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网络营销特点
(一)交互性
网络营销是一种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时代变革的,有别于传统营销的新型营销方式,随着网络经济对人们消费方式、消费理念、消费心理的影响和渗透,商家利用网络进行营销成为一种趋势。网络的交互性增加了客户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拉近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距离。
传统的营销中企业主要将营销的信息通过信函、电话、电视、广播、书刊等媒介推送给消费者及利益相关者,营销信息单向流动,消费者和企业的互动性较少。而网络营销所依靠的是网络技术,互联网成为连接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营销活动的开展是从消费者在网站上搜索信息发起联系,网络成为一种拉式媒介,有需求才有可能产生交易,互联网技术提供的交互式的交流工具加强了二者的沟通,也增加了企业对消费者心理的了解,便于企业调整市场营销结构。
如果市场信息能够在企业间、消费者间、企业和消费之间进行畅通的信息交换,同时该信息是需要备份和返回的,企业则可根据这些信息制定以后的消费战略,调整生产方向,优化产品特色,尽量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做全面的产品规划和产品服务。企业利用信息交互平台可以获取商业上的先机,同时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最快速、便捷的服务,将传统的被动消费改变成主动消费,企业在和消费者沟通的过程中实现产品信息的准确定位,将质量较好的服务和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另外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的平台将商品的反馈信息全部收集起来,整理研究商品的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实际上这是最为客观的一种销售市场调研方式,加速了商品的流通,提高了厂商的盈利。
(二)软营销
软营销的概念就是将营销图片传统的形式单一的、僵硬的营销方式的过程,传统的营销因为形式老套所以也较强硬,如广告、宣传活动等手段,软营销中都属主动向客户灌输商品信息的行为,并且这种销售是不考虑客户的需求。
网络时代客户可以通过网络和企业进行信息的交流和需求的沟通,通过将商品的质量、性能、款式、价格等信息传输给客户使得客户最大限度地了解商品的特点和价值。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在网络中获取企业的各种新信息,通过了解企业的实力也可以证实商品的质量是否有保证,强调网络营销的灵活手段就是软营销的特点所在,通过长期地与客户交流和沟通建立一种稳定的消费关系,在此过程中可以详细了解客户需求的细节,甚至根据客户的个性来专门建立一套客户的资料库,形成一个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这样的销售方式是比较稳定的。
(三)跨时空、跨地域
企业的销售可以依从时间和空间战略设计,扩充自己的市场,原来传统的销售渠道和单一的模式,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现在网络平台上可以随意进行信息的交流和处理,那么作为消费的需求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来,这也就为商家提供了新的营销空间。
二十一世纪是网络的时代,各个行业都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业务,而且在网络平台上面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所以企业的营销几乎是全球化的。而作为预付费消费模式的产生迎合了这种趋势,有利于企业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的消费者购买商品,而且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其所面对的是全世界的客户,那么就能够获得更大的客户需求信息,不断完善自己的消费模式,降低与消费模式的网络营销风险。企业可以利用国际互联网,寻找国际客户购买自己的产品,这有利于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虚拟化
企业的虚拟化就是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将最快速、最便捷、最低成本的服务和商品在网络中组织销售,虚拟化销售的目的是在形式上突破营销的界限,虚拟销售的常见功能有:市场调查、新产品开发、营销策划、广告宣传、财务核算、网络营销设计、产品陈列、物流配送、销售、服务等,这些功能的实现不是企业内部的那个部门来实施的,而是大部分交给外部的专业公司来操作的,通过网络这一平台把各类资源进行整合,包括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的共享,建立优势互补的营销方式,这样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
(五)经济性
网络营销利用网络这一虚拟的交易空间,最大限度地把商品的流通阻力降到最低,另外将商品流通过程中需要支付的附加费用也同时降到最低,对于实体店而言,网络上的营销成本较低。
(六)技术性
任何在网络上的行为都必须得到安全方面的保障才能稳定健康的成长,预付费消费模式在网络上的应用也是同样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才能实现安全的交易,所以对于买卖的双方而言要选择较为可靠的技术体系作为实现交易的基础。预付费消费模式要求客户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技能,在我国由于计算机的普及还未到较高的层次,所以在预付费消费时需要考虑不易识别的网络风险,避免营销损失。所以技术上一定要完善安全性,这是保证预付费消费模式的可持续性的关键。
预付费模式下的网络营销弊端
(一)网络的虚拟性导致产生欺诈行为
网络是以图像、声音、信息、文字等电子文本作为存在方式的,是一种场的存在形式,没有固定形态。网络的虚拟性让人们的时间生活从现实的物质社会转移到了以网络为基础的虚拟的电子空间中。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都不具有物质客体的形式,这就让不良的商家和骗子有了可乘之机。一些商家、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掩盖商品品质、服务低劣的真相,利用网络做虚假宣传,开发营销渠道骗取消费者和其他商家的信任和经济利益。更有甚者,直接利用网络骗取网民钱财。在预付费营销模式下,一般商家也要谨防不良商家通过网络进行不当竞争,而消费者则要谨防骗子以预付费模式进行消费欺骗,消费者付费之后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
