的矛盾。
而改革进行到现在,我们看到的环境依然是:不仅政府医疗资源投入没有多大改善,市场主导医疗资源分配的情况也从未真正实现——很多地方变化的只是,政府不再增加投入,让医院自负盈亏,把本来仅有的公共服务单位变成了逐利的经济单位。
利益集团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指向一般消费者的——而不是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应该让用户和消费者获得更加“价廉物美”的产品,系统性提高社会生活环境质量。
事实上,狭隘的产业利益观正是行业体制改革进程中最大的阻碍力量。这种阻碍力量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行政手段对改革事宜的粗暴干涉。类似的行政门槛设置,不仅为利益集团间“共谋”、“勾兑”提供了可能,更重要的是,促成了市场化洪流中一个又一个的旋涡和暗流。轻则影响了进程,重则有可能伤害到产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
以电力改革为例,长达五年的“拉锯式”进退之后,1998年国家电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国家电力改革的初步成就,本来以为可以在接下来的市场化运作中,一改此前的种种困扰,但由于电源项目和电价审批都还紧攥在政府相关部门掌中,企业组织垄断仅仅换了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即行政性垄断——尽管拆分了国家电力公司,但却仅是“改体不改制”。
接下来发生的故事是:以拆分国家电力公司为目标的改革刚一成功,中国就步入了“电荒”和电价上升的困难时期。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目前业界尚未定论,但这也至少说明了前阶段电力改革的不彻底。
比如,从形式上来看,即使现在构建了独立的政府监管机构电监会,但“审核电价”权力仍由国家发改委控制,电监会并不具备监管所需的基本调控工具。而从结果上而言,一方面,资源并没有通过“公司”这个市场化方式最优化配置;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没有得到更好的最终利益。
诸如此类,通过行政力量维护现有产业利益,从而影响体制改革进程的例子,在电信改革、民营航空改革和邮政改革等过程中都不少见。
比如,我国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总裁刘捷音就曾总结过阻碍低成本航空业发展的几大因素,即人才市场不成熟(飞行人才流动在民航界是不被允许的)、飞机引进无自主权、市场准入开放度低、相关配套产业改革滞后(供油市场由中航油一家垄断),这些几乎都属于行政干涉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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