(二)技术不配套导致销售和消费安全无法保障
在网络中进行消费的风险是公开的,因为它提供的平台是裸露的,在网络中无法确定买卖双方的任何信息的绝对真实性,因此营销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需要经过多方面的考量和技术上的保障的。那么网络中的信息是需要买卖双方通过一个第三方的角色作为信息验证的中间人,来确保风险降到最低,那么风险的大小就是需要政府和相关的第三方来约束和承担一部分,在此环境下消费者是可以尝试的,也可以为商家提供一个稳定的交易环境。
(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督机制管理不力
网络营销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营销手段。作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产物,网络营销手段的应用和推广为我国企业的发展、走出国门和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网络营销仍不够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在我国,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企业推销产品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营销也逐渐从管理无序状态逐渐趋于有序管理状态。但是,一方面相对于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手段,我国对网络营销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督机制却无法与需求同步,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促销陷阱等现象屡见不鲜,使得网络广告的可信度降低,影响了我国网络营销向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的虚假、欺骗行为的处罚、监管力度远远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经常发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也助长了不法商家进行网络诈骗行为,扰乱了网络营销市场秩序。
因此,要不断完善我国网络营销的法律法规,防止虚假欺骗对消费者的侵害,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建立起有效的网络营销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网络营销市场的管理。做到规则键全,交易有序,将真实网络营销同虚假网络营销真正区分开来。
预付费消费模式可持续发展策略
(一)树立信用第一的经营理念
预付费网络营销较之前的网络营销而言是一种新的营销理念,为了是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户,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在实质上还是满足客户消费欲望的消费方式,其目的就是要实现消费者的核心利益,将网络营销的安全性放在首要的位置,可以提升消费者对预付费的信任度,树立信用第一的观念。
(二)完善法律法规并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预消费模式应该有健全的法律作为商家承诺的约束,这样消费者才会对营销的发展有信心,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在预付费网络营销方面建立完善健全的法制,保障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用法律规定增强商家、消费者各自的权益,明确界定网络营销监督管理机构独立的监督管理权。对于开展网络营销的企业而言,法律法规调整的滞后性,决定了调整网络营销的法律难以跟上网络营销法律问题的发展速度,因此,这就需要行业内部自律规章在法律正式出台前,起到游戏规则的作用。网络营销行业自律,也就是商家各方当事人在有关组织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制度下,实现网络营销的有效管理。但这种自律绝非纯粹的自觉自愿,而是由严密的法律制度、国家和社会进行监督管理。
(三)提高企业品牌美誉度
目前在传统的消费渠道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颁布,而且已经实施多年,但是消费者和企业的法制观念还较弱,对依法办事的流程不敏感,所以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彻底保障。企业要激起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必须首先建立一个品牌美誉度,并且有良好的质量作为品牌支撑,增加消费者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应该利用网络这一平台作为推广,加以多种形式的宣传以最大限度地推广产品,同时建立良好的销售信誉,这样在网络中就能吸引更多消费者前来购买。
(四)提高安全技术以保障营销安全
在进行预付费消费模式营销时必须考虑到消费者对网络中营销图片、文字产生的想象效果,要做到不满意退货的承诺,在消费的过程商家应该对买家的银行卡和密码作保密承诺,防止隐患的发生,保护消费者权益,消除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的安全性质疑;另外要做好网络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网络中消费的安全性。进一步完善网络消费的信用制度,化解商家和买家信用纠纷。
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环境还是存在诸多不稳定的因素,是一个缺乏完善安全机制的平台,针对这些情况中国政府已经在2009年出台了很多关于网络营销、消费和管理的法律政策,希望加强网络监管,为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在网络上的一切服务的来源应该是基于诚信的,无论买家还是卖家都应该以建立自己良好的信誉为基础,如阿里巴巴、淘宝上的网络交易都是有信誉打分的,买卖双方都可以看到对方的信誉打分来确定是否和对方交易。现在国内在网络监管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多创新性的措施,国家对于网络交易的关注度也日益提高,网络交易日益普及,这对于预付费的网络营销模式发展是比较有利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